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22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工作,根 (略) 、 (略) 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相关要求及省级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家庭农场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略) 门《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省委 (略) 门《关于推进全省家庭农场 (略) 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资金32万元,完成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扶持4个家庭农场指导性绩效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家庭农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打造典型和示范样板,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推进全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二、资金扶持重点、补助环节及方式
(一)资金扶持重点
优先扶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开展大豆油料扩种和玉米大豆复合种植的示范家庭农场,根据石家庄 (略) 文件精神,申报家庭农场数量为扶持数量的150%。
(二)补助环节
围绕家庭农场在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方面的需求,对发展节水农业、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设施等方面进行支持。
(三)补助方式
项目资金由省级根据分配额度按资金拨付程序下达到县,由 (略) 按要求提出项目补助对象(家庭农场)、补助环节(内容)、补助额度等意见,报市级审核批准后实施,并坚持先建后补的原则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三、补助标准
符合扶持条件的市级以上(含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每个扶持额度8万元,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优先安排。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无极 (略) 要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发展,确定专人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主 (略) 门沟通协调,做好资金审核拨付、项目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落实落地,取得良好效益。 (略) 要加大实施、监管和验收力度,同时完成扶持家庭农场数量的绩效指标。
(二)制定实施方案
无极 (略) 负责制定县级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额度、补助方式、实施要求、监管措施和绩效评价等),并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制作项目申报书,明确项目实施具体内容。
(三)严格项目要求
(略) 要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审核、验收、支付等工作,并加强业务指导,督促承担项目的示范家庭农场按照审核通过的申报内容开展项目建设,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和支出进度。每月10日前登录河北省农业财政项目管理信息系(http:/
点击查看>> ),填报上月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
(四)项目监督检查
(略) 应当加强对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并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审核拨付工作,形成验收报告报市级审核。
联系人:白亚利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