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玩具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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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玩具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略) 环发〔2006〕 (略)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 (略) )等相关规定,现将《塑胶玩具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泉州市 (略) 塑胶玩具生产加工项目拟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探花山工业区D- (略) 房1、3、4、5层,项目租赁永 (略) 厂房3500平方米作为 (略)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主要从事塑胶玩具生产加工,预计年产塑胶玩具300吨。项目拟聘职工70人,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

项目工程主要的环境 (略) 理达标的排放问题、职 (略) 理达标排放问题、生产过程中设备噪声污染治理达标问题和 (略) 理处置等问题。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出 (略) 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略) (略) 理后排入桃溪,因此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小。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过程及配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恶臭;调漆、喷漆、移印、手油、晾干过程产生的油漆废气;搪胶、回形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恶臭;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产生的燃料废气。项目注塑废气,调漆、喷漆、移印、手油、晾干过程产生的油漆废气经集气措施收集后通过废气收集管道引至 (略) 理设施(“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同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配料粉尘,搪胶回形废气及燃料废气经集气措施收集后通过废气收集管道引至 (略) 理设施(“旋风除尘+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同1根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恶臭采用“活性炭吸附”可以有效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评价区域的污染物浓度增量贡献值小,废气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通过采取设备定期维护, (略) ,厂房隔声等措施后, (略) 界噪声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略) 区设置一般 (略) 和危废暂存间,注塑边角料、废次品、披锋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生物质燃料灰渣暂存于一般 (略) 后定期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过滤棉、漆渣及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 (略) (略) 置;原料空桶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 (略) (略) 置,因此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 (略) 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 (略) 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 (略) 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 (略) 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泉州市 (略)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探花山工业区D- (略) 房1、3、4、5层

联 系 人:黄国权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建设单位:泉州市 (略)

公告时间:2022年7月7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略) 环发〔2006〕 (略)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 (略) )等相关规定,现将《塑胶玩具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泉州市 (略) 塑胶玩具生产加工项目拟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探花山工业区D- (略) 房1、3、4、5层,项目租赁永 (略) 厂房3500平方米作为 (略)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主要从事塑胶玩具生产加工,预计年产塑胶玩具300吨。项目拟聘职工70人,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

项目工程主要的环境 (略) 理达标的排放问题、职 (略) 理达标排放问题、生产过程中设备噪声污染治理达标问题和 (略) 理处置等问题。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出 (略) 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略) (略) 理后排入桃溪,因此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小。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过程及配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恶臭;调漆、喷漆、移印、手油、晾干过程产生的油漆废气;搪胶、回形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恶臭;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产生的燃料废气。项目注塑废气,调漆、喷漆、移印、手油、晾干过程产生的油漆废气经集气措施收集后通过废气收集管道引至 (略) 理设施(“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同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配料粉尘,搪胶回形废气及燃料废气经集气措施收集后通过废气收集管道引至 (略) 理设施(“旋风除尘+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同1根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恶臭采用“活性炭吸附”可以有效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评价区域的污染物浓度增量贡献值小,废气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通过采取设备定期维护, (略) ,厂房隔声等措施后, (略) 界噪声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略) 区设置一般 (略) 和危废暂存间,注塑边角料、废次品、披锋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生物质燃料灰渣暂存于一般 (略) 后定期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过滤棉、漆渣及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 (略) (略) 置;原料空桶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 (略) (略) 置,因此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 (略) 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 (略) 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 (略) 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 (略) 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泉州市 (略)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探花山工业区D- (略) 房1、3、4、5层

联 系 人:黄国权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建设单位:泉州市 (略)

公告时间: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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