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江浦区水渡口街道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清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清江浦区水渡口街道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清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 (略) 门:
根据市河长办《关于深入开展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清除行动的通知》(淮河长办〔2022〕29 号)及《 (略) 关于开展“三水”清除行动市级督查与考核的通知》(淮水办〔2022〕32 号)要求,现将《清江 (略) 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清除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按照要求,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淮安市清江 (略) (略)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清江 (略) 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
“三水”清除行动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由于外来植物入侵、水质污染等因素,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大面积爆发、大规模集聚、大范围漂移的情况呈多发态势,既严重影响河湖防洪安全、供水安全,也对水生态水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为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助力“绿色高地”建设,根据《省河长办关于全力做好 (略) 置工作的意见》(苏河长办〔2020〕 (略) )、市河长办《关于深入开展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清除行动的通知》(淮河长办〔2022〕29 号)、《关于深入开展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清除行动的通知》(清河办发〔2022〕 (略) )文件精神,特制定清江 (略) 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清除行动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略) ,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 (略) 署,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旅水城”定位和聚力聚焦“绿色高地、枢纽新城” (略) 署,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的制度优势和河湖长的核心作用,深入开展“三水”行动,推动河湖水质全面达标、河湖空间明显改观、河湖生态有效修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三、整治范围
(略) 管 (略) 有河湖的“三水”问题开展清除行动。
四、主要目标
按照“河长主责、属地管理、就地打捞,科学清运、 (略) 置”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略) 置方法、系统综合整治、强化保障措施, (略) 境内“三水”危害,不断修复河湖生态,保护河湖综合功能,实现河湖“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达到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高。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工作机制
1.建立组织构架。各社区(村)要充分认识开展“三水”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协调, (略) 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建立组织架构、落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2.压实河长责任。各社区(村)要把扎实开展“三水”清理专项行动作为河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点任务;各级河湖长是“三水”治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切实把“三水”问题作为河湖长巡河履职过程中重要一项巡查内容, (略) 、 (略) ,做到早发现、早治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有效的联防联控机制,立足于防早、防小、防在本地。要形成“一盘棋” (略) ,建立“一条龙”协同机制,“三水”集聚、转移前,上游地区要及时通报下游地区;上下游、左右岸地区可协商划出一定的区域,作为协同打捞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互相支持,形成联防联治、协调推 (略) 。
(二)掌握治理方法
1.源头控制。按照“属地治理,源头管控”原则,全面加强“三水”治理。各社区(村)要主动采取工作措施,不得放任“三水”从本辖区向外辖区排、从小河往大河排、从上游向下游排,坚决让“三水”在辖区内上岸、 (略) 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成片“三水”漂入其他行政区域。
2.动态管控。加强巡查力度、频次,加强预测预警,确保“三水”问题一经发现,迅速上报;因地制宜、因河施策,采取“相互协商、轮责管控、共担经费”等多种形式,把“三水”问题消灭在本地,不对下游产生危害。
3. (略) 置。按照水上与岸上相统筹、自主打捞与区专业打捞相协作、固定拦截打捞与巡回流动打捞相结合等方式。
(三)强化保障措施
1.强化督查考核。街道河长办将采取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 (略) 区(村)“三水”治理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交 (略) 区(村),采取“交办、承办、整改、销号”一体化管理,确保各项问题及时解决。2.强化财政投入。 (略) 会资金投入,实施市场化运作,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要积极发动好群众和当地企业参与到“三水”治理专项行动,营造全民 (略) 会氛围。3.强化长效管理。突出强化对“三水”日常长效管理。注重在制度长效化、行动常态化上下功夫,逐步实现“三水”治 (略) 会化。
六、计划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6月30日)。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三水”治理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治理保护中来,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6月15日-6月30日)。对管理范围内的河湖开展全面排查,摸清“三水”易发生水域,对各自管理的河湖,因地制宜地制定整治方案。
各社区(村)6月30日前要将“三水”摸底排查汇总表(详见附件2) (略) 河长办备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5日-9月30日)。按照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集中整治措施,确保治理工作达到目标要求。社区(村)级河长是河湖治理与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将“三水”治理作为河长履职的重要内容,严格做到“三水” (略) 署,“三水”问题亲自会办,实现“三水”问题交办、承办、整改、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
自7月11日起,各社区(村)每周五前要将上周“三水”清理情况(详见附件3) (略) 河长办。
街道河长办联系人:李越颖,电话: 点击查看>> ,
电子邮箱: @@@ q.com
附件:1. (略) 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清除行动工作专班
2.“三水”摸底排查汇总表
3.“三水”清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1
(略) 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
清除行动工作专班
为切实做全区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清除工作,根据《清江 (略) 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清除行动实施方案》,经研究,成立工作专班。
总指挥: (略) 党工委副书记、 (略) 主任
成 员:张 雪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略) 二级主任科员
(略) 党工委副书记
郭海洋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刘 莹 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陈 挺 街道党工委委员、 (略) 长
周子亚 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
陈军 (略) 副主任
石 (略) 副主任
井文林 (略) 副主任
杨燕飞 (略) 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立强 (略) 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庆刚 (略) 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略) 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蒋中美 (略) 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汪成兵 (略) 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略) 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李越颖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三水”摸底排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
序号 | 村(居)名称 | 河道名称 | 具体位置 | 种类 (水花生、水葫芦、水浮萍、其他漂浮物) | 长度及面积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
汇总 | / |
审核人: 填报人:
备注:各社区(村)6月30日前将“三水”摸底排查汇总表上报区河长办备案。
附件3
“三水”清理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
序号 | 村(居)名称 | 河道名称 | 人员 (人次) | 机械 (台班) | 清理面积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
汇总 | / |
审核人: 填报人:
备注:自7月11日起,各社区(村)每周一前上周将“三水”清 (略) 河长办。
各社区、 (略) 门:
根据市河长办《关于深入开展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清除行动的通知》(淮河长办〔2022〕29 号)及《 (略) 关于开展“三水”清除行动市级督查与考核的通知》(淮水办〔2022〕32 号)要求,现将《清江 (略) 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清除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按照要求,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淮安市清江 (略) (略)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清江 (略) 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
“三水”清除行动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由于外来植物入侵、水质污染等因素,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大面积爆发、大规模集聚、大范围漂移的情况呈多发态势,既严重影响河湖防洪安全、供水安全,也对水生态水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为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助力“绿色高地”建设,根据《省河长办关于全力做好 (略) 置工作的意见》(苏河长办〔2020〕 (略) )、市河长办《关于深入开展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清除行动的通知》(淮河长办〔2022〕29 号)、《关于深入开展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清除行动的通知》(清河办发〔2022〕 (略) )文件精神,特制定清江 (略) 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清除行动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略) ,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 (略) 署,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旅水城”定位和聚力聚焦“绿色高地、枢纽新城” (略) 署,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的制度优势和河湖长的核心作用,深入开展“三水”行动,推动河湖水质全面达标、河湖空间明显改观、河湖生态有效修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三、整治范围
(略) 管 (略) 有河湖的“三水”问题开展清除行动。
四、主要目标
按照“河长主责、属地管理、就地打捞,科学清运、 (略) 置”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略) 置方法、系统综合整治、强化保障措施, (略) 境内“三水”危害,不断修复河湖生态,保护河湖综合功能,实现河湖“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达到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高。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工作机制
1.建立组织构架。各社区(村)要充分认识开展“三水”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协调, (略) 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建立组织架构、落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2.压实河长责任。各社区(村)要把扎实开展“三水”清理专项行动作为河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点任务;各级河湖长是“三水”治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切实把“三水”问题作为河湖长巡河履职过程中重要一项巡查内容, (略) 、 (略) ,做到早发现、早治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有效的联防联控机制,立足于防早、防小、防在本地。要形成“一盘棋” (略) ,建立“一条龙”协同机制,“三水”集聚、转移前,上游地区要及时通报下游地区;上下游、左右岸地区可协商划出一定的区域,作为协同打捞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互相支持,形成联防联治、协调推 (略) 。
(二)掌握治理方法
1.源头控制。按照“属地治理,源头管控”原则,全面加强“三水”治理。各社区(村)要主动采取工作措施,不得放任“三水”从本辖区向外辖区排、从小河往大河排、从上游向下游排,坚决让“三水”在辖区内上岸、 (略) 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成片“三水”漂入其他行政区域。
2.动态管控。加强巡查力度、频次,加强预测预警,确保“三水”问题一经发现,迅速上报;因地制宜、因河施策,采取“相互协商、轮责管控、共担经费”等多种形式,把“三水”问题消灭在本地,不对下游产生危害。
3. (略) 置。按照水上与岸上相统筹、自主打捞与区专业打捞相协作、固定拦截打捞与巡回流动打捞相结合等方式。
(三)强化保障措施
1.强化督查考核。街道河长办将采取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 (略) 区(村)“三水”治理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交 (略) 区(村),采取“交办、承办、整改、销号”一体化管理,确保各项问题及时解决。2.强化财政投入。 (略) 会资金投入,实施市场化运作,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要积极发动好群众和当地企业参与到“三水”治理专项行动,营造全民 (略) 会氛围。3.强化长效管理。突出强化对“三水”日常长效管理。注重在制度长效化、行动常态化上下功夫,逐步实现“三水”治 (略) 会化。
六、计划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6月30日)。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三水”治理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治理保护中来,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6月15日-6月30日)。对管理范围内的河湖开展全面排查,摸清“三水”易发生水域,对各自管理的河湖,因地制宜地制定整治方案。
各社区(村)6月30日前要将“三水”摸底排查汇总表(详见附件2) (略) 河长办备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5日-9月30日)。按照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集中整治措施,确保治理工作达到目标要求。社区(村)级河长是河湖治理与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将“三水”治理作为河长履职的重要内容,严格做到“三水” (略) 署,“三水”问题亲自会办,实现“三水”问题交办、承办、整改、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
自7月11日起,各社区(村)每周五前要将上周“三水”清理情况(详见附件3) (略) 河长办。
街道河长办联系人:李越颖,电话: 点击查看>> ,
电子邮箱: @@@ q.com
附件:1. (略) 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清除行动工作专班
2.“三水”摸底排查汇总表
3.“三水”清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1
(略) 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
清除行动工作专班
为切实做全区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清除工作,根据《清江 (略) 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清除行动实施方案》,经研究,成立工作专班。
总指挥: (略) 党工委副书记、 (略) 主任
成 员:张 雪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略) 二级主任科员
(略) 党工委副书记
郭海洋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刘 莹 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陈 挺 街道党工委委员、 (略) 长
周子亚 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
陈军 (略) 副主任
石 (略) 副主任
井文林 (略) 副主任
杨燕飞 (略) 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立强 (略) 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庆刚 (略) 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略) 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蒋中美 (略) 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汪成兵 (略) 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略) 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李越颖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三水”摸底排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
序号 | 村(居)名称 | 河道名称 | 具体位置 | 种类 (水花生、水葫芦、水浮萍、其他漂浮物) | 长度及面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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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备注:各社区(村)6月30日前将“三水”摸底排查汇总表上报区河长办备案。
附件3
“三水”清理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
序号 | 村(居)名称 | 河道名称 | 人员 (人次) | 机械 (台班) | 清理面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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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备注:自7月11日起,各社区(村)每周一前上周将“三水”清 (略) 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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