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50吨CIBA、10吨(-)PP、600吨碘佛醇水解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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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50吨CIBA、10吨(-)PP、600吨碘佛醇水解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 (略) )等相关规定,《江 (略) 年产150吨CIBA、10吨(-)PP、600吨碘佛醇水解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建设地点:江西省樟树市盐化工业基地内

建设内容:本次改扩建项目利用原有B2车间建设年产150吨新型抗糖尿病药物CIBA生产线,利用原有A7车间建设年产600吨碘佛醇水解物生产线,利用A3车间建设年产10吨(-)PP生产线。利用已有公用工程设施为本项目提供配电和给排水等,同时淘汰《江 (略) X-CT非碘离子造影剂、喹诺酮类等药物中间体建设项目》中年产1500吨四氟苯 点击查看>> 酰氯产品,进行产能置换。本项目建成后,新增600吨碘佛醇水解物、10吨(-)PP、150吨CIBA,合计760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为:

https:/ 点击查看>> 提取码:b7hr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 点击查看>> 提取码:gz8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卢进华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或建议的,根据以上联系方式到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发E-mail至建设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特此公告

江 (略)

2022年6月30日

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 (略) )等相关规定,《江 (略) 年产150吨CIBA、10吨(-)PP、600吨碘佛醇水解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建设地点:江西省樟树市盐化工业基地内

建设内容:本次改扩建项目利用原有B2车间建设年产150吨新型抗糖尿病药物CIBA生产线,利用原有A7车间建设年产600吨碘佛醇水解物生产线,利用A3车间建设年产10吨(-)PP生产线。利用已有公用工程设施为本项目提供配电和给排水等,同时淘汰《江 (略) X-CT非碘离子造影剂、喹诺酮类等药物中间体建设项目》中年产1500吨四氟苯 点击查看>> 酰氯产品,进行产能置换。本项目建成后,新增600吨碘佛醇水解物、10吨(-)PP、150吨CIBA,合计760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为:

https:/ 点击查看>> 提取码:b7hr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 点击查看>> 提取码:gz8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卢进华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或建议的,根据以上联系方式到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发E-mail至建设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特此公告

江 (略)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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