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敖都乡杨家围子村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敖都乡杨家围子村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松原 (略) (略)

关于2022年7月4日作出的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敖都乡杨家围子村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8- 点击查看>>

传真:0438- 点击查看>>

邮编: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敖都乡杨家围子村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前环审函[2022] (略)

2022年7月4日

前环审函[2022] (略)

关于《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敖都乡杨家围子村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吉林省松信农 (略) :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 (略) 编制的《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敖都乡杨家围子村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前郭县乌兰敖都乡杨家围子村,项目东侧为其他草地,南侧为其他草地,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其他草地。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农田输配电工程。项目区总面积 点击查看>> hm2,用地现状为其他草地,不涉及砍伐林木。项目整理后新增9等水田面积 点击查看>> hm2。施工期不设置取、弃土场。项目新建设机井35眼,灌溉水源为地下水。该项目总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为12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34%。

该项目符合前郭县总体规划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必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相关标准;保护项目周围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选用低噪声泵类,对灌溉水泵、耕作机械做好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泵房边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1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 (略) 无组织粉尘到达场界的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施工废水、生 (略) 理后达标回用。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生产区租 (略) 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肥料;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含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内, (略) 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钻井废水及洗井 (略) 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五)该项目水田退水排入项目区水田北侧无名泡,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泄水池内应栽种芦苇进行尾水净化。

(六)产生的固废物按“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场;生活垃圾暂存分类垃圾箱, (略) 门定期清运、 (略) 理;钻井泥浆固化后回 (略) 工程;运营期化肥及种子包装袋由农民自行回收利用;农药瓶由土地权属单位指派专人进行收集,收集后交 (略) 置。

(七)施工结束后将施工前的表土剥离土回填,恢复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

(八)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开采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及日常环境监测计划,避免过量开采而导致的地下水资源溃乏等情况发生。

三、认真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程序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正常生产。

四、项目如有变化应注意的事项

项目竣工后,及时申领排污许可或排污登记。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松原 (略) (略)

2022年7月4日

松原 (略) (略)

关于2022年7月4日作出的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敖都乡杨家围子村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8- 点击查看>>

传真:0438- 点击查看>>

邮编: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敖都乡杨家围子村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前环审函[2022] (略)

2022年7月4日

前环审函[2022] (略)

关于《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敖都乡杨家围子村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吉林省松信农 (略) :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 (略) 编制的《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敖都乡杨家围子村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前郭县乌兰敖都乡杨家围子村,项目东侧为其他草地,南侧为其他草地,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其他草地。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农田输配电工程。项目区总面积 点击查看>> hm2,用地现状为其他草地,不涉及砍伐林木。项目整理后新增9等水田面积 点击查看>> hm2。施工期不设置取、弃土场。项目新建设机井35眼,灌溉水源为地下水。该项目总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为12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34%。

该项目符合前郭县总体规划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必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相关标准;保护项目周围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选用低噪声泵类,对灌溉水泵、耕作机械做好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泵房边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1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 (略) 无组织粉尘到达场界的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施工废水、生 (略) 理后达标回用。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生产区租 (略) 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肥料;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含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内, (略) 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钻井废水及洗井 (略) 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五)该项目水田退水排入项目区水田北侧无名泡,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泄水池内应栽种芦苇进行尾水净化。

(六)产生的固废物按“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场;生活垃圾暂存分类垃圾箱, (略) 门定期清运、 (略) 理;钻井泥浆固化后回 (略) 工程;运营期化肥及种子包装袋由农民自行回收利用;农药瓶由土地权属单位指派专人进行收集,收集后交 (略) 置。

(七)施工结束后将施工前的表土剥离土回填,恢复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

(八)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开采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及日常环境监测计划,避免过量开采而导致的地下水资源溃乏等情况发生。

三、认真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程序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正常生产。

四、项目如有变化应注意的事项

项目竣工后,及时申领排污许可或排污登记。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松原 (略) (略)

2022年7月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