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指南
2022年度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示范家庭农场,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 (略) )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 (略) )文件精神,请各乡镇依照有关要求,组织有关示范家庭农场认真申报项目实施。具体申报指南如下:
一、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主要为2021年评定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如附件1)的和往年县级以上示范农场(未承担过中央家庭农场发展项目的)中推荐,每个乡镇原则上仅限推荐1个县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支持县、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应是纳入全县家庭农场项目储备库的。
二、项目要求
1.目标任务。为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提供示范和样榜,提升农业经营集约化、标准化、绿色化水平,增强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具体指标如下:
数量指标:全县支持8个家庭农场实施项目。
质量指标: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社会效益指标:家庭年收入增长幅度超过10%。
满意度指标:家庭农场满意度达95%以上。
2.建设内容。支持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生产能力;支持开展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建设和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注册农产品商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创建活动;参加相关农业技术、经管管理培训和农产品市场营销对接活动,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等。
3.补助标准和方式。每个家庭农场项目补助10万元,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投入的60%,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
4.申报程序。由乡镇组织有关主体按照有关要求申报奖补项目,报 (略) 、 (略) 备案审批。
5.验收及拨付资金。承担项目的家庭农场实施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向 (略) 申请验收, (略)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考核,考核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三、工作要求
1.项目编报。各项目承担单位和申报单位要按照《2020年家庭农场项目申报书》(附件2)认真编报,各乡(镇) (略) 门要认真审核上报的材料,并推荐上报(附件3)到 (略) (略) 。
2.时间要求。项目申报书应于2022年7月15日前送达 (略) (略) 。申报书一式四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 (略) (略) ,联系人:谢良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
3.项目管理。要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确保项目落实到位,保质保量及时完成;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设立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接受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和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除责令资金归还原渠道或收回财政外,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建宁 (略)
2022年7月7日
为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示范家庭农场,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 (略) )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 (略) )文件精神,请各乡镇依照有关要求,组织有关示范家庭农场认真申报项目实施。具体申报指南如下:
一、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主要为2021年评定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如附件1)的和往年县级以上示范农场(未承担过中央家庭农场发展项目的)中推荐,每个乡镇原则上仅限推荐1个县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支持县、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应是纳入全县家庭农场项目储备库的。
二、项目要求
1.目标任务。为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提供示范和样榜,提升农业经营集约化、标准化、绿色化水平,增强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具体指标如下:
数量指标:全县支持8个家庭农场实施项目。
质量指标: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社会效益指标:家庭年收入增长幅度超过10%。
满意度指标:家庭农场满意度达95%以上。
2.建设内容。支持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生产能力;支持开展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建设和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注册农产品商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创建活动;参加相关农业技术、经管管理培训和农产品市场营销对接活动,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等。
3.补助标准和方式。每个家庭农场项目补助10万元,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投入的60%,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
4.申报程序。由乡镇组织有关主体按照有关要求申报奖补项目,报 (略) 、 (略) 备案审批。
5.验收及拨付资金。承担项目的家庭农场实施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向 (略) 申请验收, (略)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考核,考核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三、工作要求
1.项目编报。各项目承担单位和申报单位要按照《2020年家庭农场项目申报书》(附件2)认真编报,各乡(镇) (略) 门要认真审核上报的材料,并推荐上报(附件3)到 (略) (略) 。
2.时间要求。项目申报书应于2022年7月15日前送达 (略) (略) 。申报书一式四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 (略) (略) ,联系人:谢良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
3.项目管理。要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确保项目落实到位,保质保量及时完成;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设立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接受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和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除责令资金归还原渠道或收回财政外,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建宁 (略)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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