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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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700吨EPS包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7月08日-2022年0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26.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窗口,邮编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烧结粉煤灰砖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 (略) 北540m。

水发润东(山东) (略)

山东 (略)

一、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 (略) 北540m。因已审批技改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中页岩用量为4万t/a,煤矸石用量为1万t/a,脱硫石膏用量为1万t/a,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中页岩用量为2万t/a,煤矸石用量为6万t/a,本项目 (略) 有项目均不再使用脱硫石膏,则页岩用量减少2万t/a,煤矸石用量增加5万t/a,脱硫石膏减少3万t/a,企业隧道窑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天然气进行点火,点火以后主要依靠 (略) 煤矸石和页岩燃烧进行烧制,燃烧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SO2、氮氧化物以及少量的氟化物,煤矸石和页岩用量增加直接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结合《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略) ),项目变动属于环办环评函[2020] (略) 文中规定的“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需要对原环评重新报批。项目新建低温隧道窑1套,新增设备10套,年产烧结粉煤灰砖2.5亿块,年处理污泥40万吨,一般固废40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设备及工艺流程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 (略)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营运期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以下要求:

1.拟建项目原料破碎、筛分干燥、搅拌过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略) 理后沿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隧道窑废气通过S (略) 理后,经过脱硫设备(石灰/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和湿式静 (略) 理后,沿经一根 点击查看>> m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砖瓦、陶粒、墙板”类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标准。NH3、H2S以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未收集到的废气,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无组织颗粒物、SO2、氟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NH3、H2S以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 (略) 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2.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略) (略) 门定期清运。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该项目产生的废泥坯、废砖、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 (略) 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及《一般工业固废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

4.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严防噪声扰民。

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 (略) 区实际现状, (略) (略) 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辩识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 (略) 理和防范能力。

7.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8.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略) )》及 (略) 《关于印发 (略) 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 (略) )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 (略) 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 (略) 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四、项目建设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做好排污许可证相应申领工作。

五、田庄镇人民政府、桓台县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察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700吨EPS包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7月08日-2022年0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26.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窗口,邮编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烧结粉煤灰砖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 (略) 北540m。

水发润东(山东) (略)

山东 (略)

一、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 (略) 北540m。因已审批技改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中页岩用量为4万t/a,煤矸石用量为1万t/a,脱硫石膏用量为1万t/a,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中页岩用量为2万t/a,煤矸石用量为6万t/a,本项目 (略) 有项目均不再使用脱硫石膏,则页岩用量减少2万t/a,煤矸石用量增加5万t/a,脱硫石膏减少3万t/a,企业隧道窑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天然气进行点火,点火以后主要依靠 (略) 煤矸石和页岩燃烧进行烧制,燃烧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SO2、氮氧化物以及少量的氟化物,煤矸石和页岩用量增加直接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结合《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略) ),项目变动属于环办环评函[2020] (略) 文中规定的“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需要对原环评重新报批。项目新建低温隧道窑1套,新增设备10套,年产烧结粉煤灰砖2.5亿块,年处理污泥40万吨,一般固废40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设备及工艺流程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 (略)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营运期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以下要求:

1.拟建项目原料破碎、筛分干燥、搅拌过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略) 理后沿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隧道窑废气通过S (略) 理后,经过脱硫设备(石灰/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和湿式静 (略) 理后,沿经一根 点击查看>> m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砖瓦、陶粒、墙板”类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标准。NH3、H2S以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未收集到的废气,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无组织颗粒物、SO2、氟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NH3、H2S以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 (略) 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2.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略) (略) 门定期清运。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该项目产生的废泥坯、废砖、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 (略) 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及《一般工业固废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

4.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严防噪声扰民。

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 (略) 区实际现状, (略) (略) 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辩识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 (略) 理和防范能力。

7.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8.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略) )》及 (略) 《关于印发 (略) 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 (略) )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 (略) 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 (略) 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四、项目建设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做好排污许可证相应申领工作。

五、田庄镇人民政府、桓台县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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