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022-06-23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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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022-06-2310: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宏拓二期智能化加工技改项目

上杭工业园区龙翔片区

福建省 (略)

浙江 (略)

项目位于上杭工业园区龙翔片区,周边均为园区用地。公司《福建省 (略) 异地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 (略) 审批, (略) 龙环审〔2018〕 (略) ,现拟将端板生产线后端智能化精加工工段迁移到现有场地北侧地块,并新增一条轧制生产线,利用项目生产的原用于锻件生产的铸坯料生产型材5万吨,锻件后端生产线不再建设, (略) 产能不变。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直接冷却水依托现 (略) (略) 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生活污 (略) 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经 (略) (略) 理后排放。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各生产工序均应设置于封闭车间,天然气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排放,轧制机、剪切工段、矫直机废气经集气+ (略) 理,排气筒应不低于15m排气筒;焊接烟气通过车间移动式焊接 (略) 理后于车间沉降。

(3)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优先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降低各类生产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落 (略) 置防控措施。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污泥、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属危险废物,交 (略) 置。生活垃圾经收 (略) 门处置。

(5)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核算,项 (略) 污染物最大新增SO2为0.217t/a。

我局受理后, (略) 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2年6月24日-2022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传真)

  电子邮箱: @@@ 63.com

  通讯地址:龙岩 (略) 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 (略) 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宏拓二期智能化加工技改项目

上杭工业园区龙翔片区

福建省 (略)

浙江 (略)

项目位于上杭工业园区龙翔片区,周边均为园区用地。公司《福建省 (略) 异地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 (略) 审批, (略) 龙环审〔2018〕 (略) ,现拟将端板生产线后端智能化精加工工段迁移到现有场地北侧地块,并新增一条轧制生产线,利用项目生产的原用于锻件生产的铸坯料生产型材5万吨,锻件后端生产线不再建设, (略) 产能不变。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直接冷却水依托现 (略) (略) 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生活污 (略) 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经 (略) (略) 理后排放。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各生产工序均应设置于封闭车间,天然气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排放,轧制机、剪切工段、矫直机废气经集气+ (略) 理,排气筒应不低于15m排气筒;焊接烟气通过车间移动式焊接 (略) 理后于车间沉降。

(3)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优先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降低各类生产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落 (略) 置防控措施。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污泥、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属危险废物,交 (略) 置。生活垃圾经收 (略) 门处置。

(5)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核算,项 (略) 污染物最大新增SO2为0.217t/a。

我局受理后, (略) 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2年6月24日-2022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传真)

  电子邮箱: @@@ 63.com

  通讯地址:龙岩 (略) 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 (略) 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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