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承担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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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承担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公告

按照《 (略) (略) 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 (略) ) (略) 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2〕3号)文件要求,我局承担了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建设示范区面积5万亩;化肥减量增效围绕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及新服务,加大集成技术的推广力度,调整施肥结构,优化施肥方式,降低不合理的肥料使用,提高肥料的利用率,达到化肥减量增效的目的,全面提升我县科学施肥水平,为稳粮保供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拟对本县项目示范区承担对象进行公开遴选,示范区项目承担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 (略) (略)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报名参加。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赵 (略) 门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中含农作物种植或相关内容,具有固 (略) 。
2、土地流转面积不少于100亩,具备有效土地流转合同。
3、具备一定的农业技术基础知识,接受农业新技术能力强,接受、使用和推广项目示范区推广的新技术、新产品,自愿承担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及推广任务。
4、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复印件(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章)各一份,乡镇村两级盖章确认的土地流转承包证明;新型职业农民及获得县市级以上 (略) 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考虑。
5、示范区面积5万亩,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报名顺序先后确定。
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7月5日
报名地址:赵 (略) 农 (略)
联 系 人:李炜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赵 (略)
2022年6月30日
按照《 (略) (略) 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 (略) ) (略) 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2〕3号)文件要求,我局承担了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建设示范区面积5万亩;化肥减量增效围绕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及新服务,加大集成技术的推广力度,调整施肥结构,优化施肥方式,降低不合理的肥料使用,提高肥料的利用率,达到化肥减量增效的目的,全面提升我县科学施肥水平,为稳粮保供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拟对本县项目示范区承担对象进行公开遴选,示范区项目承担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 (略) (略)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报名参加。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赵 (略) 门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中含农作物种植或相关内容,具有固 (略) 。
2、土地流转面积不少于100亩,具备有效土地流转合同。
3、具备一定的农业技术基础知识,接受农业新技术能力强,接受、使用和推广项目示范区推广的新技术、新产品,自愿承担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及推广任务。
4、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复印件(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章)各一份,乡镇村两级盖章确认的土地流转承包证明;新型职业农民及获得县市级以上 (略) 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考虑。
5、示范区面积5万亩,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报名顺序先后确定。
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7月5日
报名地址:赵 (略) 农 (略)
联 系 人:李炜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赵 (略)
2022年6月30日
按照《 (略) (略) 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 (略) ) (略) 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2〕3号)文件要求,我局承担了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建设示范区面积5万亩;化肥减量增效围绕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及新服务,加大集成技术的推广力度,调整施肥结构,优化施肥方式,降低不合理的肥料使用,提高肥料的利用率,达到化肥减量增效的目的,全面提升我县科学施肥水平,为稳粮保供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拟对本县项目示范区承担对象进行公开遴选,示范区项目承担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 (略) (略)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报名参加。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赵 (略) 门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中含农作物种植或相关内容,具有固 (略) 。
2、土地流转面积不少于100亩,具备有效土地流转合同。
3、具备一定的农业技术基础知识,接受农业新技术能力强,接受、使用和推广项目示范区推广的新技术、新产品,自愿承担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及推广任务。
4、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复印件(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章)各一份,乡镇村两级盖章确认的土地流转承包证明;新型职业农民及获得县市级以上 (略) 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考虑。
5、示范区面积5万亩,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报名顺序先后确定。
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7月5日
报名地址:赵 (略) 农 (略)
联 系 人:李炜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赵 (略)
2022年6月30日
按照《 (略) (略) 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 (略) ) (略) 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2〕3号)文件要求,我局承担了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建设示范区面积5万亩;化肥减量增效围绕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及新服务,加大集成技术的推广力度,调整施肥结构,优化施肥方式,降低不合理的肥料使用,提高肥料的利用率,达到化肥减量增效的目的,全面提升我县科学施肥水平,为稳粮保供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拟对本县项目示范区承担对象进行公开遴选,示范区项目承担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 (略) (略)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报名参加。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赵 (略) 门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中含农作物种植或相关内容,具有固 (略) 。
2、土地流转面积不少于100亩,具备有效土地流转合同。
3、具备一定的农业技术基础知识,接受农业新技术能力强,接受、使用和推广项目示范区推广的新技术、新产品,自愿承担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及推广任务。
4、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复印件(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章)各一份,乡镇村两级盖章确认的土地流转承包证明;新型职业农民及获得县市级以上 (略) 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考虑。
5、示范区面积5万亩,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报名顺序先后确定。
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7月5日
报名地址:赵 (略) 农 (略)
联 系 人:李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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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略)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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