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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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公开

(略) : 点击查看>> /2022- 点击查看>>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单位:靖江 (略) 发文日期:2022-06-29
文号:时效:有效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新能源汽车电池箱壳体抗撞击生产线

技术改造项目

靖江经济开发区城南 (略) 6号

江苏 (略)

江苏久 (略)

在靖江经济开发区城南 (略) 6号,利 (略) 房1500平方米,新增自动喷胶设备、自动烘干设备、 (略) 理设备等10台(套),对现有20万台电池箱壳体生产线配套抗撞击工序的加工,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池箱壳体抗撞击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是对2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电池箱及底板外壳表面进行喷 (略) 理。

1、废水污染治理。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土壤和地下水:针对可能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各环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修订)等标准,将事故应急池、原料库、化粪池、污水管道、危险固废暂存仓库、生产线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成品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2、废气污染治理。加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空气良好;结合本次技改,完善原有废气收集及治理设施,确保原有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其中:热处理工段产生的NMHC(VOCs)等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洗喷淋+静电捕集+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 (略) 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燃气锅炉须配置低氮燃烧器,确保产生的燃气烟气(烟尘、SO2、NOx)达标后高空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抗石击胶喷胶工段、加热烘干工段产生的NMHC(VOCs)等有机废气、颗粒物及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危废库暂存库产生的NMHC(VOCS)等废气;其中:项目喷胶喷漆、加热烘干等工段须设置封闭式车间;抗石击胶喷胶工段产生的颗粒物、NMHC(VOCs)等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洗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 (略) 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加热烘干工段产生的NMHC(VOCs)等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洗喷淋+静电捕集+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RCO)”处 (略) 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烘箱加热采用天然气作燃料,产生的燃气烟气(颗粒物、SO2、NOx)达标后高空排放;危废库暂存库产生的NMHC(VOCS)等废气收集后经“毡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处 (略) 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m。

工程设计中,应进一 (略) 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须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抗石击胶喷胶工段、加热烘干工段产生的NMHC(VOCs)等有机废气、颗粒物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 (略) 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 3966-2021)表1标准限值要求;涂装加热烘干产生的燃气烟气(颗粒物、SO2、NOx)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19)中的表1标准; (略) 理工段、危废库暂存库产生的NMHC(VOCS)等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原有天然气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 SO2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表3燃气锅炉标准,NOx执行泰州 (略) 《关于开展全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2019年9月9日)中小于50mg/m3要求。

(略) 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等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NMHC等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 (略) 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966-2021) (略) 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治理。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 (略) 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 (略) )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危险 (略)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 (略) )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点击查看>> .2-1995)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设置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设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在出入口、 (略) 、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危险 (略) 满足防风、防雷、防雨、防晒、防扬散及防腐防渗要求;切实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废包装(胶)桶、废胶、废喷枪头、废胶渣、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催化剂、废油污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 (略) 置,并按规定办理危 (略) 置手续。其它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 (略) 门清运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5、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和环保运行台账,加强对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做好各类储存、管道、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保障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废气、地下水、土壤等的日常监测工作。

6、 (略) ,规范建设项目生产设施,合理配套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加强 (略) 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保证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7、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废水事故池,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和 (略) 进入事故应急设施贮存,防止事故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禁止事 (略) 理直接排放。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和各项事故监控、 (略) 理措施。

8、结合本次技改,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以新带老”措施,确保各类废气得到有效收集并达标排放。“以新带老”措施列入本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内容。

9、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 (略) 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 (略) ),在治理方案选择、工程设计和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要吸收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结论和建议,对存在潜在风险的生产工段或产污环节,须组织专题论证;同时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略) 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它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运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泰州 (略) 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2年6月29日-2022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23- 点击查看>> 邮箱: @@@ 26.com

四、通讯地址:泰州市靖江市 (略) 靖江 (略) 2 (略) 窗口,邮编 点击查看>>


(略) : 点击查看>> /2022- 点击查看>>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单位:靖江 (略) 发文日期:2022-06-29
文号:时效:有效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新能源汽车电池箱壳体抗撞击生产线

技术改造项目

靖江经济开发区城南 (略) 6号

江苏 (略)

江苏久 (略)

在靖江经济开发区城南 (略) 6号,利 (略) 房1500平方米,新增自动喷胶设备、自动烘干设备、 (略) 理设备等10台(套),对现有20万台电池箱壳体生产线配套抗撞击工序的加工,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池箱壳体抗撞击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是对2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电池箱及底板外壳表面进行喷 (略) 理。

1、废水污染治理。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土壤和地下水:针对可能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各环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修订)等标准,将事故应急池、原料库、化粪池、污水管道、危险固废暂存仓库、生产线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成品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2、废气污染治理。加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空气良好;结合本次技改,完善原有废气收集及治理设施,确保原有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其中:热处理工段产生的NMHC(VOCs)等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洗喷淋+静电捕集+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 (略) 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燃气锅炉须配置低氮燃烧器,确保产生的燃气烟气(烟尘、SO2、NOx)达标后高空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抗石击胶喷胶工段、加热烘干工段产生的NMHC(VOCs)等有机废气、颗粒物及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危废库暂存库产生的NMHC(VOCS)等废气;其中:项目喷胶喷漆、加热烘干等工段须设置封闭式车间;抗石击胶喷胶工段产生的颗粒物、NMHC(VOCs)等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洗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 (略) 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加热烘干工段产生的NMHC(VOCs)等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洗喷淋+静电捕集+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RCO)”处 (略) 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烘箱加热采用天然气作燃料,产生的燃气烟气(颗粒物、SO2、NOx)达标后高空排放;危废库暂存库产生的NMHC(VOCS)等废气收集后经“毡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处 (略) 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m。

工程设计中,应进一 (略) 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须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抗石击胶喷胶工段、加热烘干工段产生的NMHC(VOCs)等有机废气、颗粒物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 (略) 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 3966-2021)表1标准限值要求;涂装加热烘干产生的燃气烟气(颗粒物、SO2、NOx)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19)中的表1标准; (略) 理工段、危废库暂存库产生的NMHC(VOCS)等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原有天然气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 SO2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表3燃气锅炉标准,NOx执行泰州 (略) 《关于开展全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2019年9月9日)中小于50mg/m3要求。

(略) 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等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NMHC等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 (略) 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966-2021) (略) 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治理。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 (略) 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 (略) )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危险 (略)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 (略) )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点击查看>> .2-1995)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设置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设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在出入口、 (略) 、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危险 (略) 满足防风、防雷、防雨、防晒、防扬散及防腐防渗要求;切实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废包装(胶)桶、废胶、废喷枪头、废胶渣、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催化剂、废油污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 (略) 置,并按规定办理危 (略) 置手续。其它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 (略) 门清运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5、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和环保运行台账,加强对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做好各类储存、管道、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保障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废气、地下水、土壤等的日常监测工作。

6、 (略) ,规范建设项目生产设施,合理配套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加强 (略) 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保证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7、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废水事故池,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和 (略) 进入事故应急设施贮存,防止事故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禁止事 (略) 理直接排放。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和各项事故监控、 (略) 理措施。

8、结合本次技改,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以新带老”措施,确保各类废气得到有效收集并达标排放。“以新带老”措施列入本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内容。

9、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 (略) 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 (略) ),在治理方案选择、工程设计和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要吸收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结论和建议,对存在潜在风险的生产工段或产污环节,须组织专题论证;同时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略) 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它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运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泰州 (略) 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2年6月29日-2022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23- 点击查看>> 邮箱: @@@ 26.com

四、通讯地址:泰州市靖江市 (略) 靖江 (略) 2 (略) 窗口,邮编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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