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辊道窑煤改天然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辊道窑煤改天然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清 (略) 辊道窑煤改天然气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清 (略) 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要求对《清 (略) 辊道窑煤改天然气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规定,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清 (略) 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清 (略) 计划通过“清 (略) 辊道窑煤改天然气项目”(以下称技改项目),整合原有各阶段项目,实现现有10条辊道窑陶瓷生产线燃料“煤改天然气”,另外1座喷雾塔的燃料改为天然气,11座喷雾塔燃料仍为煤或水煤浆,同时新增建设一座脱硫塔(3#脱硫塔),用以分担原1# (略) 理负荷。项目实施后,仍维持原有生产线规模,即生产线规模为12条陶瓷生产线,其中11#~12#号生产线待建,同时设计产能不变和产品方案调整为年产3060万平方米瓷质砖(含抛光砖、抛釉砖、墙地砖、仿古砖)。清 (略) 于2019年9月委托南京向 (略) 编制完成《清 (略) 辊道窑煤改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11月通过清远市清城 (略) 的审批, (略) 为:清城审批环[2019]5号。

本次验收范围为:现有10条辊道窑陶瓷生产线燃料“煤改天然气”,另外1座喷雾塔的燃料改为天然气。原环评新增建设一座脱硫塔(3#脱硫塔),实际未建设。本项目实施后,仍维持原有生产线规模,即生产线规模为12条陶瓷生产线,其中11#~12#号生产线待建,同时设计产能不变和产品方案调整为年产3060万平方米瓷质砖(含抛光砖、抛釉砖、墙地砖、仿古砖)。

清 (略) 辊道窑煤改天然气项目在获得环评批复后,于2020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7月取 (略) 的排污许可证,2022年3月16日建成,2022年3月17日开始调试。相应环保设施已落实,符合验收的相关规定,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技改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2)废气

技改后项目共有12座喷雾干燥塔,10条辊道窑。技改项目1-10#辊道窑采用天然气代替煤作为生产燃料,废气性质由燃煤烟气改为了燃气烟气,废气治理工艺与现有工程相同,“SNCR脱硝+高压气箱脉冲袋式除尘+湿法喷淋脱硫”的方式进行脱硫、脱硝、 (略) 理。

原 (略) 4座喷雾干燥塔燃水煤浆烟气、2座喷雾干燥塔燃水煤浆烟气和1座喷雾干燥塔燃天然气烟气经“炉内脱硝+布袋除尘”后,进入1#脱硫塔;成型车间1~6#辊道窑燃气烟气进入1#脱硫塔,两股烟气经1#脱硫塔进一 (略) 理后,通过一根高37m直径7.5m的排气筒(P1)高空排放。

原 (略) 2座喷雾干燥塔燃水煤浆烟气和3座喷雾干燥塔燃水煤浆烟气经“炉内脱硝+布袋除尘”后进入2#脱硫塔;成型车间7~10#辊道窑燃气烟气进入2#脱硫塔,两股烟气经2#脱硫塔进一 (略) 理后,通过一根高40m直径7.5m的排气筒(P2)高空排放。

(3)噪声

对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技改后,不新增员工,生活垃圾量保持不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略) 理。 (略) 分回用至球磨、部分外卖至佛冈县龙山 (略) ;废水中回收的泥料、废坯、粉料、废瓷、抛光过程的废渣泥收集后返回原料车间作为原料使用;脱硫石膏外卖至佛冈县龙山 (略) ;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至广东 (略) 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建成后, (略) 不再保留,不再产生煤焦油和煤焦油渣。

原环评未识别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加水化浆后,回用至球磨;各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桶、釉线、办公和打印过程产生的废墨盒、车辆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委托韶关东江环保 (略) 处理;车辆维修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委托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 (略) 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东信一 (略) 出具的《清 (略) 辊道窑煤改天然气项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 (略) :(信一)检测(2022)第( (略) )),监测结果表明:

验收监测期间,1#脱硫塔、2#脱硫塔尾气污染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60-2019)表1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限值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及《关于发布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修改单的公告》(公告201 (略) )表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较严者的要求。

项目东、西、北面边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南面边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4a类标准。

四、公示要求

项目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2022年7月12日~2022年8月6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略) 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略) 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公示单位:清 (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陶瓷工业园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020- 点击查看>>

时间:2022年7月12日

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工作组意见公示链接:

链接:https:/ 点击查看>> 提取码:gid6


,清远

清 (略) 辊道窑煤改天然气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清 (略) 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要求对《清 (略) 辊道窑煤改天然气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规定,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清 (略) 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清 (略) 计划通过“清 (略) 辊道窑煤改天然气项目”(以下称技改项目),整合原有各阶段项目,实现现有10条辊道窑陶瓷生产线燃料“煤改天然气”,另外1座喷雾塔的燃料改为天然气,11座喷雾塔燃料仍为煤或水煤浆,同时新增建设一座脱硫塔(3#脱硫塔),用以分担原1# (略) 理负荷。项目实施后,仍维持原有生产线规模,即生产线规模为12条陶瓷生产线,其中11#~12#号生产线待建,同时设计产能不变和产品方案调整为年产3060万平方米瓷质砖(含抛光砖、抛釉砖、墙地砖、仿古砖)。清 (略) 于2019年9月委托南京向 (略) 编制完成《清 (略) 辊道窑煤改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11月通过清远市清城 (略) 的审批, (略) 为:清城审批环[2019]5号。

本次验收范围为:现有10条辊道窑陶瓷生产线燃料“煤改天然气”,另外1座喷雾塔的燃料改为天然气。原环评新增建设一座脱硫塔(3#脱硫塔),实际未建设。本项目实施后,仍维持原有生产线规模,即生产线规模为12条陶瓷生产线,其中11#~12#号生产线待建,同时设计产能不变和产品方案调整为年产3060万平方米瓷质砖(含抛光砖、抛釉砖、墙地砖、仿古砖)。

清 (略) 辊道窑煤改天然气项目在获得环评批复后,于2020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7月取 (略) 的排污许可证,2022年3月16日建成,2022年3月17日开始调试。相应环保设施已落实,符合验收的相关规定,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技改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2)废气

技改后项目共有12座喷雾干燥塔,10条辊道窑。技改项目1-10#辊道窑采用天然气代替煤作为生产燃料,废气性质由燃煤烟气改为了燃气烟气,废气治理工艺与现有工程相同,“SNCR脱硝+高压气箱脉冲袋式除尘+湿法喷淋脱硫”的方式进行脱硫、脱硝、 (略) 理。

原 (略) 4座喷雾干燥塔燃水煤浆烟气、2座喷雾干燥塔燃水煤浆烟气和1座喷雾干燥塔燃天然气烟气经“炉内脱硝+布袋除尘”后,进入1#脱硫塔;成型车间1~6#辊道窑燃气烟气进入1#脱硫塔,两股烟气经1#脱硫塔进一 (略) 理后,通过一根高37m直径7.5m的排气筒(P1)高空排放。

原 (略) 2座喷雾干燥塔燃水煤浆烟气和3座喷雾干燥塔燃水煤浆烟气经“炉内脱硝+布袋除尘”后进入2#脱硫塔;成型车间7~10#辊道窑燃气烟气进入2#脱硫塔,两股烟气经2#脱硫塔进一 (略) 理后,通过一根高40m直径7.5m的排气筒(P2)高空排放。

(3)噪声

对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技改后,不新增员工,生活垃圾量保持不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略) 理。 (略) 分回用至球磨、部分外卖至佛冈县龙山 (略) ;废水中回收的泥料、废坯、粉料、废瓷、抛光过程的废渣泥收集后返回原料车间作为原料使用;脱硫石膏外卖至佛冈县龙山 (略) ;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至广东 (略) 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建成后, (略) 不再保留,不再产生煤焦油和煤焦油渣。

原环评未识别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加水化浆后,回用至球磨;各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桶、釉线、办公和打印过程产生的废墨盒、车辆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委托韶关东江环保 (略) 处理;车辆维修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委托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 (略) 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东信一 (略) 出具的《清 (略) 辊道窑煤改天然气项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 (略) :(信一)检测(2022)第( (略) )),监测结果表明:

验收监测期间,1#脱硫塔、2#脱硫塔尾气污染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60-2019)表1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限值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及《关于发布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修改单的公告》(公告201 (略) )表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较严者的要求。

项目东、西、北面边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南面边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4a类标准。

四、公示要求

项目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2022年7月12日~2022年8月6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略) 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略) 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公示单位:清 (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陶瓷工业园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020- 点击查看>>

时间:2022年7月12日

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工作组意见公示链接:

链接:https:/ 点击查看>> 提取码:gid6


,清远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