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遴选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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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遴选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 (略)

关于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遴选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根据《安平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自愿申报,层层择优推荐的原则,遴选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根据我县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科技示范主体及条件

科技示范主体先由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择优推荐,乡镇政府同意并公示。其条件:在全县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包括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 (略) 、龙头企业、农业科技服务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进行遴选。

1、农作物以大田作物为主,围绕粮食、蔬菜和畜牧等主导产业, (略) 门正式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农 (略) 、农业公司和农业科技服务企业、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粮食种植作物面积100亩以上,设施蔬菜10亩以上或露地蔬菜年种植30亩以上;蛋鸡、鸭养殖3000只以上、肉牛存栏200头以上、猪羊存栏600头以上。申报时填写认定申请表,并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要科技意识强,热心农业,有农业丰富的生产经验,能带头应用先进技术,能辐射带动5个以上经营主体或普通农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不良记录。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能积 (略) 门各项工作。

二、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条件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结合我县种植、养殖为主的实际, (略) 会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示范基地,用于农技人员技术练兵、进行实训、示范展示本区域农业重大品种、关键技术和种养模式等。选择优秀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 (略) 等,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1、 (略) 属单位应为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 (略) 正式注册。

2、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种植养殖业基地面积不少于200亩;承包期长期稳定,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3、在县内具有代表性的主导产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 (略) 会效益,基地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愿意承担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农 (略) 于县内先进以上水平。

4、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和优势,热心农业,热爱农业科技,能承担起对周边村的农业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三、申报截止时间:于2022年7月10日前报送至 (略) 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318- 点击查看>>


安平 (略)

2020年7月1日


安 (略)

关于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遴选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根据《安平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自愿申报,层层择优推荐的原则,遴选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根据我县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科技示范主体及条件

科技示范主体先由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择优推荐,乡镇政府同意并公示。其条件:在全县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包括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 (略) 、龙头企业、农业科技服务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进行遴选。

1、农作物以大田作物为主,围绕粮食、蔬菜和畜牧等主导产业, (略) 门正式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农 (略) 、农业公司和农业科技服务企业、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粮食种植作物面积100亩以上,设施蔬菜10亩以上或露地蔬菜年种植30亩以上;蛋鸡、鸭养殖3000只以上、肉牛存栏200头以上、猪羊存栏600头以上。申报时填写认定申请表,并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要科技意识强,热心农业,有农业丰富的生产经验,能带头应用先进技术,能辐射带动5个以上经营主体或普通农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不良记录。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能积 (略) 门各项工作。

二、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条件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结合我县种植、养殖为主的实际, (略) 会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示范基地,用于农技人员技术练兵、进行实训、示范展示本区域农业重大品种、关键技术和种养模式等。选择优秀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 (略) 等,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1、 (略) 属单位应为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 (略) 正式注册。

2、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种植养殖业基地面积不少于200亩;承包期长期稳定,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3、在县内具有代表性的主导产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 (略) 会效益,基地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愿意承担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农 (略) 于县内先进以上水平。

4、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和优势,热心农业,热爱农业科技,能承担起对周边村的农业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三、申报截止时间:于2022年7月10日前报送至 (略) 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318- 点击查看>>


安平 (略)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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