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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东莞 (略)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略) (略) 1栋301室
建设单位东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山市 (略)
项目概况东莞 (略) (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 (略) (略) 1栋301室,项目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名称为:东莞 (略) , (略) 会信用代码为: 点击查看>> MA7FF1K72K。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略) (略) 坐标: E113°54′ 点击查看>> ″,N22°59′ 点击查看>>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700m2,建筑面积1700m2。主要从事支付面板、血压计面板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支付面板1000万件、血压计面板500万件。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所在建筑为 (略) 房,不存在原租赁情况,故不存在遗留环境问题。项目劳动定员为60人,均不在项目内用食宿。项目采用1班8小时工作制,全年工作30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项目拟将丝印、烘干、热弯、激光切割工序设置在密闭隔间中进行,并在各工位设置集气装置点对点对有机废气及臭气浓度进行收集,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 (略) DA001);项目磨床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通过加强车间管理;项目打孔工序产生的塑料粉尘通过加强车间管理。2、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雨水通过雨水系统排水管网汇集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量,定期捞渣,不外排;项目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项目生活污水经过三 (略) 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附近地表水体、纳污水体造成不良影响。3、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吸声、减振 (略) 理。4、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 (略) 理 (略) 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略) 置;生活 (略) 门清理运走。
公众参与情况无。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2022-07-13
联系人东莞 (略) 松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略) (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东莞 (略)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略) (略) 1栋301室
建设单位东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山市 (略)
项目概况东莞 (略) (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 (略) (略) 1栋301室,项目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名称为:东莞 (略) , (略) 会信用代码为: 点击查看>> MA7FF1K72K。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略) (略) 坐标: E113°54′ 点击查看>> ″,N22°59′ 点击查看>>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700m2,建筑面积1700m2。主要从事支付面板、血压计面板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支付面板1000万件、血压计面板500万件。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所在建筑为 (略) 房,不存在原租赁情况,故不存在遗留环境问题。项目劳动定员为60人,均不在项目内用食宿。项目采用1班8小时工作制,全年工作30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项目拟将丝印、烘干、热弯、激光切割工序设置在密闭隔间中进行,并在各工位设置集气装置点对点对有机废气及臭气浓度进行收集,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 (略) DA001);项目磨床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通过加强车间管理;项目打孔工序产生的塑料粉尘通过加强车间管理。2、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雨水通过雨水系统排水管网汇集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量,定期捞渣,不外排;项目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项目生活污水经过三 (略) 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附近地表水体、纳污水体造成不良影响。3、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吸声、减振 (略) 理。4、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 (略) 理 (略) 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略) 置;生活 (略) 门清理运走。
公众参与情况无。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2022-07-13
联系人东莞 (略) 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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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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