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东部北片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扩建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等六审合一批前公示
温岭东部北片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扩建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等六审合一批前公示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略) 理有 (略) 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等六审合一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 (略) (略) ——温 (略) www.wl.gov.cn→站群导航→温岭市自然 (略) →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 (略) 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6-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温岭市自然 (略)
2022年7月8日
地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地块总面积 | |
建设用地规模 | 点击查看>> 平方米 |
使用林地面积 | |
(略) 、绿化用地面积 | |
用地性质 | 环境设施用地 |
容积率 | ≤1.0 |
建筑规模 | ≤ 点击查看>> 平方米 |
绿地率 | ≥30% |
建筑高度 | ≤50米 |
建筑密度 | ≤50% |
机动车泊位 | 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执行 |
林地权属单位 | |
使用林地期限 |
温岭市自然 (略)
2022年7月8日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略) 理有 (略) 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等六审合一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 (略) (略) ——温 (略) www.wl.gov.cn→站群导航→温岭市自然 (略) →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 (略) 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6-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温岭市自然 (略)
2022年7月8日
地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地块总面积 | |
建设用地规模 | 点击查看>> 平方米 |
使用林地面积 | |
(略) 、绿化用地面积 | |
用地性质 | 环境设施用地 |
容积率 | ≤1.0 |
建筑规模 | ≤ 点击查看>> 平方米 |
绿地率 | ≥30% |
建筑高度 | ≤50米 |
建筑密度 | ≤50% |
机动车泊位 | 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执行 |
林地权属单位 | |
使用林地期限 |
温岭市自然 (略)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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