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云和嘉泽美丽牧场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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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云和嘉泽美丽牧场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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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云和嘉泽美丽牧场生猪养殖项目

浙江嘉泽 (略)

云和县石塘镇双港村

项目拟选址于云和县石塘镇双港村,实施云和嘉泽美丽牧场生猪养殖项目,公司租赁农业用地约 点击查看>> 亩,新建现代化母猪舍、保育舍、育肥舍等,总建筑 点击查看>> 平方米,并购置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生猪养殖设备,配套粪污治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常年存栏基础母猪1200头、年出栏育肥猪3万头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5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6万元。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2.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略) 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5.生态保护要求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落实各项水土保持等生态环保措施,使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化。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养殖废水、生活污水、臭气喷淋废水和初期雨水等做好减量化、资源化, (略) 置,不得外排。

2.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 (略) 界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的1类标准要求。

3.大气污染防治

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降低项目产生的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恶臭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中的有关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中的中型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你单位必须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 (略) 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 (略) 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 (略) 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 (略) 置,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5.防护距离要求

根据项目环评文件,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他各类防护距离要求, (略) 门的要求予以落实。

6.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6日

联系人:丽水 (略) (略) 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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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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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云和嘉泽美丽牧场生猪养殖项目

浙江嘉泽 (略)

云和县石塘镇双港村

项目拟选址于云和县石塘镇双港村,实施云和嘉泽美丽牧场生猪养殖项目,公司租赁农业用地约 点击查看>> 亩,新建现代化母猪舍、保育舍、育肥舍等,总建筑 点击查看>> 平方米,并购置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生猪养殖设备,配套粪污治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常年存栏基础母猪1200头、年出栏育肥猪3万头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5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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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2.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略) 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5.生态保护要求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落实各项水土保持等生态环保措施,使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化。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养殖废水、生活污水、臭气喷淋废水和初期雨水等做好减量化、资源化, (略) 置,不得外排。

2.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 (略) 界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的1类标准要求。

3.大气污染防治

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降低项目产生的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恶臭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中的有关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中的中型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你单位必须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 (略) 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 (略) 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 (略) 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 (略) 置,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5.防护距离要求

根据项目环评文件,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他各类防护距离要求, (略) 门的要求予以落实。

6.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6日

联系人:丽水 (略) (略) 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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