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民政府关于陇西县文峰镇铁路局家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2022-06-3016:42
陇西县人民政府关于陇西县文峰镇铁路局家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2022-06-3016:42
县政府研究,决定实施陇西 (略) 局家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需将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予以征收,依据《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将征收决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陇西 (略) 局家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
陇西县文峰中 (略) 局家属区棚户区,共41户。
凡在征 (略) (略) 整体征收。
三、 (略) 门:陇西县住房 (略) 。
四、土地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陇西县文峰镇人民政府。
五、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被征收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七、征收补偿费用已足额到位、专户存储。
八、评估签约期限:评估完成后,第一户签约之日起计算,共3个月。具体签约事宜由土地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办理。
九、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征收决定,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略) 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陇西 (略) 局家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快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棚户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我县城市总体规划,县政府决定,将陇西 (略) 局家属区棚户区项 (略) 分房屋予以征收。为规范征收与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了《陇西 (略) 局家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 2022年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讨论,并公开征求了意见,现再次随征收决定予以公布:
一、征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征收目的
本项目征 (略) 用于文峰中学基础设施建设,包括 (略) 、给排水管网、供热管网、消防通道、绿化等。
三、征收范围
陇西县文峰中 (略) 局家属区棚户区,共41户。
四、实施单位
陇西县文峰镇人民政府。
五、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办法
(略) 涉及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确认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略)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点击查看>> —2013),改造工作严格按该规范的规定执行,并在评估报告中予以载明。
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竞标方式参选。半数以上被征收人选择同一家评估机构的,视为协商选定成功。协商不成的, (略) (略) 在地乡(镇)、村(社区)、 (略) 、 (略) 、被征收人代表参与见证, (略) 或抽签等随机方式选定, (略) 对选定过程和结果进行现场公证。
七、征收补偿内容及标准
(一)对被征收人的房屋按中标的房屋估价机的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二)被征收人的附属物及装饰、装潢,以改造公告时的建筑材料成本评估价进行补偿。
八、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按评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评估价低于2500元的,按每平方米2500元补偿),也可以按政府回购价格的标准购买政府安置房(政府安置房的回购价按最新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
九、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标准
过渡期限为6个月;搬迁费每户1200元(每次600元,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每户一次性补助1500元。
凡在房屋征收公告前有残疾的被征收人,根据残疾证载明类别、等级给予一次性补贴(多重残 (略) 不重复补贴):肢体、精神一级8000元,二级7700元,三级7400元,四级7000元;语言、听力、智力、视力一级8000元,二级3000元,三级2500元,四级2000元;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费用在原基础上提高30%。
十、奖励政策
被征收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交付钥匙的,给予奖励。房屋征收评估分户明细表完成后,自首签协议起一个月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交付钥匙的,每户奖励 点击查看>> 元;二个月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交付钥匙的,每户奖励5000元;三个月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交付钥匙的,每户奖励3000元;三个月后的不再奖励。
十一、相关规定
1.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和改变房屋用途。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2.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3.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由租赁双方自行解除租赁关系;设有抵押权的,由产权人自行解除抵押;存在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决。征收人不承担房屋租赁、抵押 (略) 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本补偿方案中征收和补偿政策由陇西县住房 (略) 解释。
县政府研究,决定实施陇西 (略) 局家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需将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予以征收,依据《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将征收决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陇西 (略) 局家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
陇西县文峰中 (略) 局家属区棚户区,共41户。
凡在征 (略) (略) 整体征收。
三、 (略) 门:陇西县住房 (略) 。
四、土地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陇西县文峰镇人民政府。
五、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被征收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七、征收补偿费用已足额到位、专户存储。
八、评估签约期限:评估完成后,第一户签约之日起计算,共3个月。具体签约事宜由土地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办理。
九、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征收决定,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略) 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陇西 (略) 局家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快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棚户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我县城市总体规划,县政府决定,将陇西 (略) 局家属区棚户区项 (略) 分房屋予以征收。为规范征收与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了《陇西 (略) 局家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 2022年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讨论,并公开征求了意见,现再次随征收决定予以公布:
一、征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征收目的
本项目征 (略) 用于文峰中学基础设施建设,包括 (略) 、给排水管网、供热管网、消防通道、绿化等。
三、征收范围
陇西县文峰中 (略) 局家属区棚户区,共41户。
四、实施单位
陇西县文峰镇人民政府。
五、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办法
(略) 涉及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确认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略)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点击查看>> —2013),改造工作严格按该规范的规定执行,并在评估报告中予以载明。
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竞标方式参选。半数以上被征收人选择同一家评估机构的,视为协商选定成功。协商不成的, (略) (略) 在地乡(镇)、村(社区)、 (略) 、 (略) 、被征收人代表参与见证, (略) 或抽签等随机方式选定, (略) 对选定过程和结果进行现场公证。
七、征收补偿内容及标准
(一)对被征收人的房屋按中标的房屋估价机的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二)被征收人的附属物及装饰、装潢,以改造公告时的建筑材料成本评估价进行补偿。
八、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按评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评估价低于2500元的,按每平方米2500元补偿),也可以按政府回购价格的标准购买政府安置房(政府安置房的回购价按最新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
九、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标准
过渡期限为6个月;搬迁费每户1200元(每次600元,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每户一次性补助1500元。
凡在房屋征收公告前有残疾的被征收人,根据残疾证载明类别、等级给予一次性补贴(多重残 (略) 不重复补贴):肢体、精神一级8000元,二级7700元,三级7400元,四级7000元;语言、听力、智力、视力一级8000元,二级3000元,三级2500元,四级2000元;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费用在原基础上提高30%。
十、奖励政策
被征收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交付钥匙的,给予奖励。房屋征收评估分户明细表完成后,自首签协议起一个月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交付钥匙的,每户奖励 点击查看>> 元;二个月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交付钥匙的,每户奖励5000元;三个月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交付钥匙的,每户奖励3000元;三个月后的不再奖励。
十一、相关规定
1.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和改变房屋用途。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2.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3.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由租赁双方自行解除租赁关系;设有抵押权的,由产权人自行解除抵押;存在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决。征收人不承担房屋租赁、抵押 (略) 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本补偿方案中征收和补偿政策由陇西县住房 (略)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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