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贵华塑胶有限公司(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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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 (略) (扩建)
建设地点 (略) 上 (略) 厂房1楼
建设单位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 (略)
项目概况东 (略) 拟进行扩建,项目位于 (略) 上 (略) 厂房1楼,其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47" 点击查看>> ",北纬:23°4" 点击查看>>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325m2,建筑面积4605m2,主要从事改性橡胶粒、橡胶盘生产,年产改性橡胶粒88吨、橡胶盘252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治理措施:碎料工序排放的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造粒、注塑、测试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 (略) 部集气罩收集再通过二级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厨房油烟收集后经静电油 (略) 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引至就近水体排放;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再引 (略) (略) 理。固废治理措施:危险废物交 (略) 理 (略) 置;一般工业废物交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噪声治理措施:通过 (略) 、减振、隔声、加强维修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公示时间2022-07-08
联系人东莞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遗漏市场准入清单2022版的相符性分析;表2-5危废仓和固废仓未调整至环保工程类别;未根据项目租用的建筑面积、配置员工人数和设备数量核实项目申报的产能是否具有经济可行性;表2-7项目设有厨房,未核实是否取消油烟净化设施;拌料机遗漏配套容积的规格尺寸和容积, (略) 有造粒机的螺杆直径,补充功率;遗漏空压机油的理化性质,未说明热塑性弹性体的具体品种,遗漏其单体成分和MSDS;项目切粒有水下切粒和干式切粒,生产工艺不同,未核实是否只使用一种热塑性弹性体;遗漏项目水平衡图及物料平衡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分析不到位;遗漏软化剂的废包装材料标识;拌料工序在设备开盖或清灰过程中会有粉尘散逸出来,工艺流程遗漏污染因子颗粒物;地表水现状数据未引用最近一年的数据;遗漏夜间不监测的噪声的说明;遗漏拌料工序污染源强核算;表4-8排气筒内径不合理;未根据造粒机配套的冷却水槽尺寸核算抽粒冷却用水量;遗漏软化剂的废包装材料的产生量;表4-21生产区域及危险废物储存间未划分为重点防渗区; (略) 区平面图遗漏层高。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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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 (略) (扩建)
建设地点 (略) 上 (略) 厂房1楼
建设单位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 (略)
项目概况东 (略) 拟进行扩建,项目位于 (略) 上 (略) 厂房1楼,其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47" 点击查看>> ",北纬:23°4" 点击查看>>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325m2,建筑面积4605m2,主要从事改性橡胶粒、橡胶盘生产,年产改性橡胶粒88吨、橡胶盘252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治理措施:碎料工序排放的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造粒、注塑、测试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 (略) 部集气罩收集再通过二级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厨房油烟收集后经静电油 (略) 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引至就近水体排放;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再引 (略) (略) 理。固废治理措施:危险废物交 (略) 理 (略) 置;一般工业废物交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噪声治理措施:通过 (略) 、减振、隔声、加强维修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公示时间2022-07-08
联系人东莞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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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遗漏市场准入清单2022版的相符性分析;表2-5危废仓和固废仓未调整至环保工程类别;未根据项目租用的建筑面积、配置员工人数和设备数量核实项目申报的产能是否具有经济可行性;表2-7项目设有厨房,未核实是否取消油烟净化设施;拌料机遗漏配套容积的规格尺寸和容积, (略) 有造粒机的螺杆直径,补充功率;遗漏空压机油的理化性质,未说明热塑性弹性体的具体品种,遗漏其单体成分和MSDS;项目切粒有水下切粒和干式切粒,生产工艺不同,未核实是否只使用一种热塑性弹性体;遗漏项目水平衡图及物料平衡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分析不到位;遗漏软化剂的废包装材料标识;拌料工序在设备开盖或清灰过程中会有粉尘散逸出来,工艺流程遗漏污染因子颗粒物;地表水现状数据未引用最近一年的数据;遗漏夜间不监测的噪声的说明;遗漏拌料工序污染源强核算;表4-8排气筒内径不合理;未根据造粒机配套的冷却水槽尺寸核算抽粒冷却用水量;遗漏软化剂的废包装材料的产生量;表4-21生产区域及危险废物储存间未划分为重点防渗区; (略) 区平面图遗漏层高。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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