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PE塑料管边角料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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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PE塑料管边角料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环行审〔2022〕 (略)

关于芜湖 (略) PE塑料管边角料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芜湖 (略) :

你公司报送的《芜湖 (略) PE塑料管边角料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芜湖 (略) 关于印发<芜湖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我局决定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按要求对《报告表》进行审查,并在湾沚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受理与批前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复如下:

一、芜湖 (略) 坐落在安徽新芜经济 (略) (略) ,该公司建设的“塑料制品制造项目”、“聚 点击查看>> 烯(PE)燃气、给水管道产品扩产项目”、“聚 点击查看>> 烯燃气管道及给水管道产品生产项目”和“PE燃气管及给水管道加工项目”均已履行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手续。本项目属于扩建性质,拟建设 PE塑料管边角料回收再利用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略) 房,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添置挤出机、切粒机、破碎机等生产设施,配套建 (略) 理设施等, (略) 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8%。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塑料改径粒子750吨,全厂形成年产聚 点击查看>> 烯燃气管道 点击查看>> 吨、聚 点击查看>> 烯给水管道8000吨和塑料改径粒子750吨的生产规模。

项目已经区发改委登记备案(发改备〔2020〕 (略)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湾沚区总体规划以及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在采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根据环评报告表结论,我局同意建设单位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 (略) 用 (略) PE塑料管边角料,生产过程无清洗工序,生产产品塑料 (略) (略) 再利用, (略) 区作为燃气管道或给水管道的生产原料再使用。

三、项目单位在设备安装和生产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 (略) 区排水依托现有雨污水分流排水系统,厂区外管网连接须经开发区管委会审核确认。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等。其中,冷却水须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须收集后采用 (略) 理。废水排放执行 (略) 理厂纳管水质标准(PH6~9,CODcr≤300mg/L,BOD5≤150mg/L,NH3-N≤25mg/L,SS≤175mg/L)。废水总排口须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2、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是破碎和挤出等工序。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和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等。其中,破碎工序须做到密闭设置,产生的粉尘须收集后采用 (略) 理;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须经有效方式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 (略) 理。各废 (略) 理后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颗粒物和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表9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中管控要求;各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且高度不得低于15米。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应 (略) ,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活性炭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申报审批制度,危废暂存库要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规定建设。含油抹布和手套须按豁免要求规范管理。其它一般工业固废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集中收集后外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及时清理,定期清运。 (略) 区内焚烧各类固废;严禁将危险固废夹杂在生活垃圾或一般工业固废中外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5、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核定为:VOCs排放总量不得大于0.052吨/年;全厂总量控制指标核定为:COD排放总量不得大于0.331吨/年,NH3-N排放总量不得大于0.032吨/年,VOCs排放总量不得大于4.189吨/年。

6、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落实环保工作;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和危废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7、项目须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和技术,实行清洁生产,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

8、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原则,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需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四、项目应 (略) 批复内容建设,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报批环评文件。

2022年7月8日

环行审〔2022〕 (略)

关于芜湖 (略) PE塑料管边角料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芜湖 (略) :

你公司报送的《芜湖 (略) PE塑料管边角料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芜湖 (略) 关于印发<芜湖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我局决定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按要求对《报告表》进行审查,并在湾沚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受理与批前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复如下:

一、芜湖 (略) 坐落在安徽新芜经济 (略) (略) ,该公司建设的“塑料制品制造项目”、“聚 点击查看>> 烯(PE)燃气、给水管道产品扩产项目”、“聚 点击查看>> 烯燃气管道及给水管道产品生产项目”和“PE燃气管及给水管道加工项目”均已履行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手续。本项目属于扩建性质,拟建设 PE塑料管边角料回收再利用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略) 房,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添置挤出机、切粒机、破碎机等生产设施,配套建 (略) 理设施等, (略) 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8%。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塑料改径粒子750吨,全厂形成年产聚 点击查看>> 烯燃气管道 点击查看>> 吨、聚 点击查看>> 烯给水管道8000吨和塑料改径粒子750吨的生产规模。

项目已经区发改委登记备案(发改备〔2020〕 (略)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湾沚区总体规划以及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在采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根据环评报告表结论,我局同意建设单位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 (略) 用 (略) PE塑料管边角料,生产过程无清洗工序,生产产品塑料 (略) (略) 再利用, (略) 区作为燃气管道或给水管道的生产原料再使用。

三、项目单位在设备安装和生产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 (略) 区排水依托现有雨污水分流排水系统,厂区外管网连接须经开发区管委会审核确认。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等。其中,冷却水须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须收集后采用 (略) 理。废水排放执行 (略) 理厂纳管水质标准(PH6~9,CODcr≤300mg/L,BOD5≤150mg/L,NH3-N≤25mg/L,SS≤175mg/L)。废水总排口须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2、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是破碎和挤出等工序。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和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等。其中,破碎工序须做到密闭设置,产生的粉尘须收集后采用 (略) 理;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须经有效方式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 (略) 理。各废 (略) 理后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颗粒物和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表9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中管控要求;各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且高度不得低于15米。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应 (略) ,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活性炭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申报审批制度,危废暂存库要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规定建设。含油抹布和手套须按豁免要求规范管理。其它一般工业固废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集中收集后外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及时清理,定期清运。 (略) 区内焚烧各类固废;严禁将危险固废夹杂在生活垃圾或一般工业固废中外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5、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核定为:VOCs排放总量不得大于0.052吨/年;全厂总量控制指标核定为:COD排放总量不得大于0.331吨/年,NH3-N排放总量不得大于0.032吨/年,VOCs排放总量不得大于4.189吨/年。

6、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落实环保工作;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和危废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7、项目须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和技术,实行清洁生产,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

8、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原则,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需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四、项目应 (略) 批复内容建设,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报批环评文件。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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