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南大二附院江西省医疗大数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南大二附院江西省医疗大数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 (略) 江西省医疗
大数据工 (略) 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略) :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江西省医疗大数据工 (略) 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大校字〔2022〕 (略) )收悉。依据省政府投 (略) 出具的《关 (略) 江西省医疗大数据工 (略) 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2〕 (略)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开展精准医学研究奠定基础,增强我省医疗领域 (略) 理能力,全面提升心血管疾病、神经疾病、 (略) 科临床能力、科技研发与转化能力。经研究,同 (略) 江西省医疗大数据工 (略) 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江西省医疗大数据工 (略) 能力提升建设项目(2206- 点击查看>> -04-04- 点击查看>> )。
三、项目单位: (略) (略) (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87)。
四、项目建设地点: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 (略) (略) (略) (略) 区内。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购置影像分布 (略) 理集群扩容设备、高性能医 (略) 理集群设备、重大疑难专病数据采集与存储集群设备、分布式医疗云网络与容灾设备等。
六、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4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省基建资金, (略) 分 (略) 门预算设备购置及信息网络构建项下支出。
七、本文项目招标事项,请依法依规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八、请按照文本内节能篇章内容做好项目节能工作。
九、 (略) (略) 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推进项目建设。
十、 (略) (略) 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 (略) ),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十一、如对批复的建设地点、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对变更的用地、规划等前置条件,履行报批手续后,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2年7月5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江西省医疗大数据工 (略) 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设备购置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
(略) 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不招标事项如涉及其他审批的,须依法依规办理。 2.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 (略) )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必须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 (略) )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项目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略) 门盖章 2022年7月5日 |
年月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印发 |
抄送:。 |
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 (略) 江西省医疗
大数据工 (略) 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略) :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江西省医疗大数据工 (略) 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大校字〔2022〕 (略) )收悉。依据省政府投 (略) 出具的《关 (略) 江西省医疗大数据工 (略) 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2〕 (略)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开展精准医学研究奠定基础,增强我省医疗领域 (略) 理能力,全面提升心血管疾病、神经疾病、 (略) 科临床能力、科技研发与转化能力。经研究,同 (略) 江西省医疗大数据工 (略) 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江西省医疗大数据工 (略) 能力提升建设项目(2206- 点击查看>> -04-04- 点击查看>> )。
三、项目单位: (略) (略) (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87)。
四、项目建设地点: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 (略) (略) (略) (略) 区内。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购置影像分布 (略) 理集群扩容设备、高性能医 (略) 理集群设备、重大疑难专病数据采集与存储集群设备、分布式医疗云网络与容灾设备等。
六、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4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省基建资金, (略) 分 (略) 门预算设备购置及信息网络构建项下支出。
七、本文项目招标事项,请依法依规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八、请按照文本内节能篇章内容做好项目节能工作。
九、 (略) (略) 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推进项目建设。
十、 (略) (略) 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 (略) ),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十一、如对批复的建设地点、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对变更的用地、规划等前置条件,履行报批手续后,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2年7月5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江西省医疗大数据工 (略) 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设备购置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
(略) 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不招标事项如涉及其他审批的,须依法依规办理。 2.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 (略) )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必须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 (略) )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项目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略) 门盖章 2022年7月5日 |
年月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印发 |
抄送:。 |
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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