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J地块(中铁创业大厦)锅炉房建设项目-631080696cf749c1ab53622109cfd210-拟审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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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J地块(中铁创业大厦)锅炉房建设项目-631080696cf749c1ab53622109cfd210-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中铁 (略) 楼地下一层
公示时间:2021-08-17
受理时间:2021-08-0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锅炉安装超低氮燃烧器。锅炉房设置1根烟囱,通过位于中铁 (略) 楼电梯西侧烟道竖井引至楼顶,放高度达到87m。2、废水:废水经中铁创业大厦化总排口,最终排入吴 (略) (略) 理。3、噪声:本项目锅炉、水泵、风机等设备均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安装时均采用减振基础,风机安装消声器,管道采用柔性接管、弹性隔振吊、支架,墙面安装吸声材料。本项目位于地下一层,利用建筑墙体隔声。4、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略) 置。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公众无反对意见
联系人:黑建民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京瑞 (略)
(略) 门:石景山 (略)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邮寄地址:石景山区 (略) (略) 楼
传真电话: 点击查看>>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北京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中铁 (略) 楼地下一层
公示时间:2021-08-17
受理时间:2021-08-0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锅炉安装超低氮燃烧器。锅炉房设置1根烟囱,通过位于中铁 (略) 楼电梯西侧烟道竖井引至楼顶,放高度达到87m。2、废水:废水经中铁创业大厦化总排口,最终排入吴 (略) (略) 理。3、噪声:本项目锅炉、水泵、风机等设备均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安装时均采用减振基础,风机安装消声器,管道采用柔性接管、弹性隔振吊、支架,墙面安装吸声材料。本项目位于地下一层,利用建筑墙体隔声。4、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略) 置。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公众无反对意见
联系人:黑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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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京瑞 (略)
(略) 门:石景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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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石景山区 (略) (略) 楼
传真电话: 点击查看>>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北京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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