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红河湾生态工业经济集中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海晏县红河湾生态工业经济集中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的相关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的规定,进行海晏县红河湾生态工业经济集中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环保相关意见,现将本项目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晏县红河湾生态工业经济集中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评价范围:海晏红河湾生态工业经济集中发展区范围分为两个区域,北部区域以大沟口垃圾填埋场北侧区域,规划控制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南部区域东至 (略) ,北抵烈士陵园南侧, (略) , (略) 西侧,规划控制区总面积约 点击查看>> 公顷。两个区域总规划控制区总面积约 点击查看>> 公顷。
二、功能定位
本次规划确定该园区为“一心、三轴、五片区” (略) 结构。
“一心”以工业集中区发展 (略) 。
“三轴”即以 (略) 作为园区经济发展主轴,东西向的310 (略) 作为园区的经济发展次轴。
“五片区”即特色轻工产业片区、仓储物流产业片区、绿色建材产业片区、装备制造产业片区、新材料产业片区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园区内现有环保合法企业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园区 (略) 理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收集、 (略) 理、高空排放等措施;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利用等;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园 (略) 区地面硬化等防渗措施,避免企业生产过程的污染物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企业生产噪声及交通运输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吸音、减振等措施减缓影响;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加强施工管理,保持挖填平衡,优化用地等措施。
四、评价总体结论
海晏县红河湾生态工业经济集中发展区规划与相关规划基本相协调,产业定位基本合理。在落实报告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调整建议,严格控制产业准入,妥善解决制约因素前提下,区域开发可满足当地环境承载力的要求。规划的实施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作用。因此,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分析,园区总体规划的实施基本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园区内以及园区外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六、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海晏县红河湾生态工业经济集中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 点击查看>> 公众意见表:登录海晏县 (略) 可下载本项目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公众意见表,表达自己对本园区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海晏县工业商 (略)
联系地址:海 (略) 绿色文化产业园
联系人:王琪
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附件1:海晏县红河湾生态工业经济集中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8-2035)(公示稿)
附件2:公众意见表
海晏县工业商 (略)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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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的相关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的规定,进行海晏县红河湾生态工业经济集中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环保相关意见,现将本项目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晏县红河湾生态工业经济集中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评价范围:海晏红河湾生态工业经济集中发展区范围分为两个区域,北部区域以大沟口垃圾填埋场北侧区域,规划控制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南部区域东至 (略) ,北抵烈士陵园南侧, (略) , (略) 西侧,规划控制区总面积约 点击查看>> 公顷。两个区域总规划控制区总面积约 点击查看>> 公顷。
二、功能定位
本次规划确定该园区为“一心、三轴、五片区” (略) 结构。
“一心”以工业集中区发展 (略) 。
“三轴”即以 (略) 作为园区经济发展主轴,东西向的310 (略) 作为园区的经济发展次轴。
“五片区”即特色轻工产业片区、仓储物流产业片区、绿色建材产业片区、装备制造产业片区、新材料产业片区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园区内现有环保合法企业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园区 (略) 理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收集、 (略) 理、高空排放等措施;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利用等;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园 (略) 区地面硬化等防渗措施,避免企业生产过程的污染物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企业生产噪声及交通运输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吸音、减振等措施减缓影响;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加强施工管理,保持挖填平衡,优化用地等措施。
四、评价总体结论
海晏县红河湾生态工业经济集中发展区规划与相关规划基本相协调,产业定位基本合理。在落实报告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调整建议,严格控制产业准入,妥善解决制约因素前提下,区域开发可满足当地环境承载力的要求。规划的实施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作用。因此,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分析,园区总体规划的实施基本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园区内以及园区外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六、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海晏县红河湾生态工业经济集中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 点击查看>> 公众意见表:登录海晏县 (略) 可下载本项目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公众意见表,表达自己对本园区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海晏县工业商 (略)
联系地址:海 (略) 绿色文化产业园
联系人:王琪
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附件1:海晏县红河湾生态工业经济集中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8-2035)(公示稿)
附件2:公众意见表
海晏县工业商 (略)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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