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空经济区线性工程安置房配套春晖街道路及市政工程-ae2d8bc69d4748deb12fbc9f3a1658f9-拟审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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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空经济区线性工程安置房配套春晖街道路及市政工程-ae2d8bc69d4748deb12fbc9f3a1658f9-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 (略) , (略)
公示时间:2022-07-05
受理时间:2022-06-2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绿化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二、大气环境影响 (略) 两侧绿化工程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汽 (略) 两侧环境的影响。随着我国执行单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且未来汽车技术的提高和推广使用低污染汽车燃料,使汽车排放尾气中的CO、NOx、THC还会相应降低。三、地表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 (略) 面雨水排放管网, (略) 面雨水通过雨水排放系统,排入田营沟,雨水对水体的影响是极其微弱的。四、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远期超标敏感建筑经安装隔声量大于25dB(A)隔声窗后,再经绿化带的阻隔衰减,室内噪声可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点击查看>> -2021)中的限值要求。通过与本项目同步实施的《临空经济区线性工程安置 (略) 道路及市政工程》噪声专项评价对佃子村的预测结果可知,在春 (略) 噪声叠加的影响下,项目运营期佃子村存在噪声超标的现象, (略) 已对佃子村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在建23地块南侧用地为医疗卫生用地,该地块经类比23地块近期、中期和远期预测数据可知,医疗卫生用地内同样存在噪声预测值超标现象,该用地后期建设 (略) 噪声敏感区中的建筑物功能,应合理调整建 (略) ,应 (略) 建筑物使用功能,建议敏感建筑在建设时考虑设置防护距离等,以确保声环境质量达标,并且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护措施,确保室内噪声达标。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固体 (略) 门统一清运,其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宫本福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环评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垡临 (略) D座一层
传真电话: 点击查看>>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新 (略)

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 (略) , (略)
公示时间:2022-07-05
受理时间:2022-06-2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绿化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二、大气环境影响 (略) 两侧绿化工程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汽 (略) 两侧环境的影响。随着我国执行单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且未来汽车技术的提高和推广使用低污染汽车燃料,使汽车排放尾气中的CO、NOx、THC还会相应降低。三、地表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 (略) 面雨水排放管网, (略) 面雨水通过雨水排放系统,排入田营沟,雨水对水体的影响是极其微弱的。四、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远期超标敏感建筑经安装隔声量大于25dB(A)隔声窗后,再经绿化带的阻隔衰减,室内噪声可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点击查看>> -2021)中的限值要求。通过与本项目同步实施的《临空经济区线性工程安置 (略) 道路及市政工程》噪声专项评价对佃子村的预测结果可知,在春 (略) 噪声叠加的影响下,项目运营期佃子村存在噪声超标的现象, (略) 已对佃子村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在建23地块南侧用地为医疗卫生用地,该地块经类比23地块近期、中期和远期预测数据可知,医疗卫生用地内同样存在噪声预测值超标现象,该用地后期建设 (略) 噪声敏感区中的建筑物功能,应合理调整建 (略) ,应 (略) 建筑物使用功能,建议敏感建筑在建设时考虑设置防护距离等,以确保声环境质量达标,并且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护措施,确保室内噪声达标。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固体 (略) 门统一清运,其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宫本福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环评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垡临 (略) D座一层
传真电话: 点击查看>>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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