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松江区镇、街道、经开区绿化林业、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目标责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度松江区镇、街道、经开区绿化林业、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目标责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附表4:
绿化考核细则(群众绿化)
序号 | 考核项目 | 质量标准 | 具体内容 | 权重 |
1 | 群众绿化(100%) | 做好日常工作 | 认真落实区绿委办布置的各项工作,街镇绿委办机构健全,绿委办日常工作有专人负责,各项统计数据和信息报送准确及时。 | 5% |
2 | 全民义务植树、绿化宣传工作 | 积极开展义务植树和绿化宣传活动 | 11% | |
3 | 深入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 | 6% | ||
4 | 积极参与市民绿化节相关活动,配合开展“绿化大篷车公益行”活动 | 3% | ||
5 | 家庭园艺应用服务体系建设 | (略) 区园艺师工作,各街镇(经开区)的覆盖率达到100% | 10% | |
6 | 各街镇(经开区) (略) 1座以上,积极推进公园花市建设 | 10% | ||
7 | 加强单位绿化创建指导服务和日常监管工作(10%) | 制定花园单位培育计划 | 5% | |
8 | 做好上海历年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复查工作和新评推荐,并有台账记录 | 5% | ||
9 | (略) 会绿地向公众开放, (略) 会绿地长效管理工作 | 开展 (略) 会绿地街面化试点 | 5% | |
10 | (略) 会绿地长效管理机制,有制度、有考核、有记录、整改及时 | 5% | ||
11 | 每季度巡查不少于一次,做好重要区域在重大活动保障期间的专项巡查 | 5% | ||
12 | 加强居住区绿化行业指导服务工作(30%) | 开展居住区绿化政策暨操作实务培训 | 10% | |
13 | 加强居住区绿化的管理,对居住区绿化调整和修剪做好指导服务 | 5% | ||
14 | (略) 理居住区绿化投诉 | 15% |
附表5:
绿化考核细则(绿化建设——附加分)
序号 | 考核项目 | 质量标准 | 具体内容 | 权重 |
1 | 绿地建设 | 8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40公顷) | 年内项目完成任务量占质量标准的贡献值 | |
0-0.5公顷(包含0.5公顷) | 10% | |||
0.5-1公顷(包含1公顷) | 20% | |||
1-5公顷(包含5公顷) | 35% | |||
>5公顷 | 45% | |||
2 | 公园建设 | 6座(其中城市公园2座,口袋公园4座) | 年内项目完成任务量占质量标准的贡献值 | |
≤0.8公顷 | 5% | |||
0.8-2公顷(包含2公顷) | 10% | |||
>2公顷 | 15% |
序号 | 考核项目 | 质量标准 | 具体内容 | 权重 |
3 | 绿道建设 | 点击查看>> 公里 | 年内项目完成任务量占质量标准的贡献值 | |
0.5-1公里(包含1公里) | 3% | |||
1-2公里(包含2公里) | 5% | |||
2-5公里(包含5公里) | 10% | |||
>5公里 | 18% | |||
4 | 立体绿化建设 | 1.7公顷 | 年内项目完成任务量占质量标准的贡献值 | |
0-0.2公顷(包含0.2公顷) | 5% | |||
0.2-0.5公顷(包含0.5公顷) | 10% | |||
0.5-1公顷(包含1公顷) | 15% | |||
>1公顷 | 22% |
附表6:
林业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 内容 | 标准 | 分值 | 评分细则 |
组织 | 组织机构 |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做实街镇林长办,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 3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得1分,街镇林长办、村 (略) 挂牌各得0.5分,林长办专职管理人员满3人得1分,每少一人扣0.5分。 |
管理制度 | 制度严明,工作台账条理清晰、档案完整 | 4 | 林长制、林业管护等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工作计划、总结每项0.5分,巡护、考评记录各1分,记录不全扣0.5分。 | |
工作组织开展 | 及时落实、反馈各项工作要求和报送林长制信息,积极组织、参与各项技能比武 | 3 | 积极落实、反馈工作得3分,每反馈延时达3次或未反馈达2次扣1分,不参与技能比武每项扣1分。 | |
林长制工作落地推进(20分) | (略) 署 | 召开 (略) 署或推进会,明确年度重点任务 | 3 | 召开得1分,年度管理与建设重点任务明确各得1分。 |
资源摸底 | 摸清资源家底,并划片包干、设置公示牌等标识 | 5 | 建立公益林、公园绿地、古树名木、商品林、单位绿地、居住区绿地等各类资源清单,每类得0.5分,林长划片包干全覆盖得1分,按要求设置公示牌得1分。 | |
日常巡查 | 落实林长制专业巡查、网格巡查人员,每月开展全覆盖日常巡查,问题发现、派单、处置、复核闭环 | 5 | 落实专业巡查人员得1分,落实各村居、片区网格巡查人员得1分,纳入统计月度巡查全覆盖得1分,纳 (略) 置完成率高于90%得1分,上升5%得1分。 | |
检查督导 | 完成街镇园区林长每季、副林长每月检查督导,落实上级林长检查督导要求 | 5 | 检查督导未完成1次扣1分,上级林长检查督导的要求未落实1项扣2分。 | |
工作创新 | 林长制工作实体运作体制、机制创新 | 2 | 工作创新每项得1分。 | |
林业建设(10分) | 造林任务 | 完成年度造林建设任务 | 8 | 未按时完成按百分比扣除。 |
安全文明施工 | 施工过程规范文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2 | 施工过程出现安全事故扣2分;有不文明施工现象扣1分。 | |
林地 | 一般抚育养护项目的实施 | 有序推进并完成一般抚育型林地养护项目实施。 | 8 | 启动并完成年度一般抚育养护项目、质量达标通过验收得8分,未安排项目不得分,已立项未启动扣3分,年度未完成扣3分,验收不达标扣3分。 |
林分质量 | 抚育措施合理到位,林分结构合理,无天窗。 | 4 | 林地结构合理、林分生长健康得4分,郁闭度低于0.5或高于0.9,每处扣0.5分;出现林地空窗大于2 (略) 扣0.5分。(每处=单块林地) | |
杂草控制 | 及时清除恶性杂草及影响林木正常生长的藤本植物,一般杂草控制在30cm以下。 | 4 | 林地草类生长合理无恶性杂草得4分;出现单块林地恶性杂草面积20平方米以上每块扣0.5分;草类控制平均高度30cm以上每块扣0.5分;发现使用化学除草剂扣4分。 | |
林地保洁 | 林地整洁,无三乱现象(乱堆放、乱种养、乱搭建) | 4 | 林地整洁无垃圾、无三乱现象得4分;生活垃圾累计大于2 (略) 扣0.5分, (略) 扣0.5分,枯立木、倒伏木未 (略) 扣0.5分。 | |
林地防火 | 有防火巡查制度, (略) 点击查看>> ,配备防火设备,保证全年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宣传告示到位,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活动及演习;无触电线、堆放可燃物等火灾隐患。 | 10 | 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得0分,制度、队 点击查看>> 、设备健全完备得4分,宣传到位无隐患得6分;制度缺失扣2分、队 点击查看>> 人员不整扣1分,设备不全或无法正常使用扣1分;无宣传告示扣2分,未开展防火宣传活动扣1分,发现林地防火 (略) 扣1分。 | |
林地设施维护 | (略) 、指示标志、隔防网等基础设施无缺损、林地内排灌系统完整顺畅,林地内无积水 | 5 | 设施完好无损坏得5分,道路损坏大于1平方米扣0.5分;标示标志损坏或字 (略) 扣0.5分;隔防网损坏大于1米扣0.5分;主沟渠出现 (略) 扣0.5分,林地内积水超过2 (略) 扣1分。 | |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10分) | 防控措施和保障 | 定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巡查、 (略) 点击查看>> 、有物资和资金保障 | 5 | 有巡查制度并按制度开展巡查,巡查记录完整、 (略) 点击查看>> 、有物资和资金保障得5分;无巡查制度、无巡查记录扣2分;巡查记录不完整扣1分; (略) 点击查看>> 扣2分,没有物资和资金保障扣2分 |
防控效果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效果 | 5 | 无重大有害生物危害发生得5分;发生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未及时上报扣3分,美国白蛾成灾扣2分;处置不力扣3分;蛀干性害虫危害率5% (略) 扣1分;食叶性、刺吸性害虫危害率10% (略) 扣1分。 | |
林地减量、野生动物 (略) 置 | 林地减量 | 养护责任措施有效落实,林地面积不减量 | 6 | 森林资源减量图斑数平均值为标准,每增加10%以上扣1分,林地管养责任到位,无失管失养现象得3分,出现 (略) 扣1分;无违法违规占林、毁林现象发生得3分,每发生一起扣1分。 |
野生动物保护 | 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开展疫源疫病巡查,林地内无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现象 | 6 | 扎实开展野保宣传,未开展野保宣传扣2分;发生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现象每起扣1分;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或死亡未及时上报每起扣1分。 | |
(略) 置 | 及时配合 (略) 置好有关诉求 | 3 | (略) 理及时率低于95%扣1分,每下降5%扣1分。 | |
合计 | 100 |
附表7:
市容景观管理工作业务考核指标体系
(一)重点工作(40%)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工作要求 | 考评细则 |
市容景观品质提升(40分) | 美丽街区(10分) | 按照第二轮美丽街区建设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建设工作,建设成效明显,符合相关建设标准。 | 建设类项目未立项或审核的扣2分,未按进度要求实施的扣1分,年度未完工的每项扣3分,不符合建设标准或设计方案来实施的扣5分。 |
二十大保障(8分) | 按照《打造美丽市容迎接党的二十大实施方案》,落实资金保障,扎实开展各项市容环境优化提升工作,项目建设成效明显。 | ||
户外招牌改造提升(6分) | 实施户外 (略) 段的改造提升,抓好主次干道户外招牌的规范整治,实现城市品质提升工作中户外招牌整治提升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目标。 | ||
户外招牌告知承诺审批(6分) | 开展政府投资建设户外招牌的告知承诺审批工作,提升户外招牌管理的规范化,做到应批尽批。 | 未按要求开展户外招牌告知承诺审批, (略) 段扣2分; | |
景观灯光集中纳控(6分) | 对政府投资建设的景观照明设施纳入集控,对社会投资建设的景观照明设施,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做好纳控工作,做到应控尽控。 | 未按要求纳入景观照明集中控制的,每处扣0.5分。 | |
休憩座椅(4分) | 按照“四个一批”建设要求,推进休憩座椅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 休憩座椅未完成实施的,按各街镇任务量少于总数10%的扣0.5分,以此类推。 |
(二)日常工作(30%)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工作要求 | 考评标准 |
1 | 市容管理(12分) | 责任区管理 (6分) | 积极宣传推广《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依托责任区自律自治管理模式,着重提升长效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完成年度责任区工作任务。 | 按要求未对行政管理人员,店家业主、水域沿线单位开展责任区宣传培训,每季度按每次扣0.5分;责任管理告知书规范上墙率少于5%的扣0.5分,扣完为止;责任区信息系统未维护的扣0.5分;机 (略) 备案率未达到100%的,每发现一家扣0.5分;证照未上墙公示的,扣0.5分。 |
薄弱区域专项整治 (6分) | 聚焦高速(高铁),轨交(站点)沿线、背街小巷( (略) )、农贸市场、薄弱区域、 (略) 、撤制镇六个方面治理,完成36个自报治理任务及5个市级治理任务,治理任务点不少于100个。 | 未按要求开展排摸并形成方案的,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治理的,每处扣0.5分;年度未完成薄弱区域点治理任务的, (略) 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景观管理(10分) | 户外广告、招牌管理(4分) | 加强户外广告日常管控,户外广告基础数据、整治数据全面准确。 | 新增违法户外广告设施 (略) 置的,每处扣0.2分;信息数据准确率与现状比对存在明显差异的,每处扣0.2分。 |
贯彻落实《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加强户外招牌批后监管和日常巡查。 | 批后监管完成率每下降5%,扣0.2分;日常监管问题完成量明显少于市区两级督办整治数量的,扣0.2分;安全检测问题案件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每处扣0.2分;未开展基础信息维护工作的,每次扣0.2分;年度未开展数据更新的,扣2分。 | |||
户外广告、招牌整治(4分) | 对市、区两级督办的户外广告、招牌等各类问题,及时做好告知、移送、拆除等整治工作;规划点位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率达到100%。 | 按照整治时间要求,违法户外广告、招牌整治完成率每下降5%,扣0.5分;规划点位内户外广告未按时间要求完成规范设置的,每处扣0.2分。 | ||
对城市化地区的屋顶招牌、影响安全等禁设情形(详见《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中4.2禁设情形)的户外招牌开展整治。 | (略) 段存在禁设情况的户外招牌, (略) ,每处扣0.2分。 | |||
景观灯光管理 (2分) | 结合实际在辖区确定的重点区域内落实巡查制度,确保亮灯率和完好率;重要节庆、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完成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景观灯光设施巡查工作。 | 巡查机制不完善、不落实的,检查发现景观灯光设施存在明显故障或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0.2分;未按要求完成节庆、重大活动期间景观灯光保障的,扣0.5分。 | ||
3 | 安全监管(3分) | 广告、招牌、灯光设施安全保障及应急工作 | 完成广告、招牌、灯光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组 (略) 点击查看>> ,做好应急待命和应急抢修工作;防汛防台来临前开展全覆盖安全告知、检查和安全抽检工作,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无严重安全事故。 | 未完成广告、招牌、灯光设施安全隐患整改,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未按要求组 (略) 点击查看>> 的,扣1分;每年至少开展2次安全大检查和1次全覆盖安全告知、1次安全检测抽查,未完成的每项扣1分;发生广告、招牌、灯光设施事故造成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1次扣0.5-1分。 |
信访投诉(1分) | 全面做好市容景观信访投诉件以及 (略) 置办理工作,及时率和满意率达到100%。 | 未完成投诉件的,按季度发现1起扣0.5分;造成负面影响的,按季度每次扣0.5分,年度累计扣分。 | ||
4 | 基础工作(5分) | 信息、台账(5分) | 制定行业工作方案,按时做好工作信息和文字材料的报送工作,各类台账资料规范有序。 | 未按时按要求上报信息、典型案例及有关数据报表的,每季度按每次扣0.2分,年度累计扣分;未按要求报送美丽街区、重大活动保障项目推进的,按每一项目扣0.2分;台账资料缺失,无管理痕迹的,年度按每缺一项扣0.2分;台帐未能如实反映相关检查情况的,年度扣0.4分。 |
(三)市容景观实效(30%)
按第三方实效检查情况进行打分
(四)特色加分项(10%)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工作要求 | 考评标准 |
特色项目(10分) | 创新探索(5分) | 市容景观管理措施、管理方式有创新,实用性好,工作难点有突破,管理效能有明显提高。 | 一项加2分,最多不超5分。 |
成效显著(5分) | 在美丽街区建设、薄弱区域治理、景观照明纳控、户外招牌告知承诺、户外招牌整治提升等工作中,成效明显,形成特色案例,受到市级表彰,得到媒体广泛宣传的。 | 一项加2分,最多不超5分。 |
附表8:
环卫实效日常检查和整改评分细则
评估指标 |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整改时限 |
道路(道路、公共 (略) ) | 路面与沟底 | 45 | 路面有点状垃圾、痰迹、粪便、污水、污物等,每处扣5分; | 即时 |
路面有块状垃圾20cm2以上,每处扣7分; | 即时 | |||
路面有散堆垃圾或袋装垃圾或大件垃圾达1m2以上,扣20分; | 24小时 | |||
沟底有点状垃圾、残留污水、残积沙土、明显污迹等,每处扣3分; | 即时 | |||
沟底有块状垃圾20cm2以上,每处扣5分; | 即时 | |||
沟底有散堆垃圾或袋装垃圾或大件垃圾达1m2以上,扣15分; | 24小时 | |||
窨井进水口不洁;隔栅板沟眼不通等,每处扣5分; | 即时 | |||
人行道 | 35 | 人行道及行道树树穴内有点状垃圾、污水等,每处扣5分; | 即时 | |
人行道有块状垃圾20cm2以上,每处扣10分; | 即时 | |||
人行道有散堆垃圾或袋装垃圾或大件垃圾达1m2以上,扣30分; | 24小时 | |||
绿化带有纸屑、食品袋、瓜果皮核、粪便及其他污物,每处扣4分; | 即时 | |||
保洁工具机具 | 10 | 保洁工具、机具使用不规范、容貌不整洁,扣10分; | 即时 | |
人员服务规范 | 10 | 保洁人员未按规定着装、作业时间内聊天、作业扰民等扣10分; | 即时 | |
小包垃圾专项整治 | 一票否决 | 有集聚性小 (略) 段不得分,为0分; | 即时 | |
(略) 100分 | 导向牌和标识 | 10 | 公厕导向牌不少于3块,每少一块,扣4分; | 72小时 |
公厕导 (略) ,扣4分; | 72小时 | |||
公厕无门楣、男女标识,扣10分; | 72小时 | |||
门楣、标识破损或不规范,扣4分; | 72小时 | |||
无导向牌,扣10分; | 72小时 | |||
工具放置 | 5 | 保洁工具及铺垫放在无障碍通道扶手上晾晒,扣5分; | 即时 | |
各类工具无序摆放,扣5分; | 即时 | |||
雨雪天气,未放置防滑垫及防滑警示标志,扣3分; | 即时 | |||
(略) 环境 | 30 | 便器内外有尿垢、粪便、污物等,每处扣5分; | 即时 | |
厕内地面有泥印、污物、烟头、积水等,每处扣2分; | 即时 | |||
墩布池、地漏有污渍、杂物,扣5分; | 即时 | |||
服务台面物品杂乱,扣2分; | 即时 | |||
公厕内异味严重,扣5分;异味较明显,扣2分; | 24小时 | |||
内、外墙壁表面脱落,每处扣2分; | 72小时 | |||
墙壁、窗户、窗台、排风机、天花板、厕位隔板、厕位门等有积灰、蚊蝇、蛛网,每处扣3分; | 即时 | |||
疫情防控期间,防疫消杀措施缺失,扣5分; | 24小时 | |||
有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每处扣5分; | 即时 | |||
照明设备、开关、洗手台面、面镜镜面、面盆、水池、水龙头、皂液器、干手器、扶手、大门及把手等设施表面不整洁,有明显灰尘、印迹、水迹、污垢、杂物、毛发,扣5分; | 即时 | |||
纸篓内废弃物满溢,扣5分; | 即时 | |||
公厕周边环境 | 5 | 公厕外3~5m范围内有垃圾、粪便、污水、污迹、渣土、蚊蝇孳生地,扣3分; | 24小时 | |
公厕外3~5m范围内有乱吊挂、乱堆放等,扣3分; | 24小时 | |||
无障碍通道有障碍物、杂物、痰迹、积水,扣3分; | 24小时 | |||
设施设备 | 20 | 便器、照明灯、盥洗盆、水龙头、挡板、衣帽钩、无障碍扶手等破损或缺失,每处扣5分; | 72小时 | |
便器管道不通,扣5分; | 即时 | |||
除臭、通风设备运行不正常,扣5分; | 24小时 | |||
公共区域垃圾收集容器未设置为分类垃圾桶的,扣5分; | 72小时 | |||
文明服务 | 30 | 应配置而未配置无障碍通道的,扣10分; | 72小时 | |
专人看管公厕未配置灭火器材,扣5分; | 72小时 | |||
装有智慧系统的公厕,智慧屏显示的数据存在明显错误的,扣5分; | 72小时 | |||
厕所内停放非机动车,扣5分;私拉电线给非机动车充电,扣10分; | 即时 | |||
服务人员脱岗或代岗,扣10分; | 即时 | |||
服务人员未统一着装、未持证上岗,扣10分; | 即时 | |||
服务人员语言不文明、态度较恶劣等服务不规范现象,扣10分; | 即时 | |||
公厕内无禁烟标志,扣10分; | 48小时 | |||
管理室有闲杂人员,扣10分; | 即时 | |||
未公开或未落实公示内容( (略) 等级、管理服务时间、作业服务单位、服务管理单位和投诉监督电话),扣10分; | 48小时 | |||
未填写保洁服务日志,扣10分; | 即时 | |||
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人员未做好个人防护,扣10分; | 即时 | |||
纸质日志填写不规范、乱涂写及缺页或电子化日志填报不及时,扣5分; | 即时 | |||
专人看管公厕未配置便民服务箱,扣10分; | 24小时 | |||
专人看管公厕未提供洗手液(皂),扣10分; | 24小时 | |||
专人看管公厕无意见簿或意见箱,扣5分; | 48小时 | |||
专人看管一、二类公厕未提供免费厕纸,扣10分; | 24小时 | |||
专人保洁公厕在进行较长时间保洁时,应在管理室或公厕明显位置设置提示牌,未设置的扣5分; | 即时 | |||
垃圾收集点(居住区垃 (略) 位垃圾房) | 垃圾箱房保洁与周边环境 | 40 | 垃圾箱房内外地面有垃圾散落、污水或异味明显, (略) 扣10分; | 24小时 |
分类桶桶身整洁干净, (略) 有污垢扣7分; | 24小时 | |||
垃圾箱房门敞开或收集容器未入 (略) 扣7分; | 24小时 | |||
垃圾房满溢未及时清运,发现一次扣10分;建筑垃圾和绿化垃圾堆放点标识缺失不规范, (略) 扣5分;堆放点内混装混运,发现一次扣20分; | 24小时 | |||
大件垃圾、装潢垃圾(袋装化)未统一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区域,且没有明显标志扣7分; | 24小时 | |||
垃圾房内乱堆物、环境脏乱或挪作他用,发现一次扣20分; | 24小时 | |||
垃圾箱房设施设备 | 25 | 垃圾箱房未设置“六定”标示牌或设 (略) 扣10分; | 24小时 | |
收集容器分类标识破损或不清晰, (略) 扣10分;垃圾箱房破损、残缺、铁门锈蚀(面积≥20%) (略) 扣7分;垃圾箱房排水不畅,水龙头有滴漏, (略) 扣5分; | 24小时 | |||
垃圾分类实效 | 35 | 四分类收集容器小 (略) 成组设置,缺少任意一种,扣35分,垃圾分类实效项目不再测评; | 24小时 | |
分类桶标识规范清晰, (略) 不规范扣10分;房内分类桶按区域有序摆放; | 24小时 | |||
四分类垃圾分类纯净度高实效达标,随机检查干湿分类桶各5个,有少量混杂每个扣5分,2个扣10分,以此类推;有大量的每个扣10分;可回收和有害各检查1个分类桶; | 24小时 | |||
垃圾房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上墙,垃圾分类责任书和公示牌上墙, (略) 扣10分; | 24小时 | |||
垃圾清运 | 管理实效 | 20 | 建立垃圾清运管理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管理责任,制度完全未建立扣5分,建立不全的酌情扣2分; | 48小时 |
按湿垃圾车辆更新计划做好是垃圾清运车辆更新,未做到扣5分; | ||||
结合场地实际规范设置冲洗区域,落实冲洗设施设备,未设置冲洗区域、污水排放不规范的的扣5分; | ||||
定期开展“五查五看”工作,落实专人检查,有台账记录,无台账记录扣5分,台账记录不全扣2分; | 24小时 | |||
车容车貌 | 30 | 车辆外表污垢残留、垃圾拖挂或垃圾散落、运输过程跑冒滴漏,发现一次扣20分; | 24小时 | |
车辆两侧车门或车厢两侧未喷印清晰的作业单位名称和监督电话, (略) 扣5分;未喷涂或张贴分类标识,分类标识破损不清晰, (略) 扣5分; | 72小时 | |||
驾驶室携带与工作无关物品, (略) 扣5分; | 24小时 | |||
车辆方向灯、大灯、刹车异常, (略) 扣5分; | 24小时 | |||
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密闭异常,发现一次扣10分; | 24小时 | |||
人员作业规范 | 30 | 压缩车上岗人员数量低于2人,发现一次扣5分; | 24小时 | |
清运人员无证上岗,着装不规范,发现一次扣5分; | 24小时 | |||
车辆未及时记录清运台账或记录不规范,发现一次扣10分; | 24小时 | |||
生活垃圾清运车辆未配备清扫工具,发现一次扣5分; | 24小时 | |||
作业人员不配合检查,或作业扰民引发投诉,发现一次扣10分; | 24小时 | |||
抽查一个单位,不分类不收运执行不到位的扣20分;分类收运不及时扣20分; | 24小时 | |||
混装混运,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扣100分; | 24小时 | |||
车辆监管 | 15 | 作业车辆超载10%以上扣5分,同一车辆一个月内发现超载三次或超载50%以上扣15分, (略) 理; | 24小时 | |
河道水域 | 河道保洁 | 30 | 水面有漂浮废弃物和动物尸体,滩涂有沉积物污染, (略) 扣7分; | 24小时 |
除水生植物整治集中拦截、集中打捞作业区域外,非景观河道水面有条状、片状的水生植物污染, (略) 扣7分; | 24小时 | |||
景观河道有条状、片状水生植物污染, (略) 扣15分; | 24小时 | |||
设施管理 | 20 | 水上公共设施有垃圾、水生植物吊挂,周边水域的水面有漂浮废弃物、水生植物聚集, (略) 扣5分; | 24小时 | |
漂浮废弃物拦截设施破损或缺失, (略) 扣5分; | 24小时 | |||
桥堍保洁 | 15 | 河岸、桥堍废弃物积存, (略) 扣7分; | 24小时 | |
(略) 置 | 20 | 水面打捞垃 (略) 要求分类运输至 (略) 置, (略) 扣20分; | 24小时 | |
规范服务 | 15 | 作业人员统一着装不规范、操作不规范,发现一次扣5分; | 24小时 | |
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 | 宣传告知 | 5 | 商铺内未按要求张贴或配置海报、指引、手册等宣传内容,每发现一家扣3分; | 24小时 |
现场询问商铺员工,判断商铺员工是否清楚掌握上门收集要求,完全不知晓的扣3分,知晓上门收集但不了解细节(如收集方式、时间和频次)扣2分; | 48小时 | |||
分类实效 | 30 | 随机抽查商铺内分类收集容器或存放区域2个,发现任一干垃圾容器有其他垃圾大量混杂的扣10分; | 24小时 | |
发现任一湿垃圾容器有明显混杂的,扣10分;发现任一湿垃圾容器有严重混杂的扣20分; | 24小时 | |||
发现任一可回收物容器有或存放区域明显混杂的,扣10分;发现任一可回收物容器或存放区域有严重混杂的扣20分 ; | 24小时 | |||
周边环境 | 10 | 现场观察,商铺周边地面是否有明显的成堆垃圾或小包垃圾,发现明显的成堆垃圾或小包垃圾扣5分; | 24小时 | |
收运管理 | 40 | 发现混装混运或经举报查实混装混运的,扣40分,收运项目不再测评; | 24小时 | |
发现收运管理不力、收运实效不佳等情况酌情扣6-10分; | 24小时 | |||
发 (略) 段故意瞒报、漏报的酌情扣 2-4分; | 48小时 | |||
发现未按要求实施上门收集(收运时间和收运频次与规定、约定的不符)酌情扣10分; | 48小时 | |||
查看收运、检查、反馈、考核等相关制度,制度完全未建立的扣20分,制度建立不全的酌情扣10分 | 24小时 | |||
查看上门收运台账,未建立台账的扣10分,收运点位、收运时间、工作人员等收运记录缺失酌情扣5分; | 24小时 | |||
随机查看,发现收运装备未张贴分 (略) 扣5分,标 (略) 扣2分; | 24小时 | |||
发现收运装备有明 (略) 酌情扣2分; | 24小时 | |||
商铺容器配置 | 15 | 商铺内未按照日常产生生活垃圾类型配置分类收集容器或存放区域的,扣10分。 (商铺应至少配置干垃圾收集容器,湿垃圾和可回收物容器或存放区视店铺类型合理设置。需要配置湿垃圾容器的商铺,包括但不仅限于:超市、食品杂货店、便利店、饮品店、咖啡店、餐饮店、点心店、熟食店、烧烤店、面包甜品店、酒吧、水果店、蔬菜店、肉店、生鲜店、零食店、花店、宠物店等。需要配置可回收物容器或存放区域的商铺,包括但不仅限于:理发店、书店、文印广告店、药店、房产中介、家居杂物店、服装店、装修材料店、小家具店、灯具店、电子产品店、汽修/维修店、文具店、培训机构等); | 24小时 | |
商铺内分类收集容器无任何标志或指示的,扣10分; | 24小时 | |||
商铺内分类收集容器标识名称错误的, (略) 扣5分;标识有严重破损/遮挡/脱落/脏污/褪色等, (略) 扣5分。累计扣分,最高扣10分; | 24小时 | |||
道路、公共广场废物箱 | 废物箱设置与管理 | 30 | 废物箱分类容器设置不规范的扣20分;废物箱有破损、严 (略) 扣10分; | 24小时 |
废物箱分类标识不规范的每张扣10分;分类标识有明显污渍、破损的,每处扣5分; | 24小时 | |||
30 | 废物箱外体有大面积污渍或严重积尘的扣10分;废物箱周边有明显零星垃圾或小包垃圾的扣20分;废物箱垃圾满溢的扣10分; | 24小时 | ||
10 | 废物箱分类收集容器内分类质量不佳,发现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容器内含有大量其它垃圾的扣10分; | 24小时 | ||
分类收运 | 30 | 现场查看,发现废物箱垃圾收集过程中混装混运,或经举报查实混装混运的,扣30分,分类收运项目不再测评; | 24小时 | |
现场查看废物箱垃圾分类收集车辆,没有明显物理分隔的扣10分; | 24小时 | |||
现场查看废物箱垃圾分类收集车辆车容车貌,标 (略) 扣5分,标 (略) 扣5分,车容车貌不洁的扣10分; | 24小时 | |||
农村(村容村貌和环卫设施保洁管理) | 点击查看>> 域清 | 25 | 发现田野、村头、道路沿线、村内空地等区域有陈年垃圾堆放的;有无管理的临时生活垃圾堆放宅基地使用区域内乱堆物;村内空地陈年垃圾积存; (略) 扣10分; | 48小时 |
(略) 有明显白色或生活垃圾, (略) 扣5分,累计扣分,最高扣25分; | 24小时 | |||
严禁使用露天粪缸;三格化粪池设施破损, (略) 扣5分; | 72小时 | |||
农户分类桶缺失,标识破损, (略) 扣5分; | 24小时 | |||
水域清 | 10 | 发现村内河流、 (略) 存在漂浮垃圾, (略) 扣2分,累计扣分,最高扣10分; | 24小时 | |
河道两岸有废弃物堆积,桥堍及其周边有暴露垃圾, (略) 扣10分; | 24小时 | |||
空气清 | 10 | 发现有垃圾直接露天焚烧或有垃圾焚烧后迹象, (略) ,扣10分; | 24小时 | |
公厕保洁与维护 | 25 | 公厕内地面污物、异味严重, (略) 扣10分; | 24小时 | |
公厕水龙头、台盆、便池、照明灯等设施损坏, (略) 扣5分。累计扣分,最高扣25分; | 72小时 | |||
公厕导向牌和男、女厕标志牌缺失或设置不规范, (略) 扣10分; | 72小时 | |||
垃圾存放的环境控制及清运管理 | 30 | 垃圾收集点环境卫生质量差(有明显积水、有散落零星垃圾),扣2.5分; | 24小时 | |
发现垃圾投放点异味明显,扣2.5分; | 24小时 | |||
垃圾收集容器 (略) 有污垢扣5分; | 24小时 | |||
垃圾箱房门敞开或收集容器未入 (略) 扣5分; | 24小时 | |||
收集容器未成组摆放, (略) 扣7分; | 24小时 | |||
未按四分类的要求设置收集容器,缺少一种扣10分; | 48小时 | |||
垃圾房内乱堆物、环境脏乱或挪作他用,发现一次扣10分; | 24小时 | |||
收集容器分类标识破损或不清晰, (略) 扣10分;垃圾箱房破损、残缺、铁门锈蚀(面积≥20%) (略) 扣7分;垃圾箱房排水不畅,水龙头有滴漏, (略) 扣5分; | 24小时 | |||
垃圾存放的环境控制及清运管理 | 箱房“六定”制度未落实;垃圾房管理制度、垃圾分类责任书、公示牌未上墙, (略) 扣5分; | 24小时 | ||
现场询问行政村内5位居民,反映垃圾清运不及时(如容器不足、周转不勤导致晚间满溢)或清运后场地与容器未及时冲洗的,1名扣1分,可累计,最多扣5分; | 24小时 | |||
发现混装驳运(驳运车辆标识与驳运垃圾种类明显不符的)或经举报查实混装驳运的,扣20分。 | 48小时 |
附表9:
环卫行业管理绩效考评(城市保洁精细化)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标准分 | 扣分 | 得分 | |
道路保洁 | 作业工艺和设备 | 结合“美丽街区”建设、红色 (略) 保障等持续提升高标准保洁区域建设,各街镇应配备小型机械化保洁机具不少于2辆(保洁、冲洗各1辆), (略) 保洁作业新模式。 | 5 | 小型机械化保洁装备少于2辆的扣3分;作业实效达不到行业标准扣5分。 | |
大冲洗 | 每月定期开展1次“大冲洗”, (略) 隔离栏、死角、盲区的冲洗作业,政府周边、美丽街区等重点区域 (略) 实现平面和立面“全方位”精细化保洁, (略) ( (略) )清扫率达到100%,冲洗率达到98%以上。 | 2 | 未开展“大冲洗”一次扣1分。 | ||
集聚性小包垃圾专项整治 | 对辖区内集聚性小包垃圾落地现象开展排查,精准定 (略) 段;深入研究分析,对问题原因进行“一点位一分析”, 形成“一问题一对策”,落实“一点位一方案”,明确节点目标、主要措施、责任分工。在深入调查排摸的基础上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形成具体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 8 | 未对辖区内集聚性小包垃 (略) 段开展排查的扣2分;未形成专项整治方案的扣2分;当季同点位累计发生两次小包垃圾集聚扣4分,三次及三次以上扣8分。 | ||
公厕管理(14分) | 星级服务、智慧管理 | 深化“公厕革命”,加强保洁员“跟踪保洁”服务意识;实现公厕智能化管理,推进智慧公厕建设;星级公厕达标率不低于30%;推广公厕深度保洁法。 | 8 | “智慧公厕”少于2座扣4分;星级公厕低于30%扣4分。 | |
便民服务 | 因地制宜、因需施策完善公厕人性化举措,如充电宝、雨伞租借等特色化服务;专人看管公厕冬季提供热水服务的不少于85%。 | 6 | 缺少人性化服务举措的发现一起扣1分;专人看管公厕冬季提供热水服务的低于85%扣3分,每低1%扣1分。 | ||
垃圾清运 | 车容车貌 | 强化清运车辆车容车貌管理,确保车况完好、整洁,跑冒滴漏问题发生率不高于10%。 | 7 | 以月为周期,车况差、车辆不整洁、跑冒滴漏问题发生率高于10%扣1分,每超过1%,扣1分。 | |
安全运输 | 清运车辆规范驾驶,严禁超速超载,生活垃圾装载量应严格控制在额定限载量内。 | 8 | 以月为周期,超载超速问题发生率超过10%,扣1分,每超过1%,扣1分。 | ||
分类收运 | 生活垃圾“不分类、不收运”,分类纯净度不低于95%;混装混运取消此项目评分。 | 10 | 没有做到“不分类、不收运”的扣10分;分类纯净度低于95%扣5分。 | ||
清运作业扰民治理 | 1.按照环卫作业扰民治理工作要求,梳理排摸辖区内关于清运噪音扰民及异味扰民的投诉底数及点位情况,明确工作进度,规范“一车一档”,针对反复投诉的点位,制定“一点一策”。 2.严格落实清运作业规范,加强人员培训,改良设施设备,合理安排清运作业时间;加强现场管理,调整收运频次,强化除臭举措,确保清运作业过程中的噪音扰民及异味扰民投诉明显下降,治理成效显著。 | 15 | 1.未按照要求将作业扰民治理情况纳入评议考核、每月梳 (略) 理情况、对重点案件跟踪督办的,未制定“一点一策”“一车一档”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当年清运扰民投诉率(件/万人)超过0.64的,每超过0.1扣1分,扣完为止。 3.重复投诉3次及以上的案件投诉率超过3%的,每超过1%扣1分,扣完为止; 注:清运作业扰民投诉率=清运噪音扰民及清运异味扰民投诉案件总数/辖区常住人口数(万人) 重复投诉率=重复投诉3次及以上的案件总数/辖区常住人口数(万人)%。 | ||
装修垃圾 | 全流程管理 | 加强源头管理,实行“一车一单”管理模式,落实装修垃圾全程管理,定期对签约单位开展考核,确保各签约企业规范作业。 | 5 | 未制定管理制度和定期考核的扣3分;发现一起有责投诉,扣2分;发现跨区域作业的扣5分。 | |
智慧化管理(10分) | “一网统管”平台运用 | 有效运用“一网统管”平台,落实专人负责平台日常维护和管理。进一步优化环卫问题整改回复流程,有效使用环境卫生实效考核、装修垃圾管理、不分类不收运等各类小程序,确保环环境卫生质量问题整改回复率、及时率、合格率按时达标。 | 10 | 未落实专人负责平台日常维护和管理扣10分;未有效使用平台或各类小程序发现一次扣3分。 | |
投诉保障 | 专人管理 | 落实专人负责投诉管理工作,做到先行联系、规范填写、及时回复。 | 8 | 未落实专人负责投诉工作扣8分,未做到先行联系、填写规范、及时回复发现一次扣2分; | |
满意度 | 确保无重复投诉、不满意件零投诉。 | 8 | 发现一起回访不满意、重复投诉未见解决扣8分。 | ||
加分项 | 高 (略) (广场) | 结合区域特色, (略) (广场)实行高标准保洁,成功创建一个市级高 (略) (广场)加10分;成功创建一个区级高 (略) (广场)加5分。 | |||
合计 | 100 | ||||
附表10:
环卫行业管理绩效考评(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
考核项目 | 考核要求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设施(40分) | 公厕 | (略) 合理,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使用正常、标识标牌设置规范完好;无障碍设施及公厕导向牌等设置规范无破损;专人看管公厕提供热水洗手等便民服务措施,热水洗手设施安装率不低于85%。 | 15 | (略) 扣1分,设施设备损坏破损、标识标牌设置 (略) 扣1分;无障碍设施、导向牌设置 (略) 扣1分; (略) 热水洗手设施安装率达不到85%的扣1分。 | |
生活垃圾房 | 持续开展垃圾箱房维修改造,垃圾箱房设施保持完好,功能完善,标识规范,符合垃圾分类专项考核标准。 | 5 | 垃圾房设施破旧、功能不全,不符合垃圾分类要求的, (略) 扣1分。 | ||
建筑垃圾点 | (略) 要求每个街镇不少于3个小区(村居)推行装修垃圾箱式收运新模式,装修垃圾回收箱完好,管理规范。 | 10 | 第一季度完成计划点位上报,第二季度至少完成1个点位,第三季度完成3个点位,未按照要求落实的扣5分;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扣5分。 | ||
废物箱 | (略) 、公共广场废物箱投口改造,规范废物箱设置及标识张贴。 | 10 | 未按要求规范设 (略) 扣1分。 | ||
设备(40分) | 装备应用 | 规范采购环卫作业设备,按下达指标任务完成新能源环卫车辆应用;在公厕保洁上配置不少于1套公厕深度保洁设备; (略) 保洁上合理配置机械化保洁设备,可实施机 (略) 机械化保洁率达到95%;继续提升机械化保洁设备应用水平。 | 15 | 新能源环卫车辆未完成指标任务的扣10分;公厕深度保洁设备未配置到位的扣3分;可实施机 (略) 机械化保洁率达不到95%的扣2分。 | |
洗车点管理 | 环卫车辆集中冲洗点产生的冲洗废水应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排放并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严禁排入城镇雨水管网。加强自查监督,建立“一点一档”,每2个月对纳管排放的废水进行检测,规范冲 (略) 置台账,形成常态长效的管理机制, (略) 理设备的环卫洗车点 (略) (略) 理协 (略) 备案。 | 10 | 洗车点设施设备损坏、运行不正常或未按要求规定排 (略) 扣2分,未建立“一点一档”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未定期开展废水检测并及时提交检测 (略) 置台账的发现1次扣2分;未按照要 (略) 理协议并备案的发现1次扣2分。 | ||
设备(40分) | 车辆、 (略) 管理 | 生活垃圾清运车辆、 (略) 等设施设备保持完好,加强自查监管,建立“一点一档”,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生活垃 (略) 产生的废水应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排放,严禁排入城镇雨水管网, (略) 作业范围外的废水 (略) 进行排放。 | 5 | 生活垃圾清运车辆、 (略) 等设施设备损坏、运行不正常的发现1次扣1分,未建立“一点一档”的, (略) 扣1分, (略) 未按规定要求管理、排 (略) 扣2分。 | |
车辆定位管理 | 环卫作业车辆按行业标准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管理设备,并接入“一网统管”管理平台。 | 10 | 未按照要求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管理设备、接入“一网统管”的,发现1辆扣1分。 | ||
数据 维护(20分) | 系统管理 | 加强《上海市车辆管理系统》、《环卫gis数据系统》数据维护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及时登记并更新环卫车辆、环卫基础数据信息,系统内数据、信息准确。 | 10 | 未落实专人负责的扣2分,未按要求完成的一次扣1分。 | |
数据报送 | 各类统计数据报送及时准确,环卫基础数据台账清晰,6月底前梳理上报“一厕一档”、“一车一档”、“一路一档”等环卫基础数据台账,12月底前完成各类数据更新上报。 | 10 | 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的1次扣1分。 | ||
加分项 | 实施公厕提标改造,逐步取缔通槽式公厕。 | 加分项:年初上报改造计划,11月底前完成改造+5分。 | |||
合计 | 100 | ||||
附表11:
环卫行业管理绩效考评(生活垃圾综合治理)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得分 | |
(略) 置(25分) | 垃圾质量 | 各类生活垃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收运、处置,不得混装混运进入区级 (略) (略) ;湿垃圾纯净度必须达到95%以上;严禁工业垃圾、有害垃圾等其它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进 (略) 、 (略) (略) 。 | 8 | 各类垃圾混装混运的扣1/次;湿垃圾纯净度低于95%的扣0.5分/次;工业垃圾、有害垃圾等其它垃圾混入生活垃 (略) 、 (略) (略) 的扣3分/次。 | |
规范管理 | 进入区级 (略) (略) 的作业清运车辆保持车容整洁,不得发生污水滴漏现象;作业人员 (略) (略) 管理规定。 | 6 | 违反作业规定的扣1分/起;车容车貌不整洁的扣0.2分/次;发生污水滴漏的扣0.5分/次。 | ||
(略) 置 | (略) 物流管理安排,不得擅自调配;严禁违规私自填埋、 (略) 置。 | 5 | 不服从物流安排的扣2/次,私自填埋、 (略) 置的扣5分/次。 | ||
(略) 置 | 落实属地管理,加强设施监管,确保“三废”达标合规排放;督促运营方做好进出料台账,信息上报及时。 | 6 | 无台账或不齐全、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信息上报不及时的扣1分/次;“三废”违规排放的,扣3分。 | ||
(略) 置(20分) | 镇级设施 | 按照《松江区镇级建筑垃 (略) 设置规范标准》(《松江区镇级建筑垃 (略)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附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配置相关作业设施设备及环保设施,保持完好并正常运行。 | 20 | 设施、设备缺失的扣2分/项;损坏未及时维修的扣1分/项。未按时按质完成建筑装 (略) 专项整治的扣20分。 | |
垃圾分拣精细到位,物料分类有序堆放;所有堆体实行滤网覆盖、降尘、除臭、排污等措施及时到位;场内外保持环境整洁。 | 分拣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次;物料无序堆放的扣1分/次;滤网覆盖缺失的扣1分/次;有明显异味、积水、扬尘的扣2分/次;环境脏乱差的扣3分/次。 | ||||
规章制度齐全并上墙公布,分类标识标牌齐全;做到文明作业;台账资料符合行业要求;能及时上报管理信息;检查反馈的问题能及时整改到位;无有责投诉。 | 无制度的扣3分,未上墙公布的扣2分;分类标识标牌不齐全、破损的扣1分;无台账或不齐全、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上报不及时的扣1分/次;整改拖拉、不到位的扣2分/次;发生有责投诉的扣3分/件。 | ||||
(略) 置 | 进 (略) (略) 的作业清运车辆和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略) 门物流安排和场内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擅自调配。清运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做到密闭,不拖挂、不洒落。 | 不遵守各类规章制度、不服从物流安排的扣2/次;清运车辆运输过程中未密闭,车容不洁、垃圾散落、拖挂的扣0.2分/次。 | |||
进入区级建 (略) 置末端的垃圾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混装混运。 | 混装混运的扣1分/次;装修垃圾纯净度低于95%的扣0.5分/次。 | ||||
拆房垃圾管理(15分) | 由局环卫科按《松江区拆房(拆违)垃 (略) 门工作目标考核评价表》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 15 | (略) 环卫科提供的各街镇(经开区)考核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得分。 | ||
可回收物收运服务管理(20分) | 按《松江区可回收物管理考核办法》及其附件《松江区可回收物收运行业监管考核细则》进行考核,以该考核分加权计算得分。 | 20 | 考核标准详见《松江区可回收物收运行业监管考核细则》。 | ||
其他垃圾(15分) | 有害垃圾 | 有害垃圾正常收运,收集点设施设备配置齐全。有专用收运器具,严禁生产性有害垃圾或其它垃圾混入收集点。 | 3 | 有害垃圾未正常收运的扣3分,收集点未正常运行的扣3分,设施设备缺失的扣1分/项。无专用收运器具的扣2分,收集点混入生产性有害垃圾或其他垃圾的扣1分。 | |
台账资料符合行业要求,信息上报及时。 | 3 | 无台账或不齐全、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信息上报不及时的扣1分/次。 | |||
餐厨垃圾 | 建立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并运行正常,有专用收运车辆,无漏收现象;车容车貌整洁,不得超载。 | 3 | 未建立收运体系或体系不健全、运行不正常的扣2分,无专用收运车辆的扣2分,发现漏收的扣1分/次,发现车容不洁的扣0.2分/次,超载扣0.2分/次。 | ||
台账资料符合行业要求,信息上报及时。 | 3 | 无台账或不齐全、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信息上报不及时的扣1分/次。 | |||
废弃油脂 | 必须由区绿 (略) 门指定委托的单位收运、处置。 | 3 | 未纳入收运体系的发现一次扣1分, (略) 置的发现一次扣2分。 | ||
整改回复(5分) | 回复响应 | (略) 门下达的工作要求及监管、整改等通知的回复情况。 | 5 | (略) 门的监管、整改等通知超时回复的扣1分/次,经多次提醒仍不回复整改的扣5分, (略) 门下达的工作要求未及时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扣5分。 | |
加分项 | 提交并落实可 (略) 示范性改造方案, (略) 效能有较大提升。 | 5月底前提交详细改造方案,10月底前完成示范性改造的加5分。 | |||
合计 | 100 | ||||
附表12: 环卫行业管理绩效考评(行业文化建设)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得分 |
一、基础工作(60分) | 1、认真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时做好节假日、防汛防台、重大活动保障等信息报送工作。 | 10 | 报送不及时的每次扣1-2分。 | |
2、落实信息报送员,每季度上报相关行业信息不少于3篇。 | 15 | 每少一篇扣5分,上 (略) (略) 门采用的,加10分。 | ||
3、做好各类基础台账;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数据。 | 10 | 报送不及时、不准确的每次扣1-2分;基础台账不齐全、管理混乱扣5分 | ||
4、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各类安全措施到位,并有台账记录。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 10 | 安全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并有记录,安全措施到位有实效,没有的扣5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 | ||
5、健全应急机制, (略) 点击查看>> ,落实应急物资储备,严格按照紧急信息报送规定,做到紧急信息报送及时,加强内容核实, (略) 报信息要素齐全、事实清楚、内容无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 15 | 没有建立报送机制的扣3分,有漏报、瞒报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 ||
二、文化建设(40分) | 6、积极开展行业文化建设活动,提升行业新形象。活动开展有载体、有措施,有总结,并及时总结报送信息。 | 15 | 行业活动开展有记录,没有的扣5分,报送不及时的每次扣3分。 | |
7、积极参与各级组织开展的各类劳动竞赛活动和推优评比活动。 | 10 | 没有参加活动的每次扣5分。 | ||
8、加强环卫专技人员储备建设,组织开展职工培训,提高职工行业技能,做到有计划、方案、措施,有照片有信息。 | 15 | 没有计划方案的扣5分,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开展的扣3分,开展没有记录的扣2分。 | ||
合计 | 100 |
附表13:
环卫行业管理绩效考评( (略) 理费征收)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得分 |
一、规范服务(50分) | 1、环卫收费受理点导向清晰,内外环境整洁,做到四公开(即受理时间,受理咨询、投诉电话,收费标准,申报和收费工作流程等制度),配有至少两人及以上的受理人员。 | 10 | 没有导向扣2分,不清晰扣1分;环境杂乱扣2分;四公开缺一项扣1分,一项不按要求扣0.5分,人员配备缺一人扣1分。 | |
2、收费员管理完善,按规定要求落实在岗培训(每年不少于8课时),名册及在岗培训资料齐全。 | 10 | 报表缺一次扣1分;未组织在岗培训扣5分,课时不达标的扣2分。 | ||
3、建立回访制度,回访记录齐全,回访家数应达到上年签约单位家数的10%以上。 | 5 | 回访未达到指标扣5分,资料不齐全扣1-5。 | ||
4、 (略) 理单位的来电、来信、来访,并做好记录。 | 10 | 发现1家有责投诉扣2分;整改不及时一次扣5分。 | ||
5、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政规范,做到廉洁自律,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 10 | 发现一项一次不按要求扣5分,发现一次违纪违规行为扣10分。 | ||
6、建立管执联动机制,确保有偿服务签约应签尽签。 | 5 | 未建立管执联动机制的扣5分,有机制无工作记录的扣3分。 | ||
二、日常业务(50分) | 1、使用统一的申报表和合同文本,合同签订、管理规范,及时整理归档。 | 10 | 未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扣10分,发现一份不规范合同扣1分。 | |
2、按照市、 (略) 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征收单 (略) 理费,做到应收尽收,不得少收、漏收,不得重复收费,严禁乱收费,不得随意减免。 | 10 | 发现一项一次不规范扣1分。 | ||
3、规范开具上海市统一的机打税控发票或定额发票,做好发票领用、登记、核销、存档等工作。抽查不少于5份发票, (略) 签合同及资金到账情况进行比对。 | 10 | 发现一项一次不规范扣1分。 | ||
4、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准确。 | 5 | 报表上报不及时、不准确一次扣1分,不报一次扣2分。 | ||
5、做好辖区内的单位生活(餐厨)垃圾申报受理、签约工作。 | 10 | 无故不受理申报的,发生一起扣2分。擅自委托其他单位收费,扣10分。 | ||
6、加强内控管理,收费管理做到全流程有效衔接。 | 5 | 发现应签未签的,发现1次扣1分。 | ||
三、加分项 | 1、积极试点发挥生活垃圾收费价格杠杆机制作用,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引导餐厨垃圾源头减量。 | 有相关方案和具体实施情况的。+5分。 | ||
合计 | 100 | |||
附表14: 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细则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方式 | |
1 | 日常实效测评 60分 | 居住区、单位、 沿街商铺分类实效和可回收物体系建设( (略) ) | 居住区(含行政村)源头分类投放实效管理达标。 | 40 | 本项满分40分,按照居住区测评平均分进行折算。得分=平均分*40%。达标为90分,增设一票否决项。 | 实地检查 |
单位分类实效管理达标 | 12 | 单位和 (略) 满分12分,按照单位测评平均分进行折算。得分=平均分 *12%。达标为90分。 | ||||
沿 (略) (略) 分类实效管理达标。 | 6 | 本项满分6分,按照沿街商 (略) (略) 测评结果进行折算,得分=平均分 *6%。 | ||||
可 (略) 建设和管理达标 | 2 | 本项满分2分, (略) 测评结果进行折算,得分=平均分*2%。 | ||||
2 | 社会评价 10分 | 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评价 | 各类主体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 (略) 会治理作用发挥情况的评价。 | 10 | 本项满分10分,通过问卷调查评价得出相应街镇得分,不同评价主体的有效问卷权重相等,计入最终得分。通过市民“随手拍”平台的有效举报统计,按照街镇户数发生率划档评分。 | 问卷及平台调查 |
3 | 区分减联办考核 30分 | 垃圾分类量指标完成情况14分 | 村居、单位实效达标率 | 4 | 每低于达标率95%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区分减联办 |
干垃圾控制量、湿垃圾分出量(含餐厨垃圾量)、可回收物分类量、可回收物主体企业分类量 | 10 | 干垃圾控制量、湿垃圾分出量每项4分,可回收物分类量2分。对照区级下达的指标量,未完成按百分比扣分。(如湿垃圾未完成百分比为10%,则扣4*10%=0.4分) | ||||
分类实效落实情况 16分 | (略) 可回收物细分 | 2 | 对照区级下达的指标量,未完成按百分比扣分。 | |||
智能监控设备 | 2 | |||||
废物箱投口改造 | 1 | |||||
环卫新能源车 | 4 | |||||
环卫车辆在线监测 | 2 | |||||
建筑垃圾收运新模式 | 2 | |||||
优秀案例与迎检联动 | 2 | |||||
(略) 公益广告投放 | 1 | |||||
加分项 1分 | 智能化投放设备的推进与落实 | 1 | 本年度有新增智能化投放设备并运行,则给予加分。 | |||
附表4:
绿化考核细则(群众绿化)
序号 | 考核项目 | 质量标准 | 具体内容 | 权重 |
1 | 群众绿化(100%) | 做好日常工作 | 认真落实区绿委办布置的各项工作,街镇绿委办机构健全,绿委办日常工作有专人负责,各项统计数据和信息报送准确及时。 | 5% |
2 | 全民义务植树、绿化宣传工作 | 积极开展义务植树和绿化宣传活动 | 11% | |
3 | 深入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 | 6% | ||
4 | 积极参与市民绿化节相关活动,配合开展“绿化大篷车公益行”活动 | 3% | ||
5 | 家庭园艺应用服务体系建设 | (略) 区园艺师工作,各街镇(经开区)的覆盖率达到100% | 10% | |
6 | 各街镇(经开区) (略) 1座以上,积极推进公园花市建设 | 10% | ||
7 | 加强单位绿化创建指导服务和日常监管工作(10%) | 制定花园单位培育计划 | 5% | |
8 | 做好上海历年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复查工作和新评推荐,并有台账记录 | 5% | ||
9 | (略) 会绿地向公众开放, (略) 会绿地长效管理工作 | 开展 (略) 会绿地街面化试点 | 5% | |
10 | (略) 会绿地长效管理机制,有制度、有考核、有记录、整改及时 | 5% | ||
11 | 每季度巡查不少于一次,做好重要区域在重大活动保障期间的专项巡查 | 5% | ||
12 | 加强居住区绿化行业指导服务工作(30%) | 开展居住区绿化政策暨操作实务培训 | 10% | |
13 | 加强居住区绿化的管理,对居住区绿化调整和修剪做好指导服务 | 5% | ||
14 | (略) 理居住区绿化投诉 | 15% |
附表5:
绿化考核细则(绿化建设——附加分)
序号 | 考核项目 | 质量标准 | 具体内容 | 权重 |
1 | 绿地建设 | 8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40公顷) | 年内项目完成任务量占质量标准的贡献值 | |
0-0.5公顷(包含0.5公顷) | 10% | |||
0.5-1公顷(包含1公顷) | 20% | |||
1-5公顷(包含5公顷) | 35% | |||
>5公顷 | 45% | |||
2 | 公园建设 | 6座(其中城市公园2座,口袋公园4座) | 年内项目完成任务量占质量标准的贡献值 | |
≤0.8公顷 | 5% | |||
0.8-2公顷(包含2公顷) | 10% | |||
>2公顷 | 15% |
序号 | 考核项目 | 质量标准 | 具体内容 | 权重 |
3 | 绿道建设 | 点击查看>> 公里 | 年内项目完成任务量占质量标准的贡献值 | |
0.5-1公里(包含1公里) | 3% | |||
1-2公里(包含2公里) | 5% | |||
2-5公里(包含5公里) | 10% | |||
>5公里 | 18% | |||
4 | 立体绿化建设 | 1.7公顷 | 年内项目完成任务量占质量标准的贡献值 | |
0-0.2公顷(包含0.2公顷) | 5% | |||
0.2-0.5公顷(包含0.5公顷) | 10% | |||
0.5-1公顷(包含1公顷) | 15% | |||
>1公顷 | 22% |
附表6:
林业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 内容 | 标准 | 分值 | 评分细则 |
组织 | 组织机构 |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做实街镇林长办,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 3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得1分,街镇林长办、村 (略) 挂牌各得0.5分,林长办专职管理人员满3人得1分,每少一人扣0.5分。 |
管理制度 | 制度严明,工作台账条理清晰、档案完整 | 4 | 林长制、林业管护等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工作计划、总结每项0.5分,巡护、考评记录各1分,记录不全扣0.5分。 | |
工作组织开展 | 及时落实、反馈各项工作要求和报送林长制信息,积极组织、参与各项技能比武 | 3 | 积极落实、反馈工作得3分,每反馈延时达3次或未反馈达2次扣1分,不参与技能比武每项扣1分。 | |
林长制工作落地推进(20分) | (略) 署 | 召开 (略) 署或推进会,明确年度重点任务 | 3 | 召开得1分,年度管理与建设重点任务明确各得1分。 |
资源摸底 | 摸清资源家底,并划片包干、设置公示牌等标识 | 5 | 建立公益林、公园绿地、古树名木、商品林、单位绿地、居住区绿地等各类资源清单,每类得0.5分,林长划片包干全覆盖得1分,按要求设置公示牌得1分。 | |
日常巡查 | 落实林长制专业巡查、网格巡查人员,每月开展全覆盖日常巡查,问题发现、派单、处置、复核闭环 | 5 | 落实专业巡查人员得1分,落实各村居、片区网格巡查人员得1分,纳入统计月度巡查全覆盖得1分,纳 (略) 置完成率高于90%得1分,上升5%得1分。 | |
检查督导 | 完成街镇园区林长每季、副林长每月检查督导,落实上级林长检查督导要求 | 5 | 检查督导未完成1次扣1分,上级林长检查督导的要求未落实1项扣2分。 | |
工作创新 | 林长制工作实体运作体制、机制创新 | 2 | 工作创新每项得1分。 | |
林业建设(10分) | 造林任务 | 完成年度造林建设任务 | 8 | 未按时完成按百分比扣除。 |
安全文明施工 | 施工过程规范文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2 | 施工过程出现安全事故扣2分;有不文明施工现象扣1分。 | |
林地 | 一般抚育养护项目的实施 | 有序推进并完成一般抚育型林地养护项目实施。 | 8 | 启动并完成年度一般抚育养护项目、质量达标通过验收得8分,未安排项目不得分,已立项未启动扣3分,年度未完成扣3分,验收不达标扣3分。 |
林分质量 | 抚育措施合理到位,林分结构合理,无天窗。 | 4 | 林地结构合理、林分生长健康得4分,郁闭度低于0.5或高于0.9,每处扣0.5分;出现林地空窗大于2 (略) 扣0.5分。(每处=单块林地) | |
杂草控制 | 及时清除恶性杂草及影响林木正常生长的藤本植物,一般杂草控制在30cm以下。 | 4 | 林地草类生长合理无恶性杂草得4分;出现单块林地恶性杂草面积20平方米以上每块扣0.5分;草类控制平均高度30cm以上每块扣0.5分;发现使用化学除草剂扣4分。 | |
林地保洁 | 林地整洁,无三乱现象(乱堆放、乱种养、乱搭建) | 4 | 林地整洁无垃圾、无三乱现象得4分;生活垃圾累计大于2 (略) 扣0.5分, (略) 扣0.5分,枯立木、倒伏木未 (略) 扣0.5分。 | |
林地防火 | 有防火巡查制度, (略) 点击查看>> ,配备防火设备,保证全年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宣传告示到位,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活动及演习;无触电线、堆放可燃物等火灾隐患。 | 10 | 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得0分,制度、队 点击查看>> 、设备健全完备得4分,宣传到位无隐患得6分;制度缺失扣2分、队 点击查看>> 人员不整扣1分,设备不全或无法正常使用扣1分;无宣传告示扣2分,未开展防火宣传活动扣1分,发现林地防火 (略) 扣1分。 | |
林地设施维护 | (略) 、指示标志、隔防网等基础设施无缺损、林地内排灌系统完整顺畅,林地内无积水 | 5 | 设施完好无损坏得5分,道路损坏大于1平方米扣0.5分;标示标志损坏或字 (略) 扣0.5分;隔防网损坏大于1米扣0.5分;主沟渠出现 (略) 扣0.5分,林地内积水超过2 (略) 扣1分。 | |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10分) | 防控措施和保障 | 定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巡查、 (略) 点击查看>> 、有物资和资金保障 | 5 | 有巡查制度并按制度开展巡查,巡查记录完整、 (略) 点击查看>> 、有物资和资金保障得5分;无巡查制度、无巡查记录扣2分;巡查记录不完整扣1分; (略) 点击查看>> 扣2分,没有物资和资金保障扣2分 |
防控效果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效果 | 5 | 无重大有害生物危害发生得5分;发生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未及时上报扣3分,美国白蛾成灾扣2分;处置不力扣3分;蛀干性害虫危害率5% (略) 扣1分;食叶性、刺吸性害虫危害率10% (略) 扣1分。 | |
林地减量、野生动物 (略) 置 | 林地减量 | 养护责任措施有效落实,林地面积不减量 | 6 | 森林资源减量图斑数平均值为标准,每增加10%以上扣1分,林地管养责任到位,无失管失养现象得3分,出现 (略) 扣1分;无违法违规占林、毁林现象发生得3分,每发生一起扣1分。 |
野生动物保护 | 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开展疫源疫病巡查,林地内无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现象 | 6 | 扎实开展野保宣传,未开展野保宣传扣2分;发生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现象每起扣1分;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或死亡未及时上报每起扣1分。 | |
(略) 置 | 及时配合 (略) 置好有关诉求 | 3 | (略) 理及时率低于95%扣1分,每下降5%扣1分。 | |
合计 | 100 |
附表7:
市容景观管理工作业务考核指标体系
(一)重点工作(40%)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工作要求 | 考评细则 |
市容景观品质提升(40分) | 美丽街区(10分) | 按照第二轮美丽街区建设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建设工作,建设成效明显,符合相关建设标准。 | 建设类项目未立项或审核的扣2分,未按进度要求实施的扣1分,年度未完工的每项扣3分,不符合建设标准或设计方案来实施的扣5分。 |
二十大保障(8分) | 按照《打造美丽市容迎接党的二十大实施方案》,落实资金保障,扎实开展各项市容环境优化提升工作,项目建设成效明显。 | ||
户外招牌改造提升(6分) | 实施户外 (略) 段的改造提升,抓好主次干道户外招牌的规范整治,实现城市品质提升工作中户外招牌整治提升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目标。 | ||
户外招牌告知承诺审批(6分) | 开展政府投资建设户外招牌的告知承诺审批工作,提升户外招牌管理的规范化,做到应批尽批。 | 未按要求开展户外招牌告知承诺审批, (略) 段扣2分; | |
景观灯光集中纳控(6分) | 对政府投资建设的景观照明设施纳入集控,对社会投资建设的景观照明设施,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做好纳控工作,做到应控尽控。 | 未按要求纳入景观照明集中控制的,每处扣0.5分。 | |
休憩座椅(4分) | 按照“四个一批”建设要求,推进休憩座椅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 休憩座椅未完成实施的,按各街镇任务量少于总数10%的扣0.5分,以此类推。 |
(二)日常工作(30%)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工作要求 | 考评标准 |
1 | 市容管理(12分) | 责任区管理 (6分) | 积极宣传推广《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依托责任区自律自治管理模式,着重提升长效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完成年度责任区工作任务。 | 按要求未对行政管理人员,店家业主、水域沿线单位开展责任区宣传培训,每季度按每次扣0.5分;责任管理告知书规范上墙率少于5%的扣0.5分,扣完为止;责任区信息系统未维护的扣0.5分;机 (略) 备案率未达到100%的,每发现一家扣0.5分;证照未上墙公示的,扣0.5分。 |
薄弱区域专项整治 (6分) | 聚焦高速(高铁),轨交(站点)沿线、背街小巷( (略) )、农贸市场、薄弱区域、 (略) 、撤制镇六个方面治理,完成36个自报治理任务及5个市级治理任务,治理任务点不少于100个。 | 未按要求开展排摸并形成方案的,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治理的,每处扣0.5分;年度未完成薄弱区域点治理任务的, (略) 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景观管理(10分) | 户外广告、招牌管理(4分) | 加强户外广告日常管控,户外广告基础数据、整治数据全面准确。 | 新增违法户外广告设施 (略) 置的,每处扣0.2分;信息数据准确率与现状比对存在明显差异的,每处扣0.2分。 |
贯彻落实《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加强户外招牌批后监管和日常巡查。 | 批后监管完成率每下降5%,扣0.2分;日常监管问题完成量明显少于市区两级督办整治数量的,扣0.2分;安全检测问题案件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每处扣0.2分;未开展基础信息维护工作的,每次扣0.2分;年度未开展数据更新的,扣2分。 | |||
户外广告、招牌整治(4分) | 对市、区两级督办的户外广告、招牌等各类问题,及时做好告知、移送、拆除等整治工作;规划点位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率达到100%。 | 按照整治时间要求,违法户外广告、招牌整治完成率每下降5%,扣0.5分;规划点位内户外广告未按时间要求完成规范设置的,每处扣0.2分。 | ||
对城市化地区的屋顶招牌、影响安全等禁设情形(详见《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中4.2禁设情形)的户外招牌开展整治。 | (略) 段存在禁设情况的户外招牌, (略) ,每处扣0.2分。 | |||
景观灯光管理 (2分) | 结合实际在辖区确定的重点区域内落实巡查制度,确保亮灯率和完好率;重要节庆、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完成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景观灯光设施巡查工作。 | 巡查机制不完善、不落实的,检查发现景观灯光设施存在明显故障或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0.2分;未按要求完成节庆、重大活动期间景观灯光保障的,扣0.5分。 | ||
3 | 安全监管(3分) | 广告、招牌、灯光设施安全保障及应急工作 | 完成广告、招牌、灯光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组 (略) 点击查看>> ,做好应急待命和应急抢修工作;防汛防台来临前开展全覆盖安全告知、检查和安全抽检工作,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无严重安全事故。 | 未完成广告、招牌、灯光设施安全隐患整改,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未按要求组 (略) 点击查看>> 的,扣1分;每年至少开展2次安全大检查和1次全覆盖安全告知、1次安全检测抽查,未完成的每项扣1分;发生广告、招牌、灯光设施事故造成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1次扣0.5-1分。 |
信访投诉(1分) | 全面做好市容景观信访投诉件以及 (略) 置办理工作,及时率和满意率达到100%。 | 未完成投诉件的,按季度发现1起扣0.5分;造成负面影响的,按季度每次扣0.5分,年度累计扣分。 | ||
4 | 基础工作(5分) | 信息、台账(5分) | 制定行业工作方案,按时做好工作信息和文字材料的报送工作,各类台账资料规范有序。 | 未按时按要求上报信息、典型案例及有关数据报表的,每季度按每次扣0.2分,年度累计扣分;未按要求报送美丽街区、重大活动保障项目推进的,按每一项目扣0.2分;台账资料缺失,无管理痕迹的,年度按每缺一项扣0.2分;台帐未能如实反映相关检查情况的,年度扣0.4分。 |
(三)市容景观实效(30%)
按第三方实效检查情况进行打分
(四)特色加分项(10%)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工作要求 | 考评标准 |
特色项目(10分) | 创新探索(5分) | 市容景观管理措施、管理方式有创新,实用性好,工作难点有突破,管理效能有明显提高。 | 一项加2分,最多不超5分。 |
成效显著(5分) | 在美丽街区建设、薄弱区域治理、景观照明纳控、户外招牌告知承诺、户外招牌整治提升等工作中,成效明显,形成特色案例,受到市级表彰,得到媒体广泛宣传的。 | 一项加2分,最多不超5分。 |
附表8:
环卫实效日常检查和整改评分细则
评估指标 | 评估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整改时限 |
道路(道路、公共 (略) ) | 路面与沟底 | 45 | 路面有点状垃圾、痰迹、粪便、污水、污物等,每处扣5分; | 即时 |
路面有块状垃圾20cm2以上,每处扣7分; | 即时 | |||
路面有散堆垃圾或袋装垃圾或大件垃圾达1m2以上,扣20分; | 24小时 | |||
沟底有点状垃圾、残留污水、残积沙土、明显污迹等,每处扣3分; | 即时 | |||
沟底有块状垃圾20cm2以上,每处扣5分; | 即时 | |||
沟底有散堆垃圾或袋装垃圾或大件垃圾达1m2以上,扣15分; | 24小时 | |||
窨井进水口不洁;隔栅板沟眼不通等,每处扣5分; | 即时 | |||
人行道 | 35 | 人行道及行道树树穴内有点状垃圾、污水等,每处扣5分; | 即时 | |
人行道有块状垃圾20cm2以上,每处扣10分; | 即时 | |||
人行道有散堆垃圾或袋装垃圾或大件垃圾达1m2以上,扣30分; | 24小时 | |||
绿化带有纸屑、食品袋、瓜果皮核、粪便及其他污物,每处扣4分; | 即时 | |||
保洁工具机具 | 10 | 保洁工具、机具使用不规范、容貌不整洁,扣10分; | 即时 | |
人员服务规范 | 10 | 保洁人员未按规定着装、作业时间内聊天、作业扰民等扣10分; | 即时 | |
小包垃圾专项整治 | 一票否决 | 有集聚性小 (略) 段不得分,为0分; | 即时 | |
(略) 100分 | 导向牌和标识 | 10 | 公厕导向牌不少于3块,每少一块,扣4分; | 72小时 |
公厕导 (略) ,扣4分; | 72小时 | |||
公厕无门楣、男女标识,扣10分; | 72小时 | |||
门楣、标识破损或不规范,扣4分; | 72小时 | |||
无导向牌,扣10分; | 72小时 | |||
工具放置 | 5 | 保洁工具及铺垫放在无障碍通道扶手上晾晒,扣5分; | 即时 | |
各类工具无序摆放,扣5分; | 即时 | |||
雨雪天气,未放置防滑垫及防滑警示标志,扣3分; | 即时 | |||
(略) 环境 | 30 | 便器内外有尿垢、粪便、污物等,每处扣5分; | 即时 | |
厕内地面有泥印、污物、烟头、积水等,每处扣2分; | 即时 | |||
墩布池、地漏有污渍、杂物,扣5分; | 即时 | |||
服务台面物品杂乱,扣2分; | 即时 | |||
公厕内异味严重,扣5分;异味较明显,扣2分; | 24小时 | |||
内、外墙壁表面脱落,每处扣2分; | 72小时 | |||
墙壁、窗户、窗台、排风机、天花板、厕位隔板、厕位门等有积灰、蚊蝇、蛛网,每处扣3分; | 即时 | |||
疫情防控期间,防疫消杀措施缺失,扣5分; | 24小时 | |||
有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每处扣5分; | 即时 | |||
照明设备、开关、洗手台面、面镜镜面、面盆、水池、水龙头、皂液器、干手器、扶手、大门及把手等设施表面不整洁,有明显灰尘、印迹、水迹、污垢、杂物、毛发,扣5分; | 即时 | |||
纸篓内废弃物满溢,扣5分; | 即时 | |||
公厕周边环境 | 5 | 公厕外3~5m范围内有垃圾、粪便、污水、污迹、渣土、蚊蝇孳生地,扣3分; | 24小时 | |
公厕外3~5m范围内有乱吊挂、乱堆放等,扣3分; | 24小时 | |||
无障碍通道有障碍物、杂物、痰迹、积水,扣3分; | 24小时 | |||
设施设备 | 20 | 便器、照明灯、盥洗盆、水龙头、挡板、衣帽钩、无障碍扶手等破损或缺失,每处扣5分; | 72小时 | |
便器管道不通,扣5分; | 即时 | |||
除臭、通风设备运行不正常,扣5分; | 24小时 | |||
公共区域垃圾收集容器未设置为分类垃圾桶的,扣5分; | 72小时 | |||
文明服务 | 30 | 应配置而未配置无障碍通道的,扣10分; | 72小时 | |
专人看管公厕未配置灭火器材,扣5分; | 72小时 | |||
装有智慧系统的公厕,智慧屏显示的数据存在明显错误的,扣5分; | 72小时 | |||
厕所内停放非机动车,扣5分;私拉电线给非机动车充电,扣10分; | 即时 | |||
服务人员脱岗或代岗,扣10分; | 即时 | |||
服务人员未统一着装、未持证上岗,扣10分; | 即时 | |||
服务人员语言不文明、态度较恶劣等服务不规范现象,扣10分; | 即时 | |||
公厕内无禁烟标志,扣10分; | 48小时 | |||
管理室有闲杂人员,扣10分; | 即时 | |||
未公开或未落实公示内容( (略) 等级、管理服务时间、作业服务单位、服务管理单位和投诉监督电话),扣10分; | 48小时 | |||
未填写保洁服务日志,扣10分; | 即时 | |||
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人员未做好个人防护,扣10分; | 即时 | |||
纸质日志填写不规范、乱涂写及缺页或电子化日志填报不及时,扣5分; | 即时 | |||
专人看管公厕未配置便民服务箱,扣10分; | 24小时 | |||
专人看管公厕未提供洗手液(皂),扣10分; | 24小时 | |||
专人看管公厕无意见簿或意见箱,扣5分; | 48小时 | |||
专人看管一、二类公厕未提供免费厕纸,扣10分; | 24小时 | |||
专人保洁公厕在进行较长时间保洁时,应在管理室或公厕明显位置设置提示牌,未设置的扣5分; | 即时 | |||
垃圾收集点(居住区垃 (略) 位垃圾房) | 垃圾箱房保洁与周边环境 | 40 | 垃圾箱房内外地面有垃圾散落、污水或异味明显, (略) 扣10分; | 24小时 |
分类桶桶身整洁干净, (略) 有污垢扣7分; | 24小时 | |||
垃圾箱房门敞开或收集容器未入 (略) 扣7分; | 24小时 | |||
垃圾房满溢未及时清运,发现一次扣10分;建筑垃圾和绿化垃圾堆放点标识缺失不规范, (略) 扣5分;堆放点内混装混运,发现一次扣20分; | 24小时 | |||
大件垃圾、装潢垃圾(袋装化)未统一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区域,且没有明显标志扣7分; | 24小时 | |||
垃圾房内乱堆物、环境脏乱或挪作他用,发现一次扣20分; | 24小时 | |||
垃圾箱房设施设备 | 25 | 垃圾箱房未设置“六定”标示牌或设 (略) 扣10分; | 24小时 | |
收集容器分类标识破损或不清晰, (略) 扣10分;垃圾箱房破损、残缺、铁门锈蚀(面积≥20%) (略) 扣7分;垃圾箱房排水不畅,水龙头有滴漏, (略) 扣5分; | 24小时 | |||
垃圾分类实效 | 35 | 四分类收集容器小 (略) 成组设置,缺少任意一种,扣35分,垃圾分类实效项目不再测评; | 24小时 | |
分类桶标识规范清晰, (略) 不规范扣10分;房内分类桶按区域有序摆放; | 24小时 | |||
四分类垃圾分类纯净度高实效达标,随机检查干湿分类桶各5个,有少量混杂每个扣5分,2个扣10分,以此类推;有大量的每个扣10分;可回收和有害各检查1个分类桶; | 24小时 | |||
垃圾房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上墙,垃圾分类责任书和公示牌上墙, (略) 扣10分; | 24小时 | |||
垃圾清运 | 管理实效 | 20 | 建立垃圾清运管理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管理责任,制度完全未建立扣5分,建立不全的酌情扣2分; | 48小时 |
按湿垃圾车辆更新计划做好是垃圾清运车辆更新,未做到扣5分; | ||||
结合场地实际规范设置冲洗区域,落实冲洗设施设备,未设置冲洗区域、污水排放不规范的的扣5分; | ||||
定期开展“五查五看”工作,落实专人检查,有台账记录,无台账记录扣5分,台账记录不全扣2分; | 24小时 | |||
车容车貌 | 30 | 车辆外表污垢残留、垃圾拖挂或垃圾散落、运输过程跑冒滴漏,发现一次扣20分; | 24小时 | |
车辆两侧车门或车厢两侧未喷印清晰的作业单位名称和监督电话, (略) 扣5分;未喷涂或张贴分类标识,分类标识破损不清晰, (略) 扣5分; | 72小时 | |||
驾驶室携带与工作无关物品, (略) 扣5分; | 24小时 | |||
车辆方向灯、大灯、刹车异常, (略) 扣5分; | 24小时 | |||
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密闭异常,发现一次扣10分; | 24小时 | |||
人员作业规范 | 30 | 压缩车上岗人员数量低于2人,发现一次扣5分; | 24小时 | |
清运人员无证上岗,着装不规范,发现一次扣5分; | 24小时 | |||
车辆未及时记录清运台账或记录不规范,发现一次扣10分; | 24小时 | |||
生活垃圾清运车辆未配备清扫工具,发现一次扣5分; | 24小时 | |||
作业人员不配合检查,或作业扰民引发投诉,发现一次扣10分; | 24小时 | |||
抽查一个单位,不分类不收运执行不到位的扣20分;分类收运不及时扣20分; | 24小时 | |||
混装混运,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扣100分; | 24小时 | |||
车辆监管 | 15 | 作业车辆超载10%以上扣5分,同一车辆一个月内发现超载三次或超载50%以上扣15分, (略) 理; | 24小时 | |
河道水域 | 河道保洁 | 30 | 水面有漂浮废弃物和动物尸体,滩涂有沉积物污染, (略) 扣7分; | 24小时 |
除水生植物整治集中拦截、集中打捞作业区域外,非景观河道水面有条状、片状的水生植物污染, (略) 扣7分; | 24小时 | |||
景观河道有条状、片状水生植物污染, (略) 扣15分; | 24小时 | |||
设施管理 | 20 | 水上公共设施有垃圾、水生植物吊挂,周边水域的水面有漂浮废弃物、水生植物聚集, (略) 扣5分; | 24小时 | |
漂浮废弃物拦截设施破损或缺失, (略) 扣5分; | 24小时 | |||
桥堍保洁 | 15 | 河岸、桥堍废弃物积存, (略) 扣7分; | 24小时 | |
(略) 置 | 20 | 水面打捞垃 (略) 要求分类运输至 (略) 置, (略) 扣20分; | 24小时 | |
规范服务 | 15 | 作业人员统一着装不规范、操作不规范,发现一次扣5分; | 24小时 | |
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 | 宣传告知 | 5 | 商铺内未按要求张贴或配置海报、指引、手册等宣传内容,每发现一家扣3分; | 24小时 |
现场询问商铺员工,判断商铺员工是否清楚掌握上门收集要求,完全不知晓的扣3分,知晓上门收集但不了解细节(如收集方式、时间和频次)扣2分; | 48小时 | |||
分类实效 | 30 | 随机抽查商铺内分类收集容器或存放区域2个,发现任一干垃圾容器有其他垃圾大量混杂的扣10分; | 24小时 | |
发现任一湿垃圾容器有明显混杂的,扣10分;发现任一湿垃圾容器有严重混杂的扣20分; | 24小时 | |||
发现任一可回收物容器有或存放区域明显混杂的,扣10分;发现任一可回收物容器或存放区域有严重混杂的扣20分 ; | 24小时 | |||
周边环境 | 10 | 现场观察,商铺周边地面是否有明显的成堆垃圾或小包垃圾,发现明显的成堆垃圾或小包垃圾扣5分; | 24小时 | |
收运管理 | 40 | 发现混装混运或经举报查实混装混运的,扣40分,收运项目不再测评; | 24小时 | |
发现收运管理不力、收运实效不佳等情况酌情扣6-10分; | 24小时 | |||
发 (略) 段故意瞒报、漏报的酌情扣 2-4分; | 48小时 | |||
发现未按要求实施上门收集(收运时间和收运频次与规定、约定的不符)酌情扣10分; | 48小时 | |||
查看收运、检查、反馈、考核等相关制度,制度完全未建立的扣20分,制度建立不全的酌情扣10分 | 24小时 | |||
查看上门收运台账,未建立台账的扣10分,收运点位、收运时间、工作人员等收运记录缺失酌情扣5分; | 24小时 | |||
随机查看,发现收运装备未张贴分 (略) 扣5分,标 (略) 扣2分; | 24小时 | |||
发现收运装备有明 (略) 酌情扣2分; | 24小时 | |||
商铺容器配置 | 15 | 商铺内未按照日常产生生活垃圾类型配置分类收集容器或存放区域的,扣10分。 (商铺应至少配置干垃圾收集容器,湿垃圾和可回收物容器或存放区视店铺类型合理设置。需要配置湿垃圾容器的商铺,包括但不仅限于:超市、食品杂货店、便利店、饮品店、咖啡店、餐饮店、点心店、熟食店、烧烤店、面包甜品店、酒吧、水果店、蔬菜店、肉店、生鲜店、零食店、花店、宠物店等。需要配置可回收物容器或存放区域的商铺,包括但不仅限于:理发店、书店、文印广告店、药店、房产中介、家居杂物店、服装店、装修材料店、小家具店、灯具店、电子产品店、汽修/维修店、文具店、培训机构等); | 24小时 | |
商铺内分类收集容器无任何标志或指示的,扣10分; | 24小时 | |||
商铺内分类收集容器标识名称错误的, (略) 扣5分;标识有严重破损/遮挡/脱落/脏污/褪色等, (略) 扣5分。累计扣分,最高扣10分; | 24小时 | |||
道路、公共广场废物箱 | 废物箱设置与管理 | 30 | 废物箱分类容器设置不规范的扣20分;废物箱有破损、严 (略) 扣10分; | 24小时 |
废物箱分类标识不规范的每张扣10分;分类标识有明显污渍、破损的,每处扣5分; | 24小时 | |||
30 | 废物箱外体有大面积污渍或严重积尘的扣10分;废物箱周边有明显零星垃圾或小包垃圾的扣20分;废物箱垃圾满溢的扣10分; | 24小时 | ||
10 | 废物箱分类收集容器内分类质量不佳,发现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容器内含有大量其它垃圾的扣10分; | 24小时 | ||
分类收运 | 30 | 现场查看,发现废物箱垃圾收集过程中混装混运,或经举报查实混装混运的,扣30分,分类收运项目不再测评; | 24小时 | |
现场查看废物箱垃圾分类收集车辆,没有明显物理分隔的扣10分; | 24小时 | |||
现场查看废物箱垃圾分类收集车辆车容车貌,标 (略) 扣5分,标 (略) 扣5分,车容车貌不洁的扣10分; | 24小时 | |||
农村(村容村貌和环卫设施保洁管理) | 点击查看>> 域清 | 25 | 发现田野、村头、道路沿线、村内空地等区域有陈年垃圾堆放的;有无管理的临时生活垃圾堆放宅基地使用区域内乱堆物;村内空地陈年垃圾积存; (略) 扣10分; | 48小时 |
(略) 有明显白色或生活垃圾, (略) 扣5分,累计扣分,最高扣25分; | 24小时 | |||
严禁使用露天粪缸;三格化粪池设施破损, (略) 扣5分; | 72小时 | |||
农户分类桶缺失,标识破损, (略) 扣5分; | 24小时 | |||
水域清 | 10 | 发现村内河流、 (略) 存在漂浮垃圾, (略) 扣2分,累计扣分,最高扣10分; | 24小时 | |
河道两岸有废弃物堆积,桥堍及其周边有暴露垃圾, (略) 扣10分; | 24小时 | |||
空气清 | 10 | 发现有垃圾直接露天焚烧或有垃圾焚烧后迹象, (略) ,扣10分; | 24小时 | |
公厕保洁与维护 | 25 | 公厕内地面污物、异味严重, (略) 扣10分; | 24小时 | |
公厕水龙头、台盆、便池、照明灯等设施损坏, (略) 扣5分。累计扣分,最高扣25分; | 72小时 | |||
公厕导向牌和男、女厕标志牌缺失或设置不规范, (略) 扣10分; | 72小时 | |||
垃圾存放的环境控制及清运管理 | 30 | 垃圾收集点环境卫生质量差(有明显积水、有散落零星垃圾),扣2.5分; | 24小时 | |
发现垃圾投放点异味明显,扣2.5分; | 24小时 | |||
垃圾收集容器 (略) 有污垢扣5分; | 24小时 | |||
垃圾箱房门敞开或收集容器未入 (略) 扣5分; | 24小时 | |||
收集容器未成组摆放, (略) 扣7分; | 24小时 | |||
未按四分类的要求设置收集容器,缺少一种扣10分; | 48小时 | |||
垃圾房内乱堆物、环境脏乱或挪作他用,发现一次扣10分; | 24小时 | |||
收集容器分类标识破损或不清晰, (略) 扣10分;垃圾箱房破损、残缺、铁门锈蚀(面积≥20%) (略) 扣7分;垃圾箱房排水不畅,水龙头有滴漏, (略) 扣5分; | 24小时 | |||
垃圾存放的环境控制及清运管理 | 箱房“六定”制度未落实;垃圾房管理制度、垃圾分类责任书、公示牌未上墙, (略) 扣5分; | 24小时 | ||
现场询问行政村内5位居民,反映垃圾清运不及时(如容器不足、周转不勤导致晚间满溢)或清运后场地与容器未及时冲洗的,1名扣1分,可累计,最多扣5分; | 24小时 | |||
发现混装驳运(驳运车辆标识与驳运垃圾种类明显不符的)或经举报查实混装驳运的,扣20分。 | 48小时 |
附表9:
环卫行业管理绩效考评(城市保洁精细化)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标准分 | 扣分 | 得分 | |
道路保洁 | 作业工艺和设备 | 结合“美丽街区”建设、红色 (略) 保障等持续提升高标准保洁区域建设,各街镇应配备小型机械化保洁机具不少于2辆(保洁、冲洗各1辆), (略) 保洁作业新模式。 | 5 | 小型机械化保洁装备少于2辆的扣3分;作业实效达不到行业标准扣5分。 | |
大冲洗 | 每月定期开展1次“大冲洗”, (略) 隔离栏、死角、盲区的冲洗作业,政府周边、美丽街区等重点区域 (略) 实现平面和立面“全方位”精细化保洁, (略) ( (略) )清扫率达到100%,冲洗率达到98%以上。 | 2 | 未开展“大冲洗”一次扣1分。 | ||
集聚性小包垃圾专项整治 | 对辖区内集聚性小包垃圾落地现象开展排查,精准定 (略) 段;深入研究分析,对问题原因进行“一点位一分析”, 形成“一问题一对策”,落实“一点位一方案”,明确节点目标、主要措施、责任分工。在深入调查排摸的基础上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形成具体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 8 | 未对辖区内集聚性小包垃 (略) 段开展排查的扣2分;未形成专项整治方案的扣2分;当季同点位累计发生两次小包垃圾集聚扣4分,三次及三次以上扣8分。 | ||
公厕管理(14分) | 星级服务、智慧管理 | 深化“公厕革命”,加强保洁员“跟踪保洁”服务意识;实现公厕智能化管理,推进智慧公厕建设;星级公厕达标率不低于30%;推广公厕深度保洁法。 | 8 | “智慧公厕”少于2座扣4分;星级公厕低于30%扣4分。 | |
便民服务 | 因地制宜、因需施策完善公厕人性化举措,如充电宝、雨伞租借等特色化服务;专人看管公厕冬季提供热水服务的不少于85%。 | 6 | 缺少人性化服务举措的发现一起扣1分;专人看管公厕冬季提供热水服务的低于85%扣3分,每低1%扣1分。 | ||
垃圾清运 | 车容车貌 | 强化清运车辆车容车貌管理,确保车况完好、整洁,跑冒滴漏问题发生率不高于10%。 | 7 | 以月为周期,车况差、车辆不整洁、跑冒滴漏问题发生率高于10%扣1分,每超过1%,扣1分。 | |
安全运输 | 清运车辆规范驾驶,严禁超速超载,生活垃圾装载量应严格控制在额定限载量内。 | 8 | 以月为周期,超载超速问题发生率超过10%,扣1分,每超过1%,扣1分。 | ||
分类收运 | 生活垃圾“不分类、不收运”,分类纯净度不低于95%;混装混运取消此项目评分。 | 10 | 没有做到“不分类、不收运”的扣10分;分类纯净度低于95%扣5分。 | ||
清运作业扰民治理 | 1.按照环卫作业扰民治理工作要求,梳理排摸辖区内关于清运噪音扰民及异味扰民的投诉底数及点位情况,明确工作进度,规范“一车一档”,针对反复投诉的点位,制定“一点一策”。 2.严格落实清运作业规范,加强人员培训,改良设施设备,合理安排清运作业时间;加强现场管理,调整收运频次,强化除臭举措,确保清运作业过程中的噪音扰民及异味扰民投诉明显下降,治理成效显著。 | 15 | 1.未按照要求将作业扰民治理情况纳入评议考核、每月梳 (略) 理情况、对重点案件跟踪督办的,未制定“一点一策”“一车一档”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当年清运扰民投诉率(件/万人)超过0.64的,每超过0.1扣1分,扣完为止。 3.重复投诉3次及以上的案件投诉率超过3%的,每超过1%扣1分,扣完为止; 注:清运作业扰民投诉率=清运噪音扰民及清运异味扰民投诉案件总数/辖区常住人口数(万人) 重复投诉率=重复投诉3次及以上的案件总数/辖区常住人口数(万人)%。 | ||
装修垃圾 | 全流程管理 | 加强源头管理,实行“一车一单”管理模式,落实装修垃圾全程管理,定期对签约单位开展考核,确保各签约企业规范作业。 | 5 | 未制定管理制度和定期考核的扣3分;发现一起有责投诉,扣2分;发现跨区域作业的扣5分。 | |
智慧化管理(10分) | “一网统管”平台运用 | 有效运用“一网统管”平台,落实专人负责平台日常维护和管理。进一步优化环卫问题整改回复流程,有效使用环境卫生实效考核、装修垃圾管理、不分类不收运等各类小程序,确保环环境卫生质量问题整改回复率、及时率、合格率按时达标。 | 10 | 未落实专人负责平台日常维护和管理扣10分;未有效使用平台或各类小程序发现一次扣3分。 | |
投诉保障 | 专人管理 | 落实专人负责投诉管理工作,做到先行联系、规范填写、及时回复。 | 8 | 未落实专人负责投诉工作扣8分,未做到先行联系、填写规范、及时回复发现一次扣2分; | |
满意度 | 确保无重复投诉、不满意件零投诉。 | 8 | 发现一起回访不满意、重复投诉未见解决扣8分。 | ||
加分项 | 高 (略) (广场) | 结合区域特色, (略) (广场)实行高标准保洁,成功创建一个市级高 (略) (广场)加10分;成功创建一个区级高 (略) (广场)加5分。 | |||
合计 | 100 | ||||
附表10:
环卫行业管理绩效考评(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
考核项目 | 考核要求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设施(40分) | 公厕 | (略) 合理,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使用正常、标识标牌设置规范完好;无障碍设施及公厕导向牌等设置规范无破损;专人看管公厕提供热水洗手等便民服务措施,热水洗手设施安装率不低于85%。 | 15 | (略) 扣1分,设施设备损坏破损、标识标牌设置 (略) 扣1分;无障碍设施、导向牌设置 (略) 扣1分; (略) 热水洗手设施安装率达不到85%的扣1分。 | |
生活垃圾房 | 持续开展垃圾箱房维修改造,垃圾箱房设施保持完好,功能完善,标识规范,符合垃圾分类专项考核标准。 | 5 | 垃圾房设施破旧、功能不全,不符合垃圾分类要求的, (略) 扣1分。 | ||
建筑垃圾点 | (略) 要求每个街镇不少于3个小区(村居)推行装修垃圾箱式收运新模式,装修垃圾回收箱完好,管理规范。 | 10 | 第一季度完成计划点位上报,第二季度至少完成1个点位,第三季度完成3个点位,未按照要求落实的扣5分;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扣5分。 | ||
废物箱 | (略) 、公共广场废物箱投口改造,规范废物箱设置及标识张贴。 | 10 | 未按要求规范设 (略) 扣1分。 | ||
设备(40分) | 装备应用 | 规范采购环卫作业设备,按下达指标任务完成新能源环卫车辆应用;在公厕保洁上配置不少于1套公厕深度保洁设备; (略) 保洁上合理配置机械化保洁设备,可实施机 (略) 机械化保洁率达到95%;继续提升机械化保洁设备应用水平。 | 15 | 新能源环卫车辆未完成指标任务的扣10分;公厕深度保洁设备未配置到位的扣3分;可实施机 (略) 机械化保洁率达不到95%的扣2分。 | |
洗车点管理 | 环卫车辆集中冲洗点产生的冲洗废水应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排放并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严禁排入城镇雨水管网。加强自查监督,建立“一点一档”,每2个月对纳管排放的废水进行检测,规范冲 (略) 置台账,形成常态长效的管理机制, (略) 理设备的环卫洗车点 (略) (略) 理协 (略) 备案。 | 10 | 洗车点设施设备损坏、运行不正常或未按要求规定排 (略) 扣2分,未建立“一点一档”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未定期开展废水检测并及时提交检测 (略) 置台账的发现1次扣2分;未按照要 (略) 理协议并备案的发现1次扣2分。 | ||
设备(40分) | 车辆、 (略) 管理 | 生活垃圾清运车辆、 (略) 等设施设备保持完好,加强自查监管,建立“一点一档”,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生活垃 (略) 产生的废水应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排放,严禁排入城镇雨水管网, (略) 作业范围外的废水 (略) 进行排放。 | 5 | 生活垃圾清运车辆、 (略) 等设施设备损坏、运行不正常的发现1次扣1分,未建立“一点一档”的, (略) 扣1分, (略) 未按规定要求管理、排 (略) 扣2分。 | |
车辆定位管理 | 环卫作业车辆按行业标准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管理设备,并接入“一网统管”管理平台。 | 10 | 未按照要求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管理设备、接入“一网统管”的,发现1辆扣1分。 | ||
数据 维护(20分) | 系统管理 | 加强《上海市车辆管理系统》、《环卫gis数据系统》数据维护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及时登记并更新环卫车辆、环卫基础数据信息,系统内数据、信息准确。 | 10 | 未落实专人负责的扣2分,未按要求完成的一次扣1分。 | |
数据报送 | 各类统计数据报送及时准确,环卫基础数据台账清晰,6月底前梳理上报“一厕一档”、“一车一档”、“一路一档”等环卫基础数据台账,12月底前完成各类数据更新上报。 | 10 | 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的1次扣1分。 | ||
加分项 | 实施公厕提标改造,逐步取缔通槽式公厕。 | 加分项:年初上报改造计划,11月底前完成改造+5分。 | |||
合计 | 100 | ||||
附表11:
环卫行业管理绩效考评(生活垃圾综合治理)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得分 | |
(略) 置(25分) | 垃圾质量 | 各类生活垃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收运、处置,不得混装混运进入区级 (略) (略) ;湿垃圾纯净度必须达到95%以上;严禁工业垃圾、有害垃圾等其它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进 (略) 、 (略) (略) 。 | 8 | 各类垃圾混装混运的扣1/次;湿垃圾纯净度低于95%的扣0.5分/次;工业垃圾、有害垃圾等其它垃圾混入生活垃 (略) 、 (略) (略) 的扣3分/次。 | |
规范管理 | 进入区级 (略) (略) 的作业清运车辆保持车容整洁,不得发生污水滴漏现象;作业人员 (略) (略) 管理规定。 | 6 | 违反作业规定的扣1分/起;车容车貌不整洁的扣0.2分/次;发生污水滴漏的扣0.5分/次。 | ||
(略) 置 | (略) 物流管理安排,不得擅自调配;严禁违规私自填埋、 (略) 置。 | 5 | 不服从物流安排的扣2/次,私自填埋、 (略) 置的扣5分/次。 | ||
(略) 置 | 落实属地管理,加强设施监管,确保“三废”达标合规排放;督促运营方做好进出料台账,信息上报及时。 | 6 | 无台账或不齐全、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信息上报不及时的扣1分/次;“三废”违规排放的,扣3分。 | ||
(略) 置(20分) | 镇级设施 | 按照《松江区镇级建筑垃 (略) 设置规范标准》(《松江区镇级建筑垃 (略)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附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配置相关作业设施设备及环保设施,保持完好并正常运行。 | 20 | 设施、设备缺失的扣2分/项;损坏未及时维修的扣1分/项。未按时按质完成建筑装 (略) 专项整治的扣20分。 | |
垃圾分拣精细到位,物料分类有序堆放;所有堆体实行滤网覆盖、降尘、除臭、排污等措施及时到位;场内外保持环境整洁。 | 分拣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次;物料无序堆放的扣1分/次;滤网覆盖缺失的扣1分/次;有明显异味、积水、扬尘的扣2分/次;环境脏乱差的扣3分/次。 | ||||
规章制度齐全并上墙公布,分类标识标牌齐全;做到文明作业;台账资料符合行业要求;能及时上报管理信息;检查反馈的问题能及时整改到位;无有责投诉。 | 无制度的扣3分,未上墙公布的扣2分;分类标识标牌不齐全、破损的扣1分;无台账或不齐全、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上报不及时的扣1分/次;整改拖拉、不到位的扣2分/次;发生有责投诉的扣3分/件。 | ||||
(略) 置 | 进 (略) (略) 的作业清运车辆和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略) 门物流安排和场内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擅自调配。清运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做到密闭,不拖挂、不洒落。 | 不遵守各类规章制度、不服从物流安排的扣2/次;清运车辆运输过程中未密闭,车容不洁、垃圾散落、拖挂的扣0.2分/次。 | |||
进入区级建 (略) 置末端的垃圾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混装混运。 | 混装混运的扣1分/次;装修垃圾纯净度低于95%的扣0.5分/次。 | ||||
拆房垃圾管理(15分) | 由局环卫科按《松江区拆房(拆违)垃 (略) 门工作目标考核评价表》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 15 | (略) 环卫科提供的各街镇(经开区)考核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得分。 | ||
可回收物收运服务管理(20分) | 按《松江区可回收物管理考核办法》及其附件《松江区可回收物收运行业监管考核细则》进行考核,以该考核分加权计算得分。 | 20 | 考核标准详见《松江区可回收物收运行业监管考核细则》。 | ||
其他垃圾(15分) | 有害垃圾 | 有害垃圾正常收运,收集点设施设备配置齐全。有专用收运器具,严禁生产性有害垃圾或其它垃圾混入收集点。 | 3 | 有害垃圾未正常收运的扣3分,收集点未正常运行的扣3分,设施设备缺失的扣1分/项。无专用收运器具的扣2分,收集点混入生产性有害垃圾或其他垃圾的扣1分。 | |
台账资料符合行业要求,信息上报及时。 | 3 | 无台账或不齐全、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信息上报不及时的扣1分/次。 | |||
餐厨垃圾 | 建立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并运行正常,有专用收运车辆,无漏收现象;车容车貌整洁,不得超载。 | 3 | 未建立收运体系或体系不健全、运行不正常的扣2分,无专用收运车辆的扣2分,发现漏收的扣1分/次,发现车容不洁的扣0.2分/次,超载扣0.2分/次。 | ||
台账资料符合行业要求,信息上报及时。 | 3 | 无台账或不齐全、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信息上报不及时的扣1分/次。 | |||
废弃油脂 | 必须由区绿 (略) 门指定委托的单位收运、处置。 | 3 | 未纳入收运体系的发现一次扣1分, (略) 置的发现一次扣2分。 | ||
整改回复(5分) | 回复响应 | (略) 门下达的工作要求及监管、整改等通知的回复情况。 | 5 | (略) 门的监管、整改等通知超时回复的扣1分/次,经多次提醒仍不回复整改的扣5分, (略) 门下达的工作要求未及时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扣5分。 | |
加分项 | 提交并落实可 (略) 示范性改造方案, (略) 效能有较大提升。 | 5月底前提交详细改造方案,10月底前完成示范性改造的加5分。 | |||
合计 | 100 | ||||
附表12: 环卫行业管理绩效考评(行业文化建设)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得分 |
一、基础工作(60分) | 1、认真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时做好节假日、防汛防台、重大活动保障等信息报送工作。 | 10 | 报送不及时的每次扣1-2分。 | |
2、落实信息报送员,每季度上报相关行业信息不少于3篇。 | 15 | 每少一篇扣5分,上 (略) (略) 门采用的,加10分。 | ||
3、做好各类基础台账;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数据。 | 10 | 报送不及时、不准确的每次扣1-2分;基础台账不齐全、管理混乱扣5分 | ||
4、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各类安全措施到位,并有台账记录。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 10 | 安全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并有记录,安全措施到位有实效,没有的扣5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 | ||
5、健全应急机制, (略) 点击查看>> ,落实应急物资储备,严格按照紧急信息报送规定,做到紧急信息报送及时,加强内容核实, (略) 报信息要素齐全、事实清楚、内容无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 15 | 没有建立报送机制的扣3分,有漏报、瞒报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 ||
二、文化建设(40分) | 6、积极开展行业文化建设活动,提升行业新形象。活动开展有载体、有措施,有总结,并及时总结报送信息。 | 15 | 行业活动开展有记录,没有的扣5分,报送不及时的每次扣3分。 | |
7、积极参与各级组织开展的各类劳动竞赛活动和推优评比活动。 | 10 | 没有参加活动的每次扣5分。 | ||
8、加强环卫专技人员储备建设,组织开展职工培训,提高职工行业技能,做到有计划、方案、措施,有照片有信息。 | 15 | 没有计划方案的扣5分,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开展的扣3分,开展没有记录的扣2分。 | ||
合计 | 100 |
附表13:
环卫行业管理绩效考评( (略) 理费征收)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得分 |
一、规范服务(50分) | 1、环卫收费受理点导向清晰,内外环境整洁,做到四公开(即受理时间,受理咨询、投诉电话,收费标准,申报和收费工作流程等制度),配有至少两人及以上的受理人员。 | 10 | 没有导向扣2分,不清晰扣1分;环境杂乱扣2分;四公开缺一项扣1分,一项不按要求扣0.5分,人员配备缺一人扣1分。 | |
2、收费员管理完善,按规定要求落实在岗培训(每年不少于8课时),名册及在岗培训资料齐全。 | 10 | 报表缺一次扣1分;未组织在岗培训扣5分,课时不达标的扣2分。 | ||
3、建立回访制度,回访记录齐全,回访家数应达到上年签约单位家数的10%以上。 | 5 | 回访未达到指标扣5分,资料不齐全扣1-5。 | ||
4、 (略) 理单位的来电、来信、来访,并做好记录。 | 10 | 发现1家有责投诉扣2分;整改不及时一次扣5分。 | ||
5、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政规范,做到廉洁自律,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 10 | 发现一项一次不按要求扣5分,发现一次违纪违规行为扣10分。 | ||
6、建立管执联动机制,确保有偿服务签约应签尽签。 | 5 | 未建立管执联动机制的扣5分,有机制无工作记录的扣3分。 | ||
二、日常业务(50分) | 1、使用统一的申报表和合同文本,合同签订、管理规范,及时整理归档。 | 10 | 未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扣10分,发现一份不规范合同扣1分。 | |
2、按照市、 (略) 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征收单 (略) 理费,做到应收尽收,不得少收、漏收,不得重复收费,严禁乱收费,不得随意减免。 | 10 | 发现一项一次不规范扣1分。 | ||
3、规范开具上海市统一的机打税控发票或定额发票,做好发票领用、登记、核销、存档等工作。抽查不少于5份发票, (略) 签合同及资金到账情况进行比对。 | 10 | 发现一项一次不规范扣1分。 | ||
4、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准确。 | 5 | 报表上报不及时、不准确一次扣1分,不报一次扣2分。 | ||
5、做好辖区内的单位生活(餐厨)垃圾申报受理、签约工作。 | 10 | 无故不受理申报的,发生一起扣2分。擅自委托其他单位收费,扣10分。 | ||
6、加强内控管理,收费管理做到全流程有效衔接。 | 5 | 发现应签未签的,发现1次扣1分。 | ||
三、加分项 | 1、积极试点发挥生活垃圾收费价格杠杆机制作用,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引导餐厨垃圾源头减量。 | 有相关方案和具体实施情况的。+5分。 | ||
合计 | 100 | |||
附表14: 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细则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方式 | |
1 | 日常实效测评 60分 | 居住区、单位、 沿街商铺分类实效和可回收物体系建设( (略) ) | 居住区(含行政村)源头分类投放实效管理达标。 | 40 | 本项满分40分,按照居住区测评平均分进行折算。得分=平均分*40%。达标为90分,增设一票否决项。 | 实地检查 |
单位分类实效管理达标 | 12 | 单位和 (略) 满分12分,按照单位测评平均分进行折算。得分=平均分 *12%。达标为90分。 | ||||
沿 (略) (略) 分类实效管理达标。 | 6 | 本项满分6分,按照沿街商 (略) (略) 测评结果进行折算,得分=平均分 *6%。 | ||||
可 (略) 建设和管理达标 | 2 | 本项满分2分, (略) 测评结果进行折算,得分=平均分*2%。 | ||||
2 | 社会评价 10分 | 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评价 | 各类主体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 (略) 会治理作用发挥情况的评价。 | 10 | 本项满分10分,通过问卷调查评价得出相应街镇得分,不同评价主体的有效问卷权重相等,计入最终得分。通过市民“随手拍”平台的有效举报统计,按照街镇户数发生率划档评分。 | 问卷及平台调查 |
3 | 区分减联办考核 30分 | 垃圾分类量指标完成情况14分 | 村居、单位实效达标率 | 4 | 每低于达标率95%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区分减联办 |
干垃圾控制量、湿垃圾分出量(含餐厨垃圾量)、可回收物分类量、可回收物主体企业分类量 | 10 | 干垃圾控制量、湿垃圾分出量每项4分,可回收物分类量2分。对照区级下达的指标量,未完成按百分比扣分。(如湿垃圾未完成百分比为10%,则扣4*10%=0.4分) | ||||
分类实效落实情况 16分 | (略) 可回收物细分 | 2 | 对照区级下达的指标量,未完成按百分比扣分。 | |||
智能监控设备 | 2 | |||||
废物箱投口改造 | 1 | |||||
环卫新能源车 | 4 | |||||
环卫车辆在线监测 | 2 | |||||
建筑垃圾收运新模式 | 2 | |||||
优秀案例与迎检联动 | 2 | |||||
(略) 公益广告投放 | 1 | |||||
加分项 1分 | 智能化投放设备的推进与落实 | 1 | 本年度有新增智能化投放设备并运行,则给予加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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