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2022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实施方案
松江区2022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实施方案
质量安全巡查实施方案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整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统筹推进建筑行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质量监管,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及市住建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松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实施方案。
一、巡查目的
贯 (略) 、市住建委及区委区 (略) 署,积极宣贯建设工程领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督促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建设工程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程监管水平,规范和净化建筑市场环境,预防和减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持我区建筑市场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二、巡查机构
区建管委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委质量安全巡查组具体组织实施,组长由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委建筑业管理科科长担任,组员由委建筑业管理科、 (略) 工程巡查科及有关人员组成,根据巡查工程情况,聘请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工程监理、大型机械等相关方面行业专家充实巡查力量。
三、巡查范围及数量
(一)巡查范围包括区建管委监管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非交通类),必要时可增加装饰装修工程。
(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月制定巡查计划,每月抽查4-6个项目,全年计划巡查25个工程,遇特殊情况可适时调整巡查计划。
四、巡查方式
(一)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飞行检查方式,巡查过程采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巡查项目和巡查结果通过 (略) 、 (略) 等方式进行公开。
(二)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工程实施差别化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风险等级工程的巡查频次,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略) 罚、拒不整改、信访投诉频繁、恶意欠薪的企业在建项目进行重点巡查。
五、巡查内容及重点
(一)巡查内容为参建单位(重点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的质量、安全、市场行为,主要抽查以下内容:
1.工程实体、建筑材料、设计文件及质量保证资料等;
2.危大工程、安全设施、施工机械、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资料;
3.建设程序、承发包活动、工程监理及项目组织管理资料。
(二)重点抽查以下内容:
1.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情况;
2.危大工程管控和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
3.施工方案交底、按图施工、按方案施工、建材管理等方面情况;
4.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人脸识别考勤、网上“实名制”登记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扬尘污染防治等文明施工情况;
6.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六、 (略) 置
(一)巡查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方面问题的,开具《整改通知单》,督促落实整改,逐一销项,形成工作闭环。
(二)巡查中发现存在质量缺陷、安全隐患、市场违规行为, (略) 部暂缓施工的,开具《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督促落实整改,逐一销项,整改完毕后开具《复工通知书》。
(三)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可采取约谈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扩大巡查、通报批评等措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的,依法依规给 (略) 罚和项目经理记分,相关企业和人员的不良行为纳入诚信档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贯、引领行业发展。及时宣贯新出台的建筑行业管理制度、工作规定等文件,指导工程项目认真执行、落实到位,通过工程巡查掌握全区建筑市场总体状况,研究解决对策,着力破解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堵点问题,促进全区建筑市场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二)增强联动合作、 (略) 置力度。有效整合 (略) ( (略) )、 (略) 、 (略) 执法力量, (略) 门、属地街镇、相 (略) 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汇集资源力量,狠抓整改落实, (略) 理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三)公平公正执法、严守工作纪律。巡查工作要依法合规、程序规范、标准统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得随意执法、任性执法。巡查人员要牢固树立廉洁奉公意识,严格遵守廉政工作纪律,不得出现故意刁难、隐瞒不报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2022年7月8日
质量安全巡查实施方案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整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统筹推进建筑行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质量监管,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及市住建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松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实施方案。
一、巡查目的
贯 (略) 、市住建委及区委区 (略) 署,积极宣贯建设工程领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督促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建设工程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程监管水平,规范和净化建筑市场环境,预防和减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持我区建筑市场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二、巡查机构
区建管委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委质量安全巡查组具体组织实施,组长由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委建筑业管理科科长担任,组员由委建筑业管理科、 (略) 工程巡查科及有关人员组成,根据巡查工程情况,聘请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工程监理、大型机械等相关方面行业专家充实巡查力量。
三、巡查范围及数量
(一)巡查范围包括区建管委监管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非交通类),必要时可增加装饰装修工程。
(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月制定巡查计划,每月抽查4-6个项目,全年计划巡查25个工程,遇特殊情况可适时调整巡查计划。
四、巡查方式
(一)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飞行检查方式,巡查过程采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巡查项目和巡查结果通过 (略) 、 (略) 等方式进行公开。
(二)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工程实施差别化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风险等级工程的巡查频次,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略) 罚、拒不整改、信访投诉频繁、恶意欠薪的企业在建项目进行重点巡查。
五、巡查内容及重点
(一)巡查内容为参建单位(重点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的质量、安全、市场行为,主要抽查以下内容:
1.工程实体、建筑材料、设计文件及质量保证资料等;
2.危大工程、安全设施、施工机械、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资料;
3.建设程序、承发包活动、工程监理及项目组织管理资料。
(二)重点抽查以下内容:
1.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情况;
2.危大工程管控和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
3.施工方案交底、按图施工、按方案施工、建材管理等方面情况;
4.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人脸识别考勤、网上“实名制”登记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扬尘污染防治等文明施工情况;
6.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六、 (略) 置
(一)巡查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方面问题的,开具《整改通知单》,督促落实整改,逐一销项,形成工作闭环。
(二)巡查中发现存在质量缺陷、安全隐患、市场违规行为, (略) 部暂缓施工的,开具《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督促落实整改,逐一销项,整改完毕后开具《复工通知书》。
(三)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可采取约谈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扩大巡查、通报批评等措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的,依法依规给 (略) 罚和项目经理记分,相关企业和人员的不良行为纳入诚信档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贯、引领行业发展。及时宣贯新出台的建筑行业管理制度、工作规定等文件,指导工程项目认真执行、落实到位,通过工程巡查掌握全区建筑市场总体状况,研究解决对策,着力破解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堵点问题,促进全区建筑市场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二)增强联动合作、 (略) 置力度。有效整合 (略) ( (略) )、 (略) 、 (略) 执法力量, (略) 门、属地街镇、相 (略) 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汇集资源力量,狠抓整改落实, (略) 理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三)公平公正执法、严守工作纪律。巡查工作要依法合规、程序规范、标准统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得随意执法、任性执法。巡查人员要牢固树立廉洁奉公意识,严格遵守廉政工作纪律,不得出现故意刁难、隐瞒不报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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