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合川区文化创意中心项目(广播发射塔)环境影响报书质量抽查处理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合川区文化创意中心项目(广播发射塔)环境影响报书质量抽查处理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胜地钓鱼城 (略) 、重庆 (略) ,郭颖、马泽梅:
为落 (略)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略) (略) )等要求,我局于2021年组织对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全市网审平台审批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开展了常态化集中抽查,现将发 (略) 理决定通知如下。
一、经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提出的申辩理由进行校核,最终确认此次抽查的合川 (略) 项目(广播发射塔)环境影响报书存在遗漏环境保护目标的问题。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决定对合川 (略) 项目(广播发射塔)的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以及2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并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予以失 (略) 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查明的事实、 (略) 理决定的理由及依据详见附件。
相关单 (略) 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 (略)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渝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蒋雷;联系电话:023— 点击查看>> 。
附件:合川 (略) 项目(广播发射塔)环境影响报告 (略) 理意见
重庆 (略)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合川 (略) 项目(广播发射塔)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理意见
项目名称 | 类型 | 区县 | (略)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编制人员 | 主要问题 | 处理决定 |
合川 (略) 项目(广播发射塔) | 报告书 | 合川区 | 渝(合)环准〔2021〕 (略) | 重庆市胜地钓鱼城 (略) | 重庆 (略) | 郭颖BH 点击查看>> 马泽梅 BH 点击查看>> | 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根据附图三环境保护目标图,电磁环境保护目标遗漏东北侧水库旁建筑物、东南侧隧道出口旁建筑物及东南侧建筑物。 |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略) (略)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 (略) 公告201 (略) )第七条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 |
重庆市胜地钓鱼城 (略) 、重庆 (略) ,郭颖、马泽梅:
为落 (略)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略) (略) )等要求,我局于2021年组织对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全市网审平台审批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开展了常态化集中抽查,现将发 (略) 理决定通知如下。
一、经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提出的申辩理由进行校核,最终确认此次抽查的合川 (略) 项目(广播发射塔)环境影响报书存在遗漏环境保护目标的问题。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决定对合川 (略) 项目(广播发射塔)的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以及2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并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予以失 (略) 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查明的事实、 (略) 理决定的理由及依据详见附件。
相关单 (略) 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 (略)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渝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蒋雷;联系电话:023— 点击查看>> 。
附件:合川 (略) 项目(广播发射塔)环境影响报告 (略) 理意见
重庆 (略)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合川 (略) 项目(广播发射塔)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理意见
项目名称 | 类型 | 区县 | (略)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编制人员 | 主要问题 | 处理决定 |
合川 (略) 项目(广播发射塔) | 报告书 | 合川区 | 渝(合)环准〔2021〕 (略) | 重庆市胜地钓鱼城 (略) | 重庆 (略) | 郭颖BH 点击查看>> 马泽梅 BH 点击查看>> | 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根据附图三环境保护目标图,电磁环境保护目标遗漏东北侧水库旁建筑物、东南侧隧道出口旁建筑物及东南侧建筑物。 |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略) (略)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 (略) 公告201 (略) )第七条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