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立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立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立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现将《建立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平市松 (略) (略)
松溪县住房 (略) 松溪 (略)
松溪县文化 (略) 松溪县市 (略)
松溪 (略)
2022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立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市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保护和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按照省、市纪委监“点题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强化限时办结。建立健全噪声扰民投诉限时办结制度,接到噪声投诉电话后, (略) 门职责噪声扰民投诉案件应直接办理,并按照信访工作时限要求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信访人, (略) 门职责噪声扰民投诉案件要及 (略) 门受理,确保噪声投诉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治理。
二、强化联合执法。健全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和难点案件联合执法制度,加强协调配合联动,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难点问题解决。坚持实行城市噪声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视情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由南平市松 (略) 牵头,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文旅、市场监管、 (略) 门参加,通报扰民噪声信访件办理情况,协调研究群众关心关注热点和难点问题解决办法。实行难点问题联合执法制度,对需要综合治理难点问题,采取协同行动、联合执法方式,集中力量,综合运用各方面手段,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强化宣传教育。建立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常态化宣传机制,切实将噪声污染防治作为环保宣传重要内容来抓,运用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公民、法人和组织的自律、守法意识,力争使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成为一项全民自觉行动。一是结合“6·5”环境日等环保节日,组织电视、广播、报纸和新媒体,宣传报道声环境质量状况和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加大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平台等现代媒体积极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 (略) 门监管职责,促进噪声防治知识普及,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倡导公众参与监督。同时发挥媒体对各类噪声扰民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噪声违法曝光力度,增强企业主体防治责任,营造人人学法、个个守法、全民参与、全民环保良好氛围。二是利用各类媒体加强经常性宣传。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文旅、市场监管、城 (略) 门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设计和开辟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专栏、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等,广泛、连续、 (略) 会公众和业户宣传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略) 门的监管职责,主动争取业户和广大公众理解、配合和支持。三是以长效活动为载体搞好宣传。大力推行“安静小区”和绿色小区、大院、企业、饭店等绿色创建工作,使小区和单位在水、气、声、渣排放等方面达到环保要求,避免扰民问题发生。四是要实行建设项目夜间施工公告制度。大型市政建设项目(含拆迁项目)夜间施工经审批后要通过有关 (略) 会公告,其他建设项目(含拆迁项目)经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公告,也可印制公告在周围居民区、居民楼醒目位置张贴,争取受影响群众理解支持。
四、强化责任监督。加强对扰民噪声污 (略) 门职责落实情况监督,确保投诉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并对群众直接反映到人大、政协问 (略) 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对群众反映 (略) 门执法不作为或执法不到位问题进行跟踪报道,推动噪声扰民问题解决。
南平市松 (略) 2022年6月22日印发
关于印发《建立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现将《建立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平市松 (略) (略)
松溪县住房 (略) 松溪 (略)
松溪县文化 (略) 松溪县市 (略)
松溪 (略)
2022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立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市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保护和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按照省、市纪委监“点题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强化限时办结。建立健全噪声扰民投诉限时办结制度,接到噪声投诉电话后, (略) 门职责噪声扰民投诉案件应直接办理,并按照信访工作时限要求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信访人, (略) 门职责噪声扰民投诉案件要及 (略) 门受理,确保噪声投诉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治理。
二、强化联合执法。健全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和难点案件联合执法制度,加强协调配合联动,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难点问题解决。坚持实行城市噪声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视情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由南平市松 (略) 牵头,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文旅、市场监管、 (略) 门参加,通报扰民噪声信访件办理情况,协调研究群众关心关注热点和难点问题解决办法。实行难点问题联合执法制度,对需要综合治理难点问题,采取协同行动、联合执法方式,集中力量,综合运用各方面手段,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强化宣传教育。建立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常态化宣传机制,切实将噪声污染防治作为环保宣传重要内容来抓,运用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公民、法人和组织的自律、守法意识,力争使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成为一项全民自觉行动。一是结合“6·5”环境日等环保节日,组织电视、广播、报纸和新媒体,宣传报道声环境质量状况和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加大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平台等现代媒体积极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 (略) 门监管职责,促进噪声防治知识普及,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倡导公众参与监督。同时发挥媒体对各类噪声扰民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噪声违法曝光力度,增强企业主体防治责任,营造人人学法、个个守法、全民参与、全民环保良好氛围。二是利用各类媒体加强经常性宣传。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文旅、市场监管、城 (略) 门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设计和开辟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专栏、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等,广泛、连续、 (略) 会公众和业户宣传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略) 门的监管职责,主动争取业户和广大公众理解、配合和支持。三是以长效活动为载体搞好宣传。大力推行“安静小区”和绿色小区、大院、企业、饭店等绿色创建工作,使小区和单位在水、气、声、渣排放等方面达到环保要求,避免扰民问题发生。四是要实行建设项目夜间施工公告制度。大型市政建设项目(含拆迁项目)夜间施工经审批后要通过有关 (略) 会公告,其他建设项目(含拆迁项目)经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公告,也可印制公告在周围居民区、居民楼醒目位置张贴,争取受影响群众理解支持。
四、强化责任监督。加强对扰民噪声污 (略) 门职责落实情况监督,确保投诉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并对群众直接反映到人大、政协问 (略) 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对群众反映 (略) 门执法不作为或执法不到位问题进行跟踪报道,推动噪声扰民问题解决。
南平市松 (略) 2022年6月22日印发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