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关于2022年7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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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关于2022年7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 (略)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7日-2022年7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点击查看>> (西安市 (略) (略) )

传 真:029-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西安市 (略) (略) ( 点击查看>>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略)

发文时间


1

关于西安祥森 (略) 地毯铺装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灞环审〔2022〕6号

2022年7月7日

2

关于陕西奥盾 (略) 钢化夹层中空玻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灞环审〔2022〕7号

2022年7月7日

相关附件:

灞环审〔2022〕6号 关于西安祥森 (略) 地毯铺装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灞环审〔2022〕7号 关于陕西奥盾 (略) 钢化夹层中空玻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 (略)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7日-2022年7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点击查看>> (西安市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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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略)

发文时间


1

关于西安祥森 (略) 地毯铺装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灞环审〔2022〕6号

2022年7月7日

2

关于陕西奥盾 (略) 钢化夹层中空玻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灞环审〔2022〕7号

2022年7月7日

相关附件:

灞环审〔2022〕6号 关于西安祥森 (略) 地毯铺装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灞环审〔2022〕7号 关于陕西奥盾 (略) 钢化夹层中空玻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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