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后评价备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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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后评价备案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 (略) )的规定,2022年6月21日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申请。现将备案情况予以公示。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1日~2022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429- 点击查看>>

传 真:0429-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建设单位

后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备案日期

1

葫芦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

葫芦岛市南票区张相公乡钱褡屯村

葫芦 (略)

朝阳煜林 (略)

2022年6月21日

注:本备案不作实质性审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企业应按照环评法要求重新报批环评文件。符合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应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并及时备案并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附件:1、葫芦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

2、葫芦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评审会专家组意见及个人意见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 (略) )的规定,2022年6月21日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申请。现将备案情况予以公示。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1日~2022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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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建设单位

后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备案日期

1

葫芦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

葫芦岛市南票区张相公乡钱褡屯村

葫芦 (略)

朝阳煜林 (略)

2022年6月21日

注:本备案不作实质性审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企业应按照环评法要求重新报批环评文件。符合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应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并及时备案并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附件:1、葫芦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

2、葫芦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评审会专家组意见及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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