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情况报告(以此为准)
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情况报告(以此为准)
松江区绿化 (略)
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情况报告
区委编办:
一、本部门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基本情况
主要做法:
今年2月以来, (略) 按照《关于开展本区、街镇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沪松委编办〔2022〕)》要求,把权责清单梳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该项工作,主要三个方面的做法。
一是认真组织。研究制定了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方案,坚持依法依规、权责一致原则,对涉及绿化市容行业的91项具体权责 (略) 门、 (略) 门进行划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权责事项不遗漏,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是落实责任。局各分管领导分别召开权责清单梳理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对照学习《上海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梳理权责范围,并对照开展自查,对涉及的敏感问题,如可能存在的追责情形进行深入探讨,确保职责清晰。
三是强化审核。 (略) 门形成权责事项基础清单后,由局组织人事科进行收集汇总、审核,并报区权责清单工作小组进行了初审,形成 (略) 权责事项基础清单。6月24日,我局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了权责清单。
基本情况:
(略) 存在自设权责事项, (略) 列91项权责事项中的90项予以保留,其中行政许可13项、 (略) 罚44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类别10项。
二、本系统权责基础清单梳理情况
经梳理,91项共性权责事项中,没有修改意见的有90项,有修改意见的包括两个方面。
(一)不列入1项。具体为第56项:对违反九段沙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 (略) 罚。不列入理由是九段沙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属于松江区实际工作权责事项范围。
(二)新增1项。拟增加自设权责事项1项,具体包括2个子项,分别为:
1、绿化补偿费征收;
2、临时使用绿地补偿费征收。
增加理由: (略) 下属 (略) 目前承担着征收绿化补偿费以及征收临时使用绿地补偿费的业务,但指导目录中没有此项权力清单。
主要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因城市建设需要临时使用绿地的,应当向 (略) 门提出申请。 (略) 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临时使用绿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确因建设需要延长的,应当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使用期限届满后,使用单位应当恢复绿地。临时使用绿地需要迁移树木的,使用单位应当在申请临时使用绿地时一并提出。临时使用公共绿地的,应当向市或者 (略) 门缴纳临时使用绿地补偿费。临时使用绿地补偿费应当上缴同级财政,并专门用于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二条,建成的绿地不得擅自占用。因城市规划调整或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占用的,应当向 (略) 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占用绿地面积、补偿措施、地形图、权属人意见、相关用地批文、扩初设计批复等材料。其中,道路拓宽占用绿地的,还 (略) 红线图、综合管线剖面图。 (略) 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占用公共绿地的, (略) 占绿地周边地区补建相应面积的绿地,确不具备补建条件的,应当向 (略) 门缴纳绿化补偿费和绿地易地补偿费。绿化补偿费和绿地易地补偿费应当上缴市财政,并专门用于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
三、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无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确保权责清单梳理调整成果落地生效,我局将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组织培训,强化学习。组织相关科室及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和廉政风险教育,深入学习贯彻 (略) 权责事项基础清单,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最新要求,充分认识严格落实权责清单的重要意义,确保权责清单真正得到贯彻和执行。
二是积极宣传,主动公开。通过“松江绿化市容” (略) 、官方微博,组织宣传活动等线上线下方式做好权责清单的宣传解读工作, (略) 会主动公开权责清单基本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使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化、流程标准化、运行数字化。
三是主动履职,强化监督。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将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对实施效果给予客观评价, (略) 门高效工作履职尽责,形成按清单办事的良好氛围和行动自觉。
附件:松江区绿化 (略) 权责事项基础清单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绿化 (略) 党组
2022年7月4日
松江区绿化 (略)
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情况报告
区委编办:
一、本部门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基本情况
主要做法:
今年2月以来, (略) 按照《关于开展本区、街镇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沪松委编办〔2022〕)》要求,把权责清单梳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该项工作,主要三个方面的做法。
一是认真组织。研究制定了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方案,坚持依法依规、权责一致原则,对涉及绿化市容行业的91项具体权责 (略) 门、 (略) 门进行划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权责事项不遗漏,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是落实责任。局各分管领导分别召开权责清单梳理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对照学习《上海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梳理权责范围,并对照开展自查,对涉及的敏感问题,如可能存在的追责情形进行深入探讨,确保职责清晰。
三是强化审核。 (略) 门形成权责事项基础清单后,由局组织人事科进行收集汇总、审核,并报区权责清单工作小组进行了初审,形成 (略) 权责事项基础清单。6月24日,我局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了权责清单。
基本情况:
(略) 存在自设权责事项, (略) 列91项权责事项中的90项予以保留,其中行政许可13项、 (略) 罚44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类别10项。
二、本系统权责基础清单梳理情况
经梳理,91项共性权责事项中,没有修改意见的有90项,有修改意见的包括两个方面。
(一)不列入1项。具体为第56项:对违反九段沙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 (略) 罚。不列入理由是九段沙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属于松江区实际工作权责事项范围。
(二)新增1项。拟增加自设权责事项1项,具体包括2个子项,分别为:
1、绿化补偿费征收;
2、临时使用绿地补偿费征收。
增加理由: (略) 下属 (略) 目前承担着征收绿化补偿费以及征收临时使用绿地补偿费的业务,但指导目录中没有此项权力清单。
主要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因城市建设需要临时使用绿地的,应当向 (略) 门提出申请。 (略) 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临时使用绿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确因建设需要延长的,应当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使用期限届满后,使用单位应当恢复绿地。临时使用绿地需要迁移树木的,使用单位应当在申请临时使用绿地时一并提出。临时使用公共绿地的,应当向市或者 (略) 门缴纳临时使用绿地补偿费。临时使用绿地补偿费应当上缴同级财政,并专门用于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二条,建成的绿地不得擅自占用。因城市规划调整或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占用的,应当向 (略) 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占用绿地面积、补偿措施、地形图、权属人意见、相关用地批文、扩初设计批复等材料。其中,道路拓宽占用绿地的,还 (略) 红线图、综合管线剖面图。 (略) 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占用公共绿地的, (略) 占绿地周边地区补建相应面积的绿地,确不具备补建条件的,应当向 (略) 门缴纳绿化补偿费和绿地易地补偿费。绿化补偿费和绿地易地补偿费应当上缴市财政,并专门用于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
三、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无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确保权责清单梳理调整成果落地生效,我局将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组织培训,强化学习。组织相关科室及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和廉政风险教育,深入学习贯彻 (略) 权责事项基础清单,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最新要求,充分认识严格落实权责清单的重要意义,确保权责清单真正得到贯彻和执行。
二是积极宣传,主动公开。通过“松江绿化市容” (略) 、官方微博,组织宣传活动等线上线下方式做好权责清单的宣传解读工作, (略) 会主动公开权责清单基本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使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化、流程标准化、运行数字化。
三是主动履职,强化监督。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将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对实施效果给予客观评价, (略) 门高效工作履职尽责,形成按清单办事的良好氛围和行动自觉。
附件:松江区绿化 (略) 权责事项基础清单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绿化 (略) 党组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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