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本溪县分局关于2022年6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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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本溪县分局关于2022年6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本溪 (略) (略) 关于2022年6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6-23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点击查看>>

传 真:024-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邮 编: 点击查看>>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瓦房子村北沟铜矿详查项目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瓦房子村北沟

辽宁 (略)

辽宁 (略)

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瓦房子村北沟。项目总投资164万元,环保投资9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5%。本项目为探矿详查,工作主要对象为矿区内1条石灰岩矿体与1条铜矿化体。勘查区内设一个工作区,面积为3.97km2,设计6个钻孔,钻探工作量1500m,6条探槽,槽探工作量2000m3。项目探矿年限为5年(2022年-2027年)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探开挖、钻探平台拆除等工序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尾气排放。施工期扬尘应满足《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中郊区及农村地区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孔用水及冷却循环用水由可移动钢箱式简易泥浆池收集,废水循环利用,无废水外排。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配置高效能消音装置,安装减震降噪装置,设置吸音装置等降噪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日常管理。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开挖土石方临时堆存探槽沿线空地,采用防渗帆布层垫底、苫布遮盖,表土单独堆放,槽探完成后回填并覆盖表土;钻探工程产生的废弃泥浆及钻屑在钻探区域固化填埋;废钻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依托当地居民生活辅助设施分类收集, (略) 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20)。

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探矿活动范围,合理安排勘察计划和作业时间。钻探场地布设前,预先剥离表层植被层,临时堆放于钻孔平台附近的平缓荒地,钻探结束后应将岩屑、废岩芯、废泥浆及时回填并覆盖表土剥离层,钻孔封孔后,在井口设立水泥桩,水泥桩封死并作标记;

槽探工作前,预先剥离表层植毡层,与开挖的土石方用苫布铺垫分开堆放。探槽工作结束后,废土石回填平整,并用预先剥离的表层植被层和土壤进行生态恢复。勘查结束后,探矿区域恢复至原有生态状况,生态恢复面积3520m2。

你公司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会进行公示。



本溪 (略) (略) 关于2022年6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6-23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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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瓦房子村北沟铜矿详查项目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瓦房子村北沟

辽宁 (略)

辽宁 (略)

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瓦房子村北沟。项目总投资164万元,环保投资9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5%。本项目为探矿详查,工作主要对象为矿区内1条石灰岩矿体与1条铜矿化体。勘查区内设一个工作区,面积为3.97km2,设计6个钻孔,钻探工作量1500m,6条探槽,槽探工作量2000m3。项目探矿年限为5年(2022年-2027年)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探开挖、钻探平台拆除等工序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尾气排放。施工期扬尘应满足《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中郊区及农村地区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孔用水及冷却循环用水由可移动钢箱式简易泥浆池收集,废水循环利用,无废水外排。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配置高效能消音装置,安装减震降噪装置,设置吸音装置等降噪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日常管理。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开挖土石方临时堆存探槽沿线空地,采用防渗帆布层垫底、苫布遮盖,表土单独堆放,槽探完成后回填并覆盖表土;钻探工程产生的废弃泥浆及钻屑在钻探区域固化填埋;废钻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依托当地居民生活辅助设施分类收集, (略) 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20)。

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探矿活动范围,合理安排勘察计划和作业时间。钻探场地布设前,预先剥离表层植被层,临时堆放于钻孔平台附近的平缓荒地,钻探结束后应将岩屑、废岩芯、废泥浆及时回填并覆盖表土剥离层,钻孔封孔后,在井口设立水泥桩,水泥桩封死并作标记;

槽探工作前,预先剥离表层植毡层,与开挖的土石方用苫布铺垫分开堆放。探槽工作结束后,废土石回填平整,并用预先剥离的表层植被层和土壤进行生态恢复。勘查结束后,探矿区域恢复至原有生态状况,生态恢复面积3520m2。

你公司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会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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