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永春锦斗出入口及接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永春锦斗出入口及接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永春县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由福建 (略) 编制的《泉南 (略) 改扩建新增永春锦斗出入口及接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现有泉南 (略) 下洋互通与蓬壶互通之间,项目采用半定向互通立交方案,互通区主线及匝道 (略) 标准建设,互通主线长0.81km,匝道总长1.88km;互通接线接入县道X315(原省道S203),长度约0.19km,对被交道(县道X315)进行改造, (略) 顺接,改造长度0.7km;项目全线共设大桥 点击查看>> 米/3座,中桥 点击查看>> 米/3座,涵 (略) , (略) 1处。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评价结论和泉州市永 (略) 意见(永环保〔2022〕 (略) ),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交通〔2021〕 (略) )、省交通运输厅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审建〔2021〕 (略) )、 (略) 办公厅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自然资办函〔2021〕 (略) )及永春 (略) 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点击查看>> (略) ),该项目符合《福 (略) 网规划(修编)(2016—2030年)》及其规划环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在工程建设和投入运行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生态保护措施。按 (略) 门要求,采取永久基本农田等占补措施。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用地和施工范围,减少占地规模和地表开挖。落实减少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等防护措施;主体工程、弃渣场和临时用地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复垦或复植等生态修复工作。落实对评价范围内保护植物、古树等采取设置围护栏、挂牌保护的措施要求。
2、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噪声控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防止噪声扰民。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监测,预留资金,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增补、完善噪声防治措施;提请并积极配合当地 (略) 沿线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 (略) 交通噪声对新增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影响。
3、大气污染防治。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并加强对建筑材料及运输车辆管理,尽可能减少洒落和扬尘。
4、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 (略) (略) 回用不外排; (略) (略) 理达标后用于场内绿化灌溉不外排。
5、环境风险防范。跨越水体的桥梁两侧建设防撞护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池等应急防护工程设施。制定有针对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杜绝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 (略) 生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 (略) 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若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请泉州市永 (略) 负责项目属地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 (略) 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泉州 (略)
2022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春县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由福建 (略) 编制的《泉南 (略) 改扩建新增永春锦斗出入口及接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现有泉南 (略) 下洋互通与蓬壶互通之间,项目采用半定向互通立交方案,互通区主线及匝道 (略) 标准建设,互通主线长0.81km,匝道总长1.88km;互通接线接入县道X315(原省道S203),长度约0.19km,对被交道(县道X315)进行改造, (略) 顺接,改造长度0.7km;项目全线共设大桥 点击查看>> 米/3座,中桥 点击查看>> 米/3座,涵 (略) , (略) 1处。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评价结论和泉州市永 (略) 意见(永环保〔2022〕 (略) ),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交通〔2021〕 (略) )、省交通运输厅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审建〔2021〕 (略) )、 (略) 办公厅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自然资办函〔2021〕 (略) )及永春 (略) 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点击查看>> (略) ),该项目符合《福 (略) 网规划(修编)(2016—2030年)》及其规划环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在工程建设和投入运行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生态保护措施。按 (略) 门要求,采取永久基本农田等占补措施。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用地和施工范围,减少占地规模和地表开挖。落实减少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等防护措施;主体工程、弃渣场和临时用地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复垦或复植等生态修复工作。落实对评价范围内保护植物、古树等采取设置围护栏、挂牌保护的措施要求。
2、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噪声控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防止噪声扰民。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监测,预留资金,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增补、完善噪声防治措施;提请并积极配合当地 (略) 沿线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 (略) 交通噪声对新增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影响。
3、大气污染防治。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并加强对建筑材料及运输车辆管理,尽可能减少洒落和扬尘。
4、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 (略) (略) 回用不外排; (略) (略) 理达标后用于场内绿化灌溉不外排。
5、环境风险防范。跨越水体的桥梁两侧建设防撞护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池等应急防护工程设施。制定有针对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杜绝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 (略) 生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 (略) 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若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请泉州市永 (略) 负责项目属地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 (略) 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泉州 (略)
2022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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