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交通运输局村道程卫口至富村线富村桥水毁重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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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县交通运输局村道程卫口至富村线富村桥水毁重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水审批决〔2022〕 (略)
沁源 (略) 村道程卫口至富村线富村桥水毁重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沁源 (略) :

你单位提交的《沁源 (略) 关于申请〈村道程卫口至富村线富村桥水毁重建工程防洪评价〉审批的函》(沁交字〔2022〕 (略) )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建设方案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评价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施工方案和度汛方案报当地 (略) 门批准。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两岸提防等水工程设施,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出河道,恢复河道堤防原貌。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 (略) 门监督下进行。

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 (略) 门,并接受 (略) 及 (略) 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

该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后,应经省级河道主管机关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省级河道主管机关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四、建设项目应在三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或工程方案或河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须重新申请行政许可手续。

五、本许可仅为河道防洪评价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 (略) 门依法办理。

六、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方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附件:村道程卫口至富村线富村桥水毁重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村道程卫口至富村线富村桥水毁重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2年5月6日,山西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在太原召开《村道程卫口至富村线富村桥水毁重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视频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 (略) 、 (略) 、沁源 (略) 、上海瑞桥 (略) 等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山西清泽 (略) 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村道程卫口至富村线富村桥水毁重建工程位于沁源县韩洪乡富村东的沁河干流上,该工程已由沁源县发展改革 (略) 以沁发改科技审字〔2022〕 (略) 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桥梁总长 点击查看>> m,跨径布置为3×13m,桥梁总宽5.5m, (略) 结构采用装配式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结构桥墩采用柱式墩、埋置式桥台,桩基采用φ120cm钻孔灌注桩,桥梁荷 (略) -II级。

二、 (略) 在河段河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略) 设计等级为四级,富村桥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的有关规定。

三、基本同意《报告》中采用的洪水计算方法和洪水计算成果: (略) 20年一遇洪峰流量176m3/s,50年一遇洪峰流量231m3/s。

四、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

两岸堤防20年一遇洪水冲刷深度0.64-0.77m,桥梁建成后50年一遇洪水最大冲刷深度4.99m;桥梁建成后20年一遇洪水位降低0.94m,影响长度200m;桥梁建成后50年一遇洪水位降低1.26m,影响长度200m。

五、基本同意《报告》综合评价结论。

六、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方案。

七、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施工方案和度汛方案报当地 (略) 门批准。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 (略) 门的监督下进行,施工期间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理出河道,损毁堤防予以恢复,确保行洪安全。

八、工程建设和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治理、河道运行维护等要求。

九、工程建设及运行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抄送: (略) 、行政审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2022 年 06 月 30 日
晋水审批决〔2022〕 (略)
沁源 (略) 村道程卫口至富村线富村桥水毁重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沁源 (略) :

你单位提交的《沁源 (略) 关于申请〈村道程卫口至富村线富村桥水毁重建工程防洪评价〉审批的函》(沁交字〔2022〕 (略) )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建设方案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评价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施工方案和度汛方案报当地 (略) 门批准。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两岸提防等水工程设施,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出河道,恢复河道堤防原貌。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 (略) 门监督下进行。

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 (略) 门,并接受 (略) 及 (略) 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

该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后,应经省级河道主管机关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省级河道主管机关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四、建设项目应在三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或工程方案或河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须重新申请行政许可手续。

五、本许可仅为河道防洪评价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 (略) 门依法办理。

六、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方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附件:村道程卫口至富村线富村桥水毁重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村道程卫口至富村线富村桥水毁重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2年5月6日,山西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在太原召开《村道程卫口至富村线富村桥水毁重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视频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 (略) 、 (略) 、沁源 (略) 、上海瑞桥 (略) 等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山西清泽 (略) 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村道程卫口至富村线富村桥水毁重建工程位于沁源县韩洪乡富村东的沁河干流上,该工程已由沁源县发展改革 (略) 以沁发改科技审字〔2022〕 (略) 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桥梁总长 点击查看>> m,跨径布置为3×13m,桥梁总宽5.5m, (略) 结构采用装配式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结构桥墩采用柱式墩、埋置式桥台,桩基采用φ120cm钻孔灌注桩,桥梁荷 (略) -II级。

二、 (略) 在河段河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略) 设计等级为四级,富村桥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的有关规定。

三、基本同意《报告》中采用的洪水计算方法和洪水计算成果: (略) 20年一遇洪峰流量176m3/s,50年一遇洪峰流量231m3/s。

四、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

两岸堤防20年一遇洪水冲刷深度0.64-0.77m,桥梁建成后50年一遇洪水最大冲刷深度4.99m;桥梁建成后20年一遇洪水位降低0.94m,影响长度200m;桥梁建成后50年一遇洪水位降低1.26m,影响长度200m。

五、基本同意《报告》综合评价结论。

六、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方案。

七、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施工方案和度汛方案报当地 (略) 门批准。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 (略) 门的监督下进行,施工期间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理出河道,损毁堤防予以恢复,确保行洪安全。

八、工程建设和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治理、河道运行维护等要求。

九、工程建设及运行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抄送: (略) 、行政审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2022 年 0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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