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平南县中学城南校区(平南城南高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平南县中学城南校区(平南城南高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平南县农 (略) :
《平南县中学城南校区(平南城南高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项目代码:2020- 点击查看>> -83-01- 点击查看>> )为新建项目,位于 (略) (略) 区地段,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度23分 点击查看>> 秒,北纬23度30分 点击查看>> 秒,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97㎡。项目主要建设教学楼、行政楼、实验楼、食堂、宿舍楼、综合楼等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08万元,环保投资为103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58%。
二、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加强洒水频次,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管理和养护,施工现场出入口硬化、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辆驶离场区前对运输物料加盖篷布并冲洗干净车身、轮胎,降低运输 (略) 引发的扬尘污染;施工散原体物料运输、装卸等应做好防风、防抛撒工作。运营期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活性 (略) 理后引至实验楼楼顶21m高排气筒排放,并按照《报告表》中的设计定期定量更换活性炭,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食堂烹饪油烟经静电 (略) 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 (略) 理后循环回用于场地内抑尘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营运期生活污 (略) 理、食堂废 (略) 理、实验室废 (略) 理,达到平南 (略) 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场区必须严格采取防渗、防腐、防漏等有效措施,防止造成土壤、地下水等污染。禁止将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固 (略) 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相关规定。施工期产生的废建材尽量回收利用,建筑垃圾运 (略) 置,严禁随意弃置。运营期产生的厨余垃圾、隔油池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医疗废物、溶剂废液、废容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做到应收尽收,应管尽管,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 (略) 置。生活垃圾统一收 (略) (略) 置,不得随意倾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工序,未经批准,禁止夜间进行机械施工,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加强校园绿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隔音降噪、基础减振、吸声、 (略) 等措施;加强师生、校园广播、进出车辆管理,选用先进广播设备、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减少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确保噪声排放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六)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 (略) )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 (略) 会公开;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行。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贵港市平 (略) ,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 (略) 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平 (略) 按规定对项目施工期、运营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 (略)
2022年6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平南县农 (略) :
《平南县中学城南校区(平南城南高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项目代码:2020- 点击查看>> -83-01- 点击查看>> )为新建项目,位于 (略) (略) 区地段,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度23分 点击查看>> 秒,北纬23度30分 点击查看>> 秒,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97㎡。项目主要建设教学楼、行政楼、实验楼、食堂、宿舍楼、综合楼等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08万元,环保投资为103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58%。
二、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加强洒水频次,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管理和养护,施工现场出入口硬化、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辆驶离场区前对运输物料加盖篷布并冲洗干净车身、轮胎,降低运输 (略) 引发的扬尘污染;施工散原体物料运输、装卸等应做好防风、防抛撒工作。运营期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活性 (略) 理后引至实验楼楼顶21m高排气筒排放,并按照《报告表》中的设计定期定量更换活性炭,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食堂烹饪油烟经静电 (略) 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 (略) 理后循环回用于场地内抑尘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营运期生活污 (略) 理、食堂废 (略) 理、实验室废 (略) 理,达到平南 (略) 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场区必须严格采取防渗、防腐、防漏等有效措施,防止造成土壤、地下水等污染。禁止将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固 (略) 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相关规定。施工期产生的废建材尽量回收利用,建筑垃圾运 (略) 置,严禁随意弃置。运营期产生的厨余垃圾、隔油池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医疗废物、溶剂废液、废容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做到应收尽收,应管尽管,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 (略) 置。生活垃圾统一收 (略) (略) 置,不得随意倾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工序,未经批准,禁止夜间进行机械施工,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加强校园绿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隔音降噪、基础减振、吸声、 (略) 等措施;加强师生、校园广播、进出车辆管理,选用先进广播设备、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减少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确保噪声排放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六)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 (略) )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 (略) 会公开;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行。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贵港市平 (略) ,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 (略) 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平 (略) 按规定对项目施工期、运营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 (略)
2022年6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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