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港南区11项妇幼健康重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177841
关于印发2018年港南区11项妇幼健康重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177841
2018年港南区11项妇幼健康
重大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妇幼健康重大服务项目是促进妇幼健康服务逐步均等化,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惠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健康工程。为扎实推进2018年妇幼健康重大项目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内容
根据中央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安排资金、自治区财政专项及配套资金的分配额度,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工作任务继续实施11项妇幼健康重大项目,包括:1.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3.免费“艾滋病、梅毒、 点击查看>> 肝”检测;4.产前筛查补助;5.城乡双阳夫妇地贫基因诊断补助;6.城乡同型夫妇地贫产前诊断补助;7.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8.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9.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10.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1.“三网”监测项目。
二、项目实施
除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项目外,余妇幼健康重大项目的项目目标、项目范围、项目对象、项目内容、项目工作流程、免费指导标准、补助指导标准等一律按2017年项目相关方案的要求实施。
三、项目任务
根据2018年中央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安排资金、自治区财政专项及配套资金的分配情况,结合各镇(街道)的人口数、活产数、儿童数、目标任务数等相关因素, (略) 下达各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的任务(见附件1),各医疗保健机构务必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
四、项目费用参考标准
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和自治区财政资金开展11项妇幼健康重大项目。
宫颈癌常规筛查费用49元/人,乳腺癌筛查费用79元/人。
农村孕产妇产前筛查补助115元/人,农村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67元/人,农村新生儿听力初筛补助60元/人、听力复筛补助120元/人、听力诊断补助250元/人。
城乡地贫基因诊断补助1000元/对、地贫产前诊断补助1850元/例。
对未孕且有生育意向的新婚夫妇,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补助标准为430元/对,其中中央补助222元/对,自治区补助104元/对,市级配套40元/对,区级配套64元/对。
对已孕的新婚夫妇,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经费补助标准为200元/对,其中中央补助40元/对,自治区补助80元/对,市级配套40元/对,区级配套40元/对。
对已婚检有再生育意向的夫妇,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补助标准300元/对,其中中央补助192元/对,自治区财政补助84元/对,区级配套24元/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区卫 (略) 门要成立妇幼健康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略) ,具体负责辖区妇幼健康重大项目的运行机制、经费支付、信息质量、技术培训等管理。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工作方案,确保项目分配资金、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充分调动辖区各方资源完成项目工作任务,形成“政府主导、职责明晰、部门配合、群众参与、责任担当” (略) 面。
(二)规范经费管理。遵循自治区财政厅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统筹使用中央和自治区经费,保障妇幼健康重大项目顺利实施。11项妇幼健康重大项目的资金可以在11个项目内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横向调剂使用,往年结余的相关项目资金要继续在11个项目内延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区卫 (略) 门要 (略) 门协调,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项目顺利运行。对于未完成项目年度任务的镇(街道), (略) 次年在安排项目经费时将给予相应扣减。
(三)强化信息管理。各医疗保健机构实施单位 (略) 有项目的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将项目实施相关信息录入《桂妇儿系统》, (略) 负责保障本辖区妇幼健康服务信息质量,确保各项工作指标和管理目标的质量。 (略) 负责妇幼健康服务信息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信息反馈;负责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报告;负责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的网络化建设及标准指导。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员职能,定期进行项目信息的整理、分析、质控等工作,不断提高《桂妇儿系统》录入率、完整率和准确率。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优势,提高项目实施和管理质量。
(四)加大宣传力度。 (略) 会各方面的力量,广泛深入地开展项目的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项目参与意识,为项目的实施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 (略) 加强对基层妇幼健康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项目相关技能的培训,以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努力获得项目最佳效益。各卫 (略) 配合做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发动工作。
(五)严格监督评估。 (略) 每年将对妇幼健康重大项目实施成效督导每季度1次, (略) (略) 镇(街道);并进行绩效评价,通过《桂妇儿系统》进行实时监督评估,对项目工作好的给予表彰,对项目工作不扎实、任务不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港南区卫生 (略) 办公室2018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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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2018年港南区11项妇幼健康
重大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妇幼健康重大服务项目是促进妇幼健康服务逐步均等化,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惠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健康工程。为扎实推进2018年妇幼健康重大项目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内容
根据中央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安排资金、自治区财政专项及配套资金的分配额度,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工作任务继续实施11项妇幼健康重大项目,包括:1.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3.免费“艾滋病、梅毒、 点击查看>> 肝”检测;4.产前筛查补助;5.城乡双阳夫妇地贫基因诊断补助;6.城乡同型夫妇地贫产前诊断补助;7.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8.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9.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10.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1.“三网”监测项目。
二、项目实施
除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项目外,余妇幼健康重大项目的项目目标、项目范围、项目对象、项目内容、项目工作流程、免费指导标准、补助指导标准等一律按2017年项目相关方案的要求实施。
三、项目任务
根据2018年中央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安排资金、自治区财政专项及配套资金的分配情况,结合各镇(街道)的人口数、活产数、儿童数、目标任务数等相关因素, (略) 下达各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的任务(见附件1),各医疗保健机构务必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
四、项目费用参考标准
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和自治区财政资金开展11项妇幼健康重大项目。
宫颈癌常规筛查费用49元/人,乳腺癌筛查费用79元/人。
农村孕产妇产前筛查补助115元/人,农村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67元/人,农村新生儿听力初筛补助60元/人、听力复筛补助120元/人、听力诊断补助250元/人。
城乡地贫基因诊断补助1000元/对、地贫产前诊断补助1850元/例。
对未孕且有生育意向的新婚夫妇,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补助标准为430元/对,其中中央补助222元/对,自治区补助104元/对,市级配套40元/对,区级配套64元/对。
对已孕的新婚夫妇,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经费补助标准为200元/对,其中中央补助40元/对,自治区补助80元/对,市级配套40元/对,区级配套40元/对。
对已婚检有再生育意向的夫妇,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补助标准300元/对,其中中央补助192元/对,自治区财政补助84元/对,区级配套24元/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区卫 (略) 门要成立妇幼健康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略) ,具体负责辖区妇幼健康重大项目的运行机制、经费支付、信息质量、技术培训等管理。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工作方案,确保项目分配资金、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充分调动辖区各方资源完成项目工作任务,形成“政府主导、职责明晰、部门配合、群众参与、责任担当” (略) 面。
(二)规范经费管理。遵循自治区财政厅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统筹使用中央和自治区经费,保障妇幼健康重大项目顺利实施。11项妇幼健康重大项目的资金可以在11个项目内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横向调剂使用,往年结余的相关项目资金要继续在11个项目内延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区卫 (略) 门要 (略) 门协调,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项目顺利运行。对于未完成项目年度任务的镇(街道), (略) 次年在安排项目经费时将给予相应扣减。
(三)强化信息管理。各医疗保健机构实施单位 (略) 有项目的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将项目实施相关信息录入《桂妇儿系统》, (略) 负责保障本辖区妇幼健康服务信息质量,确保各项工作指标和管理目标的质量。 (略) 负责妇幼健康服务信息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信息反馈;负责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报告;负责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的网络化建设及标准指导。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员职能,定期进行项目信息的整理、分析、质控等工作,不断提高《桂妇儿系统》录入率、完整率和准确率。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优势,提高项目实施和管理质量。
(四)加大宣传力度。 (略) 会各方面的力量,广泛深入地开展项目的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项目参与意识,为项目的实施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 (略) 加强对基层妇幼健康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项目相关技能的培训,以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努力获得项目最佳效益。各卫 (略) 配合做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发动工作。
(五)严格监督评估。 (略) 每年将对妇幼健康重大项目实施成效督导每季度1次, (略) (略) 镇(街道);并进行绩效评价,通过《桂妇儿系统》进行实时监督评估,对项目工作好的给予表彰,对项目工作不扎实、任务不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港南区卫生 (略) 办公室2018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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