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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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

  你局《关于申请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函》(航道规基便函〔2022〕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总体意见

   (略) 在河段位于湖北省荆州市和湖南省岳阳市境内,属于长江中游荆江段,上起荆州市玉和坪(里程K473),下迄岳阳市城陵矶(里程K230),全长243公里。工程拟对瓦口子、周公堤、大马洲、铁铺、熊家洲至城陵矶(尺八口和观音洲)等5个河段共6个水道实施整治,整治水道总长 点击查看>> 公里。整治目标为实现内河I级航道标准(航道尺度为4.5米×200米×1050米),通航保证率98%。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及改建高滩守护3条,长约6810米;新建及加高已建护滩(底)带8条,长约2853米;新建及加高已建潜 点击查看>> 坝3条,长约1371米;新建加固护岸7条,长约 点击查看>> 米; (略) ,疏浚量 点击查看>> 万立方米;清 (略) ,清除量0.58万立方米。

  工程总体符合现行相关战略要求和相关规划。工程建设将对沿线生态、水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广兴洲边滩控制工程、熊家洲弯道凸岸护底(及高滩守护)工程、七弓岭弯道凹岸护岸加固工程位于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湖南省 (略) 以湘林护函〔2016〕 (略) 文件原则同意在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相关工程。广兴洲边滩控制工程、杨林港护岸加固工程、熊家洲弯道乱石堆清除、熊家洲弯道凸岸护底(及高滩守护)工程、熊家洲弯道凹岸护岸加固工程位于长江监利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 (略) 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以长渔函字〔2019〕 (略) 文件出具《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对长江监利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

  尺八口水道熊家洲弯道凸岸护底(及高滩守护)工程施工区位于产粘(沉)性卵鱼类产卵场集中分布区,铺排及抛石施工将改变河床底质,高滩守护占用水草,工程实施将会对产卵场产生不利影响。水下构筑物将直接挤占水生生物活动空间,水下抛石、疏浚和抛泥等,可能对保护区内鱼类觅食、育幼、越冬等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实施将改变整治河段河床形态、水文条件、底栖生境,可能对水生生物造成一定影响。高滩守护等 点击查看>> 域工程, (略) 分地表植被。

  (二)水环境影响。 (略) 在河段分布有多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取水口,疏浚、抛泥和乱石堆清除等涉水作业以及施工产生的污(废)水等,将可能对地表水环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产生不利影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和湖北省荆州 (略) 分别就工程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出具意见。高滩守护、护滩带、潜 点击查看>> 坝等整治工程,将 (略) 部范 (略) 减小,在 (略) 附近以及工程内侧河 (略) 增大,但未对整体河势产生明显影响。

  (三)环境风险。施工船舶如发生碰撞等安全事故引发的漏油等,将可能造成次生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运营期船舶交通密度增加,航道船舶溢油事故发生风险概率增大,将可能对河段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将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缩减位于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铁铺水道广兴洲边滩新建潜 点击查看>> 坝、尺八口水道熊家洲弯道凸岸护底工程第一道护底带、尺八口水道七弓岭弯道高滩守护工程、尺八口水道七弓岭弯道凹岸护岸加固工程长度。优化整治构筑物结构,采用利于生境恢复的结构,新建潜 点击查看>> 坝采用多孔透水结构,护滩(护底)工程采用“软体沉排+抛石”结构辅以仿生水草垫,降低对水生生境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重要经济鱼类产卵繁殖期(3月至7月)和中华鲟上溯产卵期(9月至10月),疏浚施工避开幼鲟降河洄游时间(12月中上旬)。严控作业区施工船舶数量,限制施工船舶航速。严控施工范围,避免两侧岸线同期整治。加强江豚保护,熊家洲至城陵矶河段施工船舶实施限速;制定科学驱赶救护方案,减少江豚进入施工水域;配置江豚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发现江豚立即暂停施工;对于受伤个体及时开展救护并报 (略) 门。

  落实生态补偿措施,科学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并结合放流效果及时调整放流种类和规模。严格落实生态跟踪监测方案,施工期2年和运营期3年, (略) 岭、三江口河段开展水生生态跟踪监测,跟踪评估工程建设及运营造成的水生生态影响及生态恢复情况,结合恢复效果,必要时采取优化调整措施。涉岸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利用原生表土及乡土物种,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工程方案,减缓对河道水流流态、水位和流速的影响。严格控制涉水施工作业范围和开挖深度,采用卫星导航系统精确定位,减小抛石扰动等产生的悬浮物影响范围。自航耙吸船设置环保溢流装置,溢流门设置自控装置或环保阀,禁止泥驳在运输途中溢流。对取水口采取水质保护措施,在与施工范围相距较近的 (略) 取水口周围设置防污帘,在相关区域施工前及时通知相关取水口管理单位,加强对取水口水质的跟踪监测,确保供水安全。 (略) 置各种污(废)水,施工船舶舱油污水收集后交 (略) 置,施工船舶生活污水经收集后 (略) 置,禁止直接排入长江。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限制施工作业范围,发布航行通告,加强通航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水生保护动物紧急救护方案,做好与地方政 (略) 门、 (略) 门、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并按相关规 (略) 门备案。严格落实备案后的应急预案,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运营期,沿线取水口及其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等水域禁止通航船舶锚泊、过驳或排放污染物,合理安排船舶靠、离港时间及行驶航道,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避免发生船舶碰撞事故。运行期配置航道整治建筑物助航标志64座,调整现有标志9座。各类船舶在发生紧急事件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同时向水上事 (略) 及有关单位报告。

  (四)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船舶维修保养,减少船舶废气排放。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减缓噪声影响。妥善收集施工船舶垃圾和 点击查看>> 域生活垃圾,交相关单位清运,危险废物交 (略) 置,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的环境管理。

  四、你局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略) 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制定并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方案,根据结果不断优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时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荆州市、岳阳 (略) 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 (略) )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湖北省、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 (略) 长江流域生态环 (略) 等单位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局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复印 (略) 门及荆州市、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规定接 (略) 门监督检查。

   (略)

  2022年7月4日

  ( (略) 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湖北省、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荆州市、岳阳市人民政府,荆州市、岳阳 (略) ,中南安全环 (略) (略) , (略) 长江流域生态环 (略) 、环 (略) 。

   (略) 办公厅2022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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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你局《关于申请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函》(航道规基便函〔2022〕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总体意见

   (略) 在河段位于湖北省荆州市和湖南省岳阳市境内,属于长江中游荆江段,上起荆州市玉和坪(里程K473),下迄岳阳市城陵矶(里程K230),全长243公里。工程拟对瓦口子、周公堤、大马洲、铁铺、熊家洲至城陵矶(尺八口和观音洲)等5个河段共6个水道实施整治,整治水道总长 点击查看>> 公里。整治目标为实现内河I级航道标准(航道尺度为4.5米×200米×1050米),通航保证率98%。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及改建高滩守护3条,长约6810米;新建及加高已建护滩(底)带8条,长约2853米;新建及加高已建潜 点击查看>> 坝3条,长约1371米;新建加固护岸7条,长约 点击查看>> 米; (略) ,疏浚量 点击查看>> 万立方米;清 (略) ,清除量0.58万立方米。

  工程总体符合现行相关战略要求和相关规划。工程建设将对沿线生态、水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广兴洲边滩控制工程、熊家洲弯道凸岸护底(及高滩守护)工程、七弓岭弯道凹岸护岸加固工程位于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湖南省 (略) 以湘林护函〔2016〕 (略) 文件原则同意在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相关工程。广兴洲边滩控制工程、杨林港护岸加固工程、熊家洲弯道乱石堆清除、熊家洲弯道凸岸护底(及高滩守护)工程、熊家洲弯道凹岸护岸加固工程位于长江监利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 (略) 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以长渔函字〔2019〕 (略) 文件出具《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对长江监利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

  尺八口水道熊家洲弯道凸岸护底(及高滩守护)工程施工区位于产粘(沉)性卵鱼类产卵场集中分布区,铺排及抛石施工将改变河床底质,高滩守护占用水草,工程实施将会对产卵场产生不利影响。水下构筑物将直接挤占水生生物活动空间,水下抛石、疏浚和抛泥等,可能对保护区内鱼类觅食、育幼、越冬等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实施将改变整治河段河床形态、水文条件、底栖生境,可能对水生生物造成一定影响。高滩守护等 点击查看>> 域工程, (略) 分地表植被。

  (二)水环境影响。 (略) 在河段分布有多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取水口,疏浚、抛泥和乱石堆清除等涉水作业以及施工产生的污(废)水等,将可能对地表水环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产生不利影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和湖北省荆州 (略) 分别就工程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出具意见。高滩守护、护滩带、潜 点击查看>> 坝等整治工程,将 (略) 部范 (略) 减小,在 (略) 附近以及工程内侧河 (略) 增大,但未对整体河势产生明显影响。

  (三)环境风险。施工船舶如发生碰撞等安全事故引发的漏油等,将可能造成次生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运营期船舶交通密度增加,航道船舶溢油事故发生风险概率增大,将可能对河段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将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缩减位于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铁铺水道广兴洲边滩新建潜 点击查看>> 坝、尺八口水道熊家洲弯道凸岸护底工程第一道护底带、尺八口水道七弓岭弯道高滩守护工程、尺八口水道七弓岭弯道凹岸护岸加固工程长度。优化整治构筑物结构,采用利于生境恢复的结构,新建潜 点击查看>> 坝采用多孔透水结构,护滩(护底)工程采用“软体沉排+抛石”结构辅以仿生水草垫,降低对水生生境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重要经济鱼类产卵繁殖期(3月至7月)和中华鲟上溯产卵期(9月至10月),疏浚施工避开幼鲟降河洄游时间(12月中上旬)。严控作业区施工船舶数量,限制施工船舶航速。严控施工范围,避免两侧岸线同期整治。加强江豚保护,熊家洲至城陵矶河段施工船舶实施限速;制定科学驱赶救护方案,减少江豚进入施工水域;配置江豚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发现江豚立即暂停施工;对于受伤个体及时开展救护并报 (略) 门。

  落实生态补偿措施,科学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并结合放流效果及时调整放流种类和规模。严格落实生态跟踪监测方案,施工期2年和运营期3年, (略) 岭、三江口河段开展水生生态跟踪监测,跟踪评估工程建设及运营造成的水生生态影响及生态恢复情况,结合恢复效果,必要时采取优化调整措施。涉岸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利用原生表土及乡土物种,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工程方案,减缓对河道水流流态、水位和流速的影响。严格控制涉水施工作业范围和开挖深度,采用卫星导航系统精确定位,减小抛石扰动等产生的悬浮物影响范围。自航耙吸船设置环保溢流装置,溢流门设置自控装置或环保阀,禁止泥驳在运输途中溢流。对取水口采取水质保护措施,在与施工范围相距较近的 (略) 取水口周围设置防污帘,在相关区域施工前及时通知相关取水口管理单位,加强对取水口水质的跟踪监测,确保供水安全。 (略) 置各种污(废)水,施工船舶舱油污水收集后交 (略) 置,施工船舶生活污水经收集后 (略) 置,禁止直接排入长江。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限制施工作业范围,发布航行通告,加强通航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水生保护动物紧急救护方案,做好与地方政 (略) 门、 (略) 门、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并按相关规 (略) 门备案。严格落实备案后的应急预案,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运营期,沿线取水口及其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等水域禁止通航船舶锚泊、过驳或排放污染物,合理安排船舶靠、离港时间及行驶航道,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避免发生船舶碰撞事故。运行期配置航道整治建筑物助航标志64座,调整现有标志9座。各类船舶在发生紧急事件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同时向水上事 (略) 及有关单位报告。

  (四)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船舶维修保养,减少船舶废气排放。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减缓噪声影响。妥善收集施工船舶垃圾和 点击查看>> 域生活垃圾,交相关单位清运,危险废物交 (略) 置,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的环境管理。

  四、你局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略) 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制定并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方案,根据结果不断优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时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荆州市、岳阳 (略) 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 (略) )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湖北省、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 (略) 长江流域生态环 (略) 等单位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局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复印 (略) 门及荆州市、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规定接 (略) 门监督检查。

   (略)

  2022年7月4日

  ( (略) 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湖北省、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荆州市、岳阳市人民政府,荆州市、岳阳 (略) ,中南安全环 (略) (略) , (略) 长江流域生态环 (略) 、环 (略) 。

   (略) 办公厅2022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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