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第二项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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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高新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第二项整改任务)

根据《昌吉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略) 工作办法(试行)》,高新区已完成第二项整改任务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

一、督察反馈问题

(略) 门面对昌吉州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特别是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排名倒数的现实,认识不清,过多强调指标设定偏高、自然气候制约、外部传输影响等客观因素,缺乏直面问题和攻坚克难的勇气,仍 (略) 径依赖思想,在治理措施落实上用力不够,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经济发展转型的压力传导不到位。

二、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州 (略) 署,落实《“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同防同治框架协议》要求,制定《昌吉高新区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2.严格落实《昌吉州生态环境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对标考核指标完成考核任务。

3.强化治理措施。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手段,实施高新区源解析环境监测研究项目和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环保综合服务项目。 (略) 专家对本区域污染源排放分布和贡献情况综合分析,以促进园区大气治理方向更加精准。第三方专业机构采取“工作人员驻点园区+专家定期指导+深入企业促问题整改”工作模式,帮助园区企业有效把控环境污染风险。

三、责任单位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州 (略) 署,落实《“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同防同治框架协议》要求,制定并印发《昌吉高新区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督促各单位按照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2.严格落实《昌吉州生态环境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对标考核指标每月按时报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保完成考核任务。

3.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手段,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采取“工作人员驻点园区+专家定期指导+深入企业促问题整改”工作模式,帮助园区企业有效把控环境污染风险,目前已完成两个阶段工作任务。公开 (略) 团队开展高新区污染源解析工作,已完成激光雷达扫描选点,安装设备,完成园区污染物传输两个季度采样、污染物分析工作。

五、验收结论

根据整改要求,该项整改目标已达到,整 (略) 完成,整改档案齐全, (略) 要求。

以上 (略) 会公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7月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高新区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昌吉 (略) ),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7月6日。

投诉电话:0994- 点击查看>> (昌吉高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昌吉高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根据《昌吉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略) 工作办法(试行)》,高新区已完成第二项整改任务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

一、督察反馈问题

(略) 门面对昌吉州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特别是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排名倒数的现实,认识不清,过多强调指标设定偏高、自然气候制约、外部传输影响等客观因素,缺乏直面问题和攻坚克难的勇气,仍 (略) 径依赖思想,在治理措施落实上用力不够,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经济发展转型的压力传导不到位。

二、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州 (略) 署,落实《“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同防同治框架协议》要求,制定《昌吉高新区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2.严格落实《昌吉州生态环境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对标考核指标完成考核任务。

3.强化治理措施。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手段,实施高新区源解析环境监测研究项目和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环保综合服务项目。 (略) 专家对本区域污染源排放分布和贡献情况综合分析,以促进园区大气治理方向更加精准。第三方专业机构采取“工作人员驻点园区+专家定期指导+深入企业促问题整改”工作模式,帮助园区企业有效把控环境污染风险。

三、责任单位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州 (略) 署,落实《“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同防同治框架协议》要求,制定并印发《昌吉高新区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督促各单位按照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2.严格落实《昌吉州生态环境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对标考核指标每月按时报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保完成考核任务。

3.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手段,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采取“工作人员驻点园区+专家定期指导+深入企业促问题整改”工作模式,帮助园区企业有效把控环境污染风险,目前已完成两个阶段工作任务。公开 (略) 团队开展高新区污染源解析工作,已完成激光雷达扫描选点,安装设备,完成园区污染物传输两个季度采样、污染物分析工作。

五、验收结论

根据整改要求,该项整改目标已达到,整 (略) 完成,整改档案齐全, (略) 要求。

以上 (略) 会公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7月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高新区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昌吉 (略) ),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7月6日。

投诉电话:0994- 点击查看>> (昌吉高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昌吉高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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