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平南县同安骨科医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平南县同安骨科医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南 (略) 有限公司:
《平南 (略) 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项目代码:2205- 点击查看>> -04-05- 点击查看>> )为扩建项目,位于 (略) 朝阳大道,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度24分 点击查看>> 秒,北纬23度31分 点击查看>> 秒。 (略) 原有宗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无新增用地。项目主要 (略) 西南角1层联排的空置房,建设一 (略) 楼,对现有的一栋7层的综合楼功能结构进行调整,设置B超心电图室、病房、检验科等。新增340张床位,由原来的110床扩建至450床, (略) 理规模由原来的70m3/d扩建至220m3/d, (略) 理工艺不变。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5%。
二、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加强洒水频次,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散原体物料运输、装卸等应做好防风、防抛撒工作。 (略) 理站采用地埋式一体式密闭结构,不设置排气口, (略) 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表3最高允许浓度标准限值要求;对危废暂存间做好医疗废物的密封、及时清运和消毒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异味的产生;食堂油烟经 (略) 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后引致楼顶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加 (略) 理站和事故应急池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医疗废水采用“三级化粪池+ (略) 理+消毒” (略) 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 (略) 理标准并满足 (略) 理厂纳管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略) 处理,最后排入浔江。项目场区必须严格采取防渗、防腐、防漏等有效措施,防止造成土壤、地下水等污染。禁止将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固 (略) 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相关规定。施工期产生的废建材尽量回收利用,建筑垃圾运 (略) 置,严禁随意弃置。运营期产生的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中药药渣、生活垃圾统一收 (略) (略) 置,不得随意倾倒;医疗废物、污泥等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做到应收尽收,应管尽管,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 (略) 置。 (略) 理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中的污泥控制标准执行。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工序,未经批准,禁止夜间进行机械施工,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加强对人群活动和进出车辆的管理,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隔音降噪、基础减振、吸声、 (略) 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六)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 (略) )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 (略) 会公开;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行。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贵港市平 (略) ,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 (略) 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平 (略) 按规定对项目施工期、运营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 (略)
2022年6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平南 (略) 有限公司:
《平南 (略) 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项目代码:2205- 点击查看>> -04-05- 点击查看>> )为扩建项目,位于 (略) 朝阳大道,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度24分 点击查看>> 秒,北纬23度31分 点击查看>> 秒。 (略) 原有宗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无新增用地。项目主要 (略) 西南角1层联排的空置房,建设一 (略) 楼,对现有的一栋7层的综合楼功能结构进行调整,设置B超心电图室、病房、检验科等。新增340张床位,由原来的110床扩建至450床, (略) 理规模由原来的70m3/d扩建至220m3/d, (略) 理工艺不变。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5%。
二、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加强洒水频次,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散原体物料运输、装卸等应做好防风、防抛撒工作。 (略) 理站采用地埋式一体式密闭结构,不设置排气口, (略) 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表3最高允许浓度标准限值要求;对危废暂存间做好医疗废物的密封、及时清运和消毒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异味的产生;食堂油烟经 (略) 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后引致楼顶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加 (略) 理站和事故应急池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医疗废水采用“三级化粪池+ (略) 理+消毒” (略) 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 (略) 理标准并满足 (略) 理厂纳管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略) 处理,最后排入浔江。项目场区必须严格采取防渗、防腐、防漏等有效措施,防止造成土壤、地下水等污染。禁止将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固 (略) 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相关规定。施工期产生的废建材尽量回收利用,建筑垃圾运 (略) 置,严禁随意弃置。运营期产生的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中药药渣、生活垃圾统一收 (略) (略) 置,不得随意倾倒;医疗废物、污泥等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做到应收尽收,应管尽管,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 (略) 置。 (略) 理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中的污泥控制标准执行。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工序,未经批准,禁止夜间进行机械施工,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加强对人群活动和进出车辆的管理,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隔音降噪、基础减振、吸声、 (略) 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六)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 (略) )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 (略) 会公开;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行。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贵港市平 (略) ,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 (略) 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平 (略) 按规定对项目施工期、运营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 (略)
2022年6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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