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关于厦门和声工贸有限公司增资扩产项目的批前公示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关于厦门和声工贸有限公司增资扩产项目的批前公示
(略) 拟在同安区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 (略) 地块范围内通过加建第四层、第五层进行增资扩产。鉴于该项目位于我市划定的工业控制线范围内,且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经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项目增资扩产提容增效。
根据《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厦国土房证第006 (略) )、《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编号:(2006)厦地合(同安通) (略)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编号:同发投(2022)备092)、《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 (略) 等3家企业增资扩产及工业集中区同安园“打五建三” (略) 房申请加盖第四、 (略) 房专题会议的纪要》(厦同政专纪〔2021〕 (略)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 (略) 既有工业用地增资扩产提容增效工作审核意见》及《厦门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空间协调意见汇总表》,我局拟按以下指标核定规划条件:
1.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2.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3.地上总建筑面积(计容): 点击查看>> .27平方米;
4.建筑系数:大于等于40%;
5.绿地率:小于等于20%;
6.厂房建筑层数应控制在8层以下(不含8层);除特殊工艺流程和地质环境影响外,厂房建筑层数应在4层以上(含4层);
7.其余规划设计条件满足《厦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及相关规范要求。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用地增资扩产提容增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2019] (略) )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十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 (略) 反映。
(略) 拟在同安区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 (略) 地块范围内通过加建第四层、第五层进行增资扩产。鉴于该项目位于我市划定的工业控制线范围内,且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经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项目增资扩产提容增效。
根据《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厦国土房证第006 (略) )、《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编号:(2006)厦地合(同安通) (略)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编号:同发投(2022)备092)、《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 (略) 等3家企业增资扩产及工业集中区同安园“打五建三” (略) 房申请加盖第四、 (略) 房专题会议的纪要》(厦同政专纪〔2021〕 (略)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 (略) 既有工业用地增资扩产提容增效工作审核意见》及《厦门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空间协调意见汇总表》,我局拟按以下指标核定规划条件:
1.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2.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3.地上总建筑面积(计容): 点击查看>> .27平方米;
4.建筑系数:大于等于40%;
5.绿地率:小于等于20%;
6.厂房建筑层数应控制在8层以下(不含8层);除特殊工艺流程和地质环境影响外,厂房建筑层数应在4层以上(含4层);
7.其余规划设计条件满足《厦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及相关规范要求。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用地增资扩产提容增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2019] (略) )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十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 (略)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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