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支持家庭农场项目的公告
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支持家庭农场项目的公告
邯郸冀南新区
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支持家庭农场项目的公告
各家庭农场:
为加快推进我区家庭农场高质量规范发展,做好2022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工作,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了《河北省示范家庭农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农字〔2020〕 (略) )和《河北省2022年中央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中央支持家庭农场项目有关事项进行公告如下:
一、扶持资金规模和任务目标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2﹞ (略) )的文件要求和资金资金安排,中央财政支持我区家庭农场项目资金10万元,扶持1家示范家庭农场。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家庭农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打造典型和示范样板,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推进全区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二、扶持内容、标准和方式
按照要求确定项目实施主体,以 “先建后补”的方式对示范家庭农场进行扶持,每个示范家庭农场补助10万元。重点用于大力推广浅埋滴灌节水技术、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新设施,开展大豆油料扩种和玉米大豆复合种植的示范家庭农场,选择基础设施完善、制度健全、土地流转规范、交通便利的示范家庭农场予以重点扶持。
三、扶持条件
(一)必须符合省市认定条件,并通过农 (略) 门认定备案;
(二)必须录 (略) 家庭农场名录系统、新农直报系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
(三)达到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条件和标准;
(四)近三年没有享受过中央财政家庭农场资金补助;
(五)有详细的生产记录和财务收支记录。并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有示范带动作用;
(六)无其他 (略) 会负面影响;
(七)省级示范农场或扶贫成效显著的家庭农场予以优先考虑。
四、项目扶持程序
邯郸冀南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发布公告→家庭农场申报→初审推荐→现场考察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检查验收→资金审核拨付。
五、申报项目截止时间:2022年7月12 日
六、申报项目联系人:武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七、公告时间:2022年7月6日
邯郸冀南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
2022年7 月6 日
邯郸冀南新区
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支持家庭农场项目的公告
各家庭农场:
为加快推进我区家庭农场高质量规范发展,做好2022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工作,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了《河北省示范家庭农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农字〔2020〕 (略) )和《河北省2022年中央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中央支持家庭农场项目有关事项进行公告如下:
一、扶持资金规模和任务目标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2﹞ (略) )的文件要求和资金资金安排,中央财政支持我区家庭农场项目资金10万元,扶持1家示范家庭农场。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家庭农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打造典型和示范样板,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推进全区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二、扶持内容、标准和方式
按照要求确定项目实施主体,以 “先建后补”的方式对示范家庭农场进行扶持,每个示范家庭农场补助10万元。重点用于大力推广浅埋滴灌节水技术、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新设施,开展大豆油料扩种和玉米大豆复合种植的示范家庭农场,选择基础设施完善、制度健全、土地流转规范、交通便利的示范家庭农场予以重点扶持。
三、扶持条件
(一)必须符合省市认定条件,并通过农 (略) 门认定备案;
(二)必须录 (略) 家庭农场名录系统、新农直报系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
(三)达到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条件和标准;
(四)近三年没有享受过中央财政家庭农场资金补助;
(五)有详细的生产记录和财务收支记录。并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有示范带动作用;
(六)无其他 (略) 会负面影响;
(七)省级示范农场或扶贫成效显著的家庭农场予以优先考虑。
四、项目扶持程序
邯郸冀南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发布公告→家庭农场申报→初审推荐→现场考察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检查验收→资金审核拨付。
五、申报项目截止时间:2022年7月12 日
六、申报项目联系人:武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七、公告时间:2022年7月6日
邯郸冀南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
2022年7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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