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正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高台县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张掖市环评审批服务平台---张掖市环境保护局主办
高台县正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高台县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张掖市环评审批服务平台---张掖市环境保护局主办
张掖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受理登记表
编号:张环高环评受〔2022〕 (略)
项目名称 | 高台县正 (略) 高台县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 (略) 建设项目 | |||||
项目情况 | 性质 | 新建 | 投资 | 1985万元 | ||
建设单位 | 高台县正 (略) | |||||
规模内容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台县罗城镇万丰村 (略) ,占地 点击查看>> ㎡(其中建筑面积2300㎡),坐标为E:99度36分 点击查看>> 秒,N:39度41分 点击查看>> 秒, (略) 区东、南、西、北侧均为空地。项目总投资19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4%)新建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 (略) 一座,主要修建办公室、实验室、服务用房300㎡;新建HZS120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新建原料储存棚2座2000㎡,新建100吨地磅1台,购置泵车2辆;计划年产商品混凝土20万立方米;主要购置安装搅拌主机、主电机、主减速机、主站除尘、筒盖及视孔装置、主站线槽、接料漏斗、 (略) 组、搅拌层平台和配套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等。 | |||||
联系人 | 许昌海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环评单位 | 贵州 (略) | |||||
联系人 | 郑长峰 | 联系电话 | ||||
申报须 提交的材料 | 1.报请审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申请书1份; 2.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文字版报批本1份; | |||||
窗口签收意见 | 材料齐全(见上),予以签收。 签收人:李凤鸣 时间:2022年5月7日(盖章) | |||||
不予签收情形 | 1、申请事项依法 (略) 门审批; 2、按分级审批规定,该申请应向 (略) 门提出;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符合分类管理规定;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机构资质或编制人员资格不符合规定; 5、 (略) 属的总体规划尚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6、未依法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或公众参与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7、申报材料不齐全; 8、存在的其他问题: | |||||
不予签收意见 | 存在上述 项不予签收情形,不予签收。 经办人: 时间: 年 月 日(盖章) | |||||
告知事项 | 审查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第7条、《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二条。 | ||||
审查程序 | 书面申请→受理→审查→公示→审批 | |||||
受理地点 | 县政府政 (略) 窗口 | |||||
审查科室 | 高台 (略) (略) | |||||
法定时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2条第三款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分别是60日、30日。 | |||||
承诺时限 |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权力简化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的意见》、《张掖市机关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意见》和《张掖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等文件精神,为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我局郑重承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内缩减一半以上,即自环评文件审批材料报齐之日起,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分别在20和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材料中环评文件指已委托评估机构完成技术评估,并按技术评估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环评文件,上述时限不包括技术评估和环评文件修改时间)。 | |||||
收费标准 | 环评文件审批不收费 | |||||
办理查询 | ||||||
投诉电话 | ||||||
申请人意见 | 签字: 日期: |
此表一式三份,申请人一份,窗口一份, (略) 一份。
张掖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受理登记表
编号:张环高环评受〔2022〕 (略)
项目名称 | 高台县正 (略) 高台县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 (略) 建设项目 | |||||
项目情况 | 性质 | 新建 | 投资 | 1985万元 | ||
建设单位 | 高台县正 (略) | |||||
规模内容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台县罗城镇万丰村 (略) ,占地 点击查看>> ㎡(其中建筑面积2300㎡),坐标为E:99度36分 点击查看>> 秒,N:39度41分 点击查看>> 秒, (略) 区东、南、西、北侧均为空地。项目总投资19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4%)新建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 (略) 一座,主要修建办公室、实验室、服务用房300㎡;新建HZS120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新建原料储存棚2座2000㎡,新建100吨地磅1台,购置泵车2辆;计划年产商品混凝土20万立方米;主要购置安装搅拌主机、主电机、主减速机、主站除尘、筒盖及视孔装置、主站线槽、接料漏斗、 (略) 组、搅拌层平台和配套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等。 | |||||
联系人 | 许昌海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环评单位 | 贵州 (略) | |||||
联系人 | 郑长峰 | 联系电话 | ||||
申报须 提交的材料 | 1.报请审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申请书1份; 2.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文字版报批本1份; | |||||
窗口签收意见 | 材料齐全(见上),予以签收。 签收人:李凤鸣 时间:2022年5月7日(盖章) | |||||
不予签收情形 | 1、申请事项依法 (略) 门审批; 2、按分级审批规定,该申请应向 (略) 门提出;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符合分类管理规定;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机构资质或编制人员资格不符合规定; 5、 (略) 属的总体规划尚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6、未依法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或公众参与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7、申报材料不齐全; 8、存在的其他问题: | |||||
不予签收意见 | 存在上述 项不予签收情形,不予签收。 经办人: 时间: 年 月 日(盖章) | |||||
告知事项 | 审查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第7条、《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二条。 | ||||
审查程序 | 书面申请→受理→审查→公示→审批 | |||||
受理地点 | 县政府政 (略) 窗口 | |||||
审查科室 | 高台 (略) (略) | |||||
法定时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2条第三款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分别是60日、30日。 | |||||
承诺时限 |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权力简化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的意见》、《张掖市机关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意见》和《张掖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等文件精神,为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我局郑重承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内缩减一半以上,即自环评文件审批材料报齐之日起,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分别在20和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材料中环评文件指已委托评估机构完成技术评估,并按技术评估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环评文件,上述时限不包括技术评估和环评文件修改时间)。 | |||||
收费标准 | 环评文件审批不收费 | |||||
办理查询 | ||||||
投诉电话 | ||||||
申请人意见 | 签字: 日期: |
此表一式三份,申请人一份,窗口一份, (略) 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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