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环保(集团)定边大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定边废弃物处理站泥浆分离液处理系统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陕西环保(集团)定边大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定边废弃物处理站泥浆分离液处理系统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榆环定批〔2022〕 (略)
陕西环保(集团)定边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陕西环保(集团)定边 (略) (略) 理站 (略) 理系统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 (略) 已收悉。经研究,结合报告表技术咨询会专家组意见,批复如下:
一、 (略) 理站位于定边县杨井镇罗峁子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0′ 点击查看>> ″,北纬37°21′0.974″。 (略) 理站位于定边县姬塬镇柳上庄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0′ 点击查看>> ″,北纬37°6′ 点击查看>> ″。项目 (略) 理站的 (略) (略) 理工艺进行改造, (略) 理站新建1套废弃泥浆脱水、 (略) 理工程。 (略) (略) 理量均为5万m3/a, (略) (略) 理规模为4万m3/a, (略) (略) 理工艺由“隔油池+调节池+两级破胶+气浮+UF 系统+SRO”技改为“调节池+两级破胶+混凝+石英砂过滤+UF系统”,深度净化过滤后排放到清水池,采用罐车 (略) (略) 姬 (略) 达标注水,实现水资源化利用。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占总投资的6.7%。
二、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水、土壤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意见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报告表中提出的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项目单位必须逐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地带,加强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意 (略) 生态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按环评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泥浆分离液采用“调节池+两级破胶+混凝+石英砂过滤+UF系统” (略) 理。项目泥 (略) 理后水质应优先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限值要求,同时也应符合《长庆油田采出水回注技术指标》(Q/SY CQ3675-2016)等回注指标要求。采用罐车 (略) (略) 姬 (略) 统一达标回注,禁止外排。
(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基础减振垫、室内放置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 (略) 理站 (略) 理系统技改项目建成后,不改变 (略) 理系统污泥的产生规模及性质,均依 (略) 理站压滤、 (略) (略) (略) 置。 (略) 理站 (略) 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均依 (略) 理站压滤、 (略) (略) (略) 置。
(五) (略) 理废水范围 (略) (略) (略) 区泥浆、 (略) 理过程产生的废水及渗滤液。及时修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县生 (略) 门备案。
五、项目涉及其 (略) 门行政许可的,应同时严格遵 (略) 门审查审批意见。
六、项目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建成后,应按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环保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项目在建设过程及建成后,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拟发生重大变更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评,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实施。
八、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县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做好此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后的现场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榆林 (略) (略)
2022年7月7日
1、公告期限
本批复自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2- 点击查看>> 传真:0912- 点击查看>>
榆环定批〔2022〕 (略)
陕西环保(集团)定边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陕西环保(集团)定边 (略) (略) 理站 (略) 理系统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 (略) 已收悉。经研究,结合报告表技术咨询会专家组意见,批复如下:
一、 (略) 理站位于定边县杨井镇罗峁子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0′ 点击查看>> ″,北纬37°21′0.974″。 (略) 理站位于定边县姬塬镇柳上庄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0′ 点击查看>> ″,北纬37°6′ 点击查看>> ″。项目 (略) 理站的 (略) (略) 理工艺进行改造, (略) 理站新建1套废弃泥浆脱水、 (略) 理工程。 (略) (略) 理量均为5万m3/a, (略) (略) 理规模为4万m3/a, (略) (略) 理工艺由“隔油池+调节池+两级破胶+气浮+UF 系统+SRO”技改为“调节池+两级破胶+混凝+石英砂过滤+UF系统”,深度净化过滤后排放到清水池,采用罐车 (略) (略) 姬 (略) 达标注水,实现水资源化利用。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占总投资的6.7%。
二、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水、土壤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意见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报告表中提出的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项目单位必须逐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地带,加强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意 (略) 生态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按环评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泥浆分离液采用“调节池+两级破胶+混凝+石英砂过滤+UF系统” (略) 理。项目泥 (略) 理后水质应优先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限值要求,同时也应符合《长庆油田采出水回注技术指标》(Q/SY CQ3675-2016)等回注指标要求。采用罐车 (略) (略) 姬 (略) 统一达标回注,禁止外排。
(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基础减振垫、室内放置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 (略) 理站 (略) 理系统技改项目建成后,不改变 (略) 理系统污泥的产生规模及性质,均依 (略) 理站压滤、 (略) (略) (略) 置。 (略) 理站 (略) 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均依 (略) 理站压滤、 (略) (略) (略) 置。
(五) (略) 理废水范围 (略) (略) (略) 区泥浆、 (略) 理过程产生的废水及渗滤液。及时修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县生 (略) 门备案。
五、项目涉及其 (略) 门行政许可的,应同时严格遵 (略) 门审查审批意见。
六、项目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建成后,应按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环保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项目在建设过程及建成后,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拟发生重大变更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评,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实施。
八、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县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做好此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后的现场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榆林 (略) (略)
2022年7月7日
1、公告期限
本批复自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2- 点击查看>> 传真:0912-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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