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产品普转优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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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产品普转优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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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丽水 (略) 年产60万吨产品普转优升级改造项目

丽水 (略)

云和县工业园区沙溪区地块1-A-6地块

项目位于云和县工业园区沙溪区地块1-A-6地块,项目通过对原二轧生产线进行移地技改,实施年产60万吨产品普转优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投产后,拆除原有二 (略) 有轧制设备。项目减少普通热轧带肋钢筋60万吨,增加优特钢高端产品60万吨,保持原130万吨总轧钢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2.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略) 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5.生态保护要求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落实各项生态环保措施,使项目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化。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根据环评文件,项目实行雨污废分流。初 (略) 理后回用于浊环水补充水、项目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均不外排;生活污水 (略) 理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2)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污染防治

你单位应加强管理,确保生产全过程排放符合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标准。根据环评文件,轧钢车间排放的颗粒物应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2)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东、西、 (略) 界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的3类标准要求; (略) 界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的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你单位必须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 (略) 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 (略) 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 (略) 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 (略) 置,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8日

联系人:丽水 (略) (略) 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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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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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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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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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 (略) 年产60万吨产品普转优升级改造项目

丽水 (略)

云和县工业园区沙溪区地块1-A-6地块

项目位于云和县工业园区沙溪区地块1-A-6地块,项目通过对原二轧生产线进行移地技改,实施年产60万吨产品普转优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投产后,拆除原有二 (略) 有轧制设备。项目减少普通热轧带肋钢筋60万吨,增加优特钢高端产品60万吨,保持原130万吨总轧钢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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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2.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略) 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5.生态保护要求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落实各项生态环保措施,使项目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化。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根据环评文件,项目实行雨污废分流。初 (略) 理后回用于浊环水补充水、项目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均不外排;生活污水 (略) 理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2)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污染防治

你单位应加强管理,确保生产全过程排放符合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标准。根据环评文件,轧钢车间排放的颗粒物应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2)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东、西、 (略) 界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的3类标准要求; (略) 界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的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你单位必须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 (略) 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 (略) 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 (略) 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 (略) 置,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8日

联系人:丽水 (略) (略) 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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