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武平华润矿业有限公司皮带廊项目
2022年7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武平华润矿业有限公司皮带廊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略) 皮带廊项目 | 武平县城厢镇文溪村 | (略) | 福建省 (略) | 项目位于武平县城厢镇文溪村,为武平华润机制砂生产项目的配套工程,将矿区破碎后的花岗岩用本工程皮带廊运送至机制砂加工区。本皮带廊工程长3.6km,机柱36个,建设全封闭式地上廊道。 |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回用,不得外排。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新增输送皮带廊道应封闭,下料、转载废气采用有效抑尘措施。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降低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输送带、废托辊等外售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5、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式、减少土方开挖量和对林木的砍伐,基础开挖应避开雨季施工, (略) 回填,不得外排;新开挖区域表土应单独剥离,合理堆存,并用于后期植被恢复;临时占地、施工裸露地应尽快恢复植被。 | 我局受理后, (略) 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2年7月8日-2022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 63.com
通讯地址:龙岩 (略) 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 (略) 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略) 皮带廊项目 | 武平县城厢镇文溪村 | (略) | 福建省 (略) | 项目位于武平县城厢镇文溪村,为武平华润机制砂生产项目的配套工程,将矿区破碎后的花岗岩用本工程皮带廊运送至机制砂加工区。本皮带廊工程长3.6km,机柱36个,建设全封闭式地上廊道。 |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回用,不得外排。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新增输送皮带廊道应封闭,下料、转载废气采用有效抑尘措施。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降低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输送带、废托辊等外售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5、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式、减少土方开挖量和对林木的砍伐,基础开挖应避开雨季施工, (略) 回填,不得外排;新开挖区域表土应单独剥离,合理堆存,并用于后期植被恢复;临时占地、施工裸露地应尽快恢复植被。 | 我局受理后, (略) 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2年7月8日-2022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 63.com
通讯地址:龙岩 (略) 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 (略) 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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