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大地水泥有限公司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扬中市大地水泥有限公司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扬 (略) |
项目名称 | 码头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扬中市油坊镇会龙村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镇江 (略) |
项目概况 | 扬 (略) 于2009年3月开始建设,2012年建成试运行,2014 (略) 门的环保验收,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P,有效期限2020-10-27至2025-10-26)。公司建成年产120万吨水泥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了一个3000吨级散货泊位(可兼顾两艘1000吨级船舶同时靠泊)。码头工程于2013年投运,并 点击查看>> 续取得了交通、航道、 (略) 门的批复。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已履 (略) 罚手续。2021年11月,镇江扬中 (略) 以“扬审批备[2021] (略) ”批复了“扬 (略) 码头工程项目”备案。建设1个3000吨级散货泊位(兼顾停靠2个1000吨级船舶),码头前沿限单船靠泊。设计年吞吐量160万吨。货种主要为熟料、水碴(粉状)、石膏、砂石、散装水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 (略) 理”原则设计、建设、 (略) 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船舶废水(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码头面(含引桥)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到港船舶生活污水由码头面成套船舶污染物智能一体化接收柜收集, (略) (略) 理;建设单位与 (略) 门认可的、具 (略) 签订油污水接收协议,对到港的船舶含油污水进行统一接收。码头面(含引桥)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排 (略) 厂区 (略) 理, (略) 理后的清 (略) 厂区的磨机冷却水补充。球磨机冷却水用水水质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05)冷却用水标准。工程设计中,应进一 (略) 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码头装卸粉尘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颗粒物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营运 (略) 厂区东、南、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码头临江一侧执行4类标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到港船舶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废布袋、除尘灰。船舶生活垃圾由岸上接收,码头面设有成套船舶污染物智能一体化接收柜,船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 (略) 门清运;沉淀池污泥统一收集后由有渣土运输资质单位进行清运至渣土办 (略) 理场地,不得任意堆放;废布袋收集后 (略) ;散装水泥除尘灰收集后送入水泥筒仓、熟料除尘灰收集后送入熟料库,混合粉尘(石膏、砂石、水碴)收集 (略) 作为原料生产混凝土。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中相关规定。船舶固废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 |
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 点击查看>> ? Email: @@@ 63.com? 通信地址:扬中 (略) 生态环境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扬 (略) |
项目名称 | 码头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扬中市油坊镇会龙村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镇江 (略) |
项目概况 | 扬 (略) 于2009年3月开始建设,2012年建成试运行,2014 (略) 门的环保验收,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P,有效期限2020-10-27至2025-10-26)。公司建成年产120万吨水泥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了一个3000吨级散货泊位(可兼顾两艘1000吨级船舶同时靠泊)。码头工程于2013年投运,并 点击查看>> 续取得了交通、航道、 (略) 门的批复。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已履 (略) 罚手续。2021年11月,镇江扬中 (略) 以“扬审批备[2021] (略) ”批复了“扬 (略) 码头工程项目”备案。建设1个3000吨级散货泊位(兼顾停靠2个1000吨级船舶),码头前沿限单船靠泊。设计年吞吐量160万吨。货种主要为熟料、水碴(粉状)、石膏、砂石、散装水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 (略) 理”原则设计、建设、 (略) 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船舶废水(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码头面(含引桥)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到港船舶生活污水由码头面成套船舶污染物智能一体化接收柜收集, (略) (略) 理;建设单位与 (略) 门认可的、具 (略) 签订油污水接收协议,对到港的船舶含油污水进行统一接收。码头面(含引桥)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排 (略) 厂区 (略) 理, (略) 理后的清 (略) 厂区的磨机冷却水补充。球磨机冷却水用水水质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05)冷却用水标准。工程设计中,应进一 (略) 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码头装卸粉尘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颗粒物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营运 (略) 厂区东、南、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码头临江一侧执行4类标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到港船舶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废布袋、除尘灰。船舶生活垃圾由岸上接收,码头面设有成套船舶污染物智能一体化接收柜,船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 (略) 门清运;沉淀池污泥统一收集后由有渣土运输资质单位进行清运至渣土办 (略) 理场地,不得任意堆放;废布袋收集后 (略) ;散装水泥除尘灰收集后送入水泥筒仓、熟料除尘灰收集后送入熟料库,混合粉尘(石膏、砂石、水碴)收集 (略) 作为原料生产混凝土。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中相关规定。船舶固废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 |
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 点击查看>> ? Email: @@@ 63.com? 通信地址:扬中 (略) 生态环境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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