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佳鑫机械加工厂机械配件加工项目验收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莆田市涵江区佳鑫机械加工厂机械配件加工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略) ), (略)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机械配件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莆田市涵江区佳 (略)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石庭开 (略) (略)

建设过程:项目于2021年10月10日委托深圳市 (略) 编制了《莆田市涵江区佳 (略) 机械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1月4日通过莆田 (略) 审批(莆环审涵〔2021〕 (略) ),2022年03月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22年4月项目正式竣工建设。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莆田市涵江区佳 (略) 于2022年6月28日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组织了验收工作组,开始自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2年5月1日和2022年5月2日委托福建 (略) 对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企业于2022年5月编制完成《莆田市涵江区佳 (略) 机械配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2年6月28日莆田市涵江区佳 (略) 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

验收小组包括编制单位(莆田市涵江区佳 (略) )、建设单位(莆田市涵江区佳 (略) )以及一位专家。

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对验收报告提出验收意见,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佳 (略) 验收文本.docx、验收意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佳鑫.doc、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竣工验收其他说明事项-佳鑫.doc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日-2022年6月28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莆田市,涵江区,莆田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略) ), (略)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机械配件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莆田市涵江区佳 (略)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石庭开 (略) (略)

建设过程:项目于2021年10月10日委托深圳市 (略) 编制了《莆田市涵江区佳 (略) 机械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1月4日通过莆田 (略) 审批(莆环审涵〔2021〕 (略) ),2022年03月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22年4月项目正式竣工建设。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莆田市涵江区佳 (略) 于2022年6月28日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组织了验收工作组,开始自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2年5月1日和2022年5月2日委托福建 (略) 对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企业于2022年5月编制完成《莆田市涵江区佳 (略) 机械配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2年6月28日莆田市涵江区佳 (略) 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

验收小组包括编制单位(莆田市涵江区佳 (略) )、建设单位(莆田市涵江区佳 (略) )以及一位专家。

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对验收报告提出验收意见,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佳 (略) 验收文本.docx、验收意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佳鑫.doc、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竣工验收其他说明事项-佳鑫.doc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日-2022年6月28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莆田市,涵江区,莆田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