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城赵镇思贤村建设省级生态补偿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祁县城赵镇思贤村建设省级生态补偿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中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祁县城赵镇思贤村建设省级生态补偿跨界断面水 (略) 建设项目涉汾河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函》(祁生环字〔2022〕 (略) )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建设方案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评价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工程应安排在非汛期施工。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两岸提防等水工程设施,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出河道,恢复河道堤防原貌。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 (略) 门监督下进行。
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 (略) 门,并接受 (略) (略) 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
该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后,应经省级河道主管机关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省级河道主管机关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四、建设项目应在三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或工程方案或河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须重新申请行政许可手续。
五、本许可仅为河道防洪评价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 (略) 门依法办理。
六、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方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附件:祁县城赵镇思贤村建设省级生态补偿跨界断面水 (略) 建设项目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祁县城赵镇思贤村建设省级生态补偿跨界断面水 (略) 建设项目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2年6月8日,山西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在太原召开《祁县城赵镇思贤村建设省级生态补偿跨界断面水 (略) 建设项目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视频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 (略) 、 (略) 、晋中 (略) (略) 、 (略) 、河南省豫北水 (略) 等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河南省豫北水 (略) 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生态补偿跨界考核“杨乐堡”断面拟建水 (略) 位置调整的批复(晋环函〔2021〕 (略) ),同意在思贤村建 (略) 。建设项目祁县思贤村跨界断 (略) 选址位于汾河中游段晋中市祁县境内,断面具体位置:北纬37°23′ 点击查看>> ″,东经112°15′0.72″。
二、建设项目位于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 (略) Z27+609断面,河宽272m,现状主槽宽约98m,两岸堤防为梯形断面均质土堤,堤高约6m左右,现状临水侧边坡为1:2.5左右。
三、本次评价对象为祁县城赵镇思贤村跨界断面水 (略) 建设项目。 (略) 主要建筑物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的有关规定。主要 (略) 为地上一层,层高为3.6m,室内外高差为0.450m。建筑高度为4.05m,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框架结构。
附属采水设施由地埋采水管道、水泵及泵船组成,管道沿设置的悬臂梁伸至河中取水。
四、基本同意《报告》中采用的洪水计算方法和洪水计算成果:汾河中游段20年一遇洪水洪峰流量为1510m3/s。
五、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
附属采水设施的管道在河滩内采用直埋敷设,至河堤段沿地面明敷;悬臂梁裸露在河道内;泵船漂浮在主河槽水面上。根据水力计算,对行洪、淤积、冲刷不造成影响,遇较大洪水时,有可能损坏,由业主及时恢复。
六、 (略) 位置位于堤防外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期和运营期均应服从河道管理、河道治理。
七、基本同意《报告》综合评价结论。
八、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方案。
九、工程建设及运行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十、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 (略) 门的监督下进行,施工期间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理出河道,损毁堤防予以恢复,确保行洪安全。
十一、工程建设和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治理、河道运行维护及生态修复等要求。
抄送: (略) 、行政审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晋中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祁县城赵镇思贤村建设省级生态补偿跨界断面水 (略) 建设项目涉汾河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函》(祁生环字〔2022〕 (略) )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建设方案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评价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工程应安排在非汛期施工。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两岸提防等水工程设施,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出河道,恢复河道堤防原貌。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 (略) 门监督下进行。
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 (略) 门,并接受 (略) (略) 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
该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后,应经省级河道主管机关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省级河道主管机关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四、建设项目应在三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或工程方案或河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须重新申请行政许可手续。
五、本许可仅为河道防洪评价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 (略) 门依法办理。
六、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方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附件:祁县城赵镇思贤村建设省级生态补偿跨界断面水 (略) 建设项目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祁县城赵镇思贤村建设省级生态补偿跨界断面水 (略) 建设项目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2年6月8日,山西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在太原召开《祁县城赵镇思贤村建设省级生态补偿跨界断面水 (略) 建设项目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视频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 (略) 、 (略) 、晋中 (略) (略) 、 (略) 、河南省豫北水 (略) 等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河南省豫北水 (略) 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生态补偿跨界考核“杨乐堡”断面拟建水 (略) 位置调整的批复(晋环函〔2021〕 (略) ),同意在思贤村建 (略) 。建设项目祁县思贤村跨界断 (略) 选址位于汾河中游段晋中市祁县境内,断面具体位置:北纬37°23′ 点击查看>> ″,东经112°15′0.72″。
二、建设项目位于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 (略) Z27+609断面,河宽272m,现状主槽宽约98m,两岸堤防为梯形断面均质土堤,堤高约6m左右,现状临水侧边坡为1:2.5左右。
三、本次评价对象为祁县城赵镇思贤村跨界断面水 (略) 建设项目。 (略) 主要建筑物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的有关规定。主要 (略) 为地上一层,层高为3.6m,室内外高差为0.450m。建筑高度为4.05m,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框架结构。
附属采水设施由地埋采水管道、水泵及泵船组成,管道沿设置的悬臂梁伸至河中取水。
四、基本同意《报告》中采用的洪水计算方法和洪水计算成果:汾河中游段20年一遇洪水洪峰流量为1510m3/s。
五、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
附属采水设施的管道在河滩内采用直埋敷设,至河堤段沿地面明敷;悬臂梁裸露在河道内;泵船漂浮在主河槽水面上。根据水力计算,对行洪、淤积、冲刷不造成影响,遇较大洪水时,有可能损坏,由业主及时恢复。
六、 (略) 位置位于堤防外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期和运营期均应服从河道管理、河道治理。
七、基本同意《报告》综合评价结论。
八、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方案。
九、工程建设及运行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十、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 (略) 门的监督下进行,施工期间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理出河道,损毁堤防予以恢复,确保行洪安全。
十一、工程建设和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治理、河道运行维护及生态修复等要求。
抄送: (略) 、行政审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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