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涛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东莞市涛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 (略) 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 (略) 榴花 (略) 3栋 |
建设单位 | 东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 (略) 新建项目位于广东省 (略) 榴花 (略) 3栋,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占地面积为1550m2,建筑面积为1550m2, (略) (略) 房,项目位于1 (略) 房,本项目租赁第3层作为生产车间,第1、2层均为东莞市 (略) ,租赁1栋6层员工宿舍楼,本项目位于第3层,其余1F、2F、4F、5F、6F均为东莞市 (略) 员工宿舍。项目主要从事固态热熔胶、UV胶、有机硅胶、瞬干胶粘剂、环氧树脂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固态热熔胶 点击查看>> 吨/年、UV胶 点击查看>> 吨/年、有机硅胶 点击查看>> 吨/年、瞬干胶粘剂 点击查看>> 吨/年、环氧树脂胶 点击查看>> 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 (略) (略) 理,尾水排入仁和水,最终汇入东莞运河。项目由于排放生活污水量不大,生活污水达标排放,通过区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和方案实施后,对项目纳污水体的水质影响很小。项目搅拌、分装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搅拌、分装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TVOC)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经核算,有机废气(TVOC)有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TVOC≤80mg/m?);厂界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同时,无组织排放控制过程需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配料、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略) 界浓度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略) 在地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搅拌、分装过程产生的恶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与有机废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经处理后,预计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 (略) 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 (略) 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具 (略) 理 (略) 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略) 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 (略) 置, (略) 在区域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7-06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 (略) 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未核实项 (略) 在楼层;表2-3未核实产品的理化性质,特别是外观与形状,与所提供的SGS报告不一致,遗漏产品包装规格和材质;有机硅胶产品的有机硅树脂原材料含二 点击查看>> 苯50%,根据原材料二 点击查看>> 苯含量衡算,VOCs的含量远远大于表2-8中VOCs含量,未核实项目产品检测报告是否真实,未核实有机硅胶产品是否属于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表2-4 未核实项目的真空搅拌釜是否实际为反应釜;表2-7未核实固体热熔胶的成分及理化性质,与MSDS报告不一致,未核实是否属于异氰酸酯类;未核实2-氰基-2- 点击查看>> 烯酸 点击查看>> 酯的闪点,与MSDS报告不一致;表2-11未核实VOC产生量和颗粒物产生量,与工程分析不一致;未核实固态热熔胶的种类及VOC含量限值;未核实检测时UV固化 (略) 理方式;未核实生产设备是否使用有机溶剂进行清洁,是否产生废液;有机硅树脂原料中含有50%二 点击查看>> 苯,有机硅胶生产过程遗漏二 点击查看>> 苯污染因子;项目的固化剂(异冰片基 点击查看>> 烯酸脂)很容易与树脂发生聚合反应,项目未根据原材料分子结构式和工艺条件核实项目生产过程是否发生化学反应;遗漏苯系物(二 点击查看>> 苯)和异氰酸酯类的排放标准; (略) 界噪声执行标准,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前后不一致;表4-1VOCs产生浓度有误;有机废气源强核算分析不到位;遗漏二 点击查看>> 苯的产污分析,遗漏异氰酸酯类的产污分析;未核实废气收集方式;表4-8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有误;未核实生活用水取值;有机硅树脂中含50%二 点击查看>> 苯,未核实临界量,未核实Q值;遗漏危废仓的风险防范措施。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 (略) 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 (略) 榴花 (略) 3栋 |
建设单位 | 东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 (略) 新建项目位于广东省 (略) 榴花 (略) 3栋,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占地面积为1550m2,建筑面积为1550m2, (略) (略) 房,项目位于1 (略) 房,本项目租赁第3层作为生产车间,第1、2层均为东莞市 (略) ,租赁1栋6层员工宿舍楼,本项目位于第3层,其余1F、2F、4F、5F、6F均为东莞市 (略) 员工宿舍。项目主要从事固态热熔胶、UV胶、有机硅胶、瞬干胶粘剂、环氧树脂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固态热熔胶 点击查看>> 吨/年、UV胶 点击查看>> 吨/年、有机硅胶 点击查看>> 吨/年、瞬干胶粘剂 点击查看>> 吨/年、环氧树脂胶 点击查看>> 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 (略) (略) 理,尾水排入仁和水,最终汇入东莞运河。项目由于排放生活污水量不大,生活污水达标排放,通过区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和方案实施后,对项目纳污水体的水质影响很小。项目搅拌、分装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搅拌、分装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TVOC)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经核算,有机废气(TVOC)有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TVOC≤80mg/m?);厂界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同时,无组织排放控制过程需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配料、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略) 界浓度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略) 在地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搅拌、分装过程产生的恶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与有机废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经处理后,预计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 (略) 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 (略) 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具 (略) 理 (略) 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略) 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 (略) 置, (略) 在区域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7-06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 (略) 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未核实项 (略) 在楼层;表2-3未核实产品的理化性质,特别是外观与形状,与所提供的SGS报告不一致,遗漏产品包装规格和材质;有机硅胶产品的有机硅树脂原材料含二 点击查看>> 苯50%,根据原材料二 点击查看>> 苯含量衡算,VOCs的含量远远大于表2-8中VOCs含量,未核实项目产品检测报告是否真实,未核实有机硅胶产品是否属于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表2-4 未核实项目的真空搅拌釜是否实际为反应釜;表2-7未核实固体热熔胶的成分及理化性质,与MSDS报告不一致,未核实是否属于异氰酸酯类;未核实2-氰基-2- 点击查看>> 烯酸 点击查看>> 酯的闪点,与MSDS报告不一致;表2-11未核实VOC产生量和颗粒物产生量,与工程分析不一致;未核实固态热熔胶的种类及VOC含量限值;未核实检测时UV固化 (略) 理方式;未核实生产设备是否使用有机溶剂进行清洁,是否产生废液;有机硅树脂原料中含有50%二 点击查看>> 苯,有机硅胶生产过程遗漏二 点击查看>> 苯污染因子;项目的固化剂(异冰片基 点击查看>> 烯酸脂)很容易与树脂发生聚合反应,项目未根据原材料分子结构式和工艺条件核实项目生产过程是否发生化学反应;遗漏苯系物(二 点击查看>> 苯)和异氰酸酯类的排放标准; (略) 界噪声执行标准,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前后不一致;表4-1VOCs产生浓度有误;有机废气源强核算分析不到位;遗漏二 点击查看>> 苯的产污分析,遗漏异氰酸酯类的产污分析;未核实废气收集方式;表4-8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有误;未核实生活用水取值;有机硅树脂中含50%二 点击查看>> 苯,未核实临界量,未核实Q值;遗漏危废仓的风险防范措施。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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