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套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套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2022年7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拟对中钢 (略) 配套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能力、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8日。
电话:0379-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洛阳市 (略) 政府综合楼三楼( 点击查看>>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中钢 (略) 配套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洛阳市 (略) 1号 | 中钢 (略) | 河南 (略) |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 (略) 1号,拟淘汰现有危废暂存间( (略) 有危废交由有资 (略) 置后消除危害,转作原料仓库),按照相关建设标准, (略) 闲置库房进行改造后作为危废暂存间使用,不新增构筑物,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总投资50万元,属于配套环保设施技改项目。 | 一、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计,通过负压密闭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 (略) 理后排放。经处理后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二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略) )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二、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废水产生。 三、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治理设施配套风机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 (略) 界噪声均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增危废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贮存的危废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做好防渗等措施,定期交由 (略) 理,并做好危废台账管理;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做好防渗等措施。 |
关于2022年7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拟对中钢 (略) 配套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能力、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8日。
电话:0379-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洛阳市 (略) 政府综合楼三楼( 点击查看>>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中钢 (略) 配套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洛阳市 (略) 1号 | 中钢 (略) | 河南 (略) |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 (略) 1号,拟淘汰现有危废暂存间( (略) 有危废交由有资 (略) 置后消除危害,转作原料仓库),按照相关建设标准, (略) 闲置库房进行改造后作为危废暂存间使用,不新增构筑物,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总投资50万元,属于配套环保设施技改项目。 | 一、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计,通过负压密闭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 (略) 理后排放。经处理后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二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略) )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二、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废水产生。 三、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治理设施配套风机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 (略) 界噪声均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增危废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贮存的危废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做好防渗等措施,定期交由 (略) 理,并做好危废台账管理;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做好防渗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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