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FJ00102-3000-2022-0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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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FJ00102-3000-2022-00238

政策解读:

各设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 (略) ,各省属企业, (略) 校,各科研机构: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强化科技自立自强、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任务,打造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新动能,我委组织开展2022年福建 (略) 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拟申报的省 (略) 研究方向需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 (略) )的重点领域,能够突破关键基础材料、 (略) 件、产业技术基础等发展瓶颈,填补产业链空白或实现国产替代,并对当地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拟申报的省 (略) 应符合《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 (略) 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21〕 (略)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条件要求。

  (三)按照福建 (略) 评价方法(详见附件),对拟申报的省 (略) 进行初评,初评得分应不低于70分。

  二、工作安排

  (一) (略) 门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省 (略) 推荐申报工作,组织申报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评价数据表、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管理办法》的附件1—5),提供统计年报、第三方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 (略) 门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适当形式,严格筛选、充分论证,择优确定基础条件较好、有鲜明区域特色、辐射带动力强的创新平台进行推荐申报。福厦泉国家自主 (略) 在的设区市可推荐申报3个省 (略) ,其他设区市2个,各有关高校、 (略) 所、 (略) (略) 门可推荐申报1个。

  (三) (略) 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后,于2022年9月9日前将申报文件(含初评情况)、申请报告、评价材料一式1份(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 (略) 。我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推荐的省 (略) 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论证评审意见,综合研究后,择优予以认定。

  (四) (略) 门根据《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 (略) 全过程监督管理,做好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对 (略) 逾期未 (略) 门,暂停本次推荐申报资格。

  联 系 人:傅明建 点击查看>> 周加同 点击查看>>

  邮 箱:fgwgjsc@ 点击查看>>

  附件:2022年福建 (略) 评价方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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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设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 (略) ,各省属企业, (略) 校,各科研机构: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强化科技自立自强、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任务,打造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新动能,我委组织开展2022年福建 (略) 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拟申报的省 (略) 研究方向需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 (略) )的重点领域,能够突破关键基础材料、 (略) 件、产业技术基础等发展瓶颈,填补产业链空白或实现国产替代,并对当地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拟申报的省 (略) 应符合《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 (略) 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21〕 (略)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条件要求。

  (三)按照福建 (略) 评价方法(详见附件),对拟申报的省 (略) 进行初评,初评得分应不低于70分。

  二、工作安排

  (一) (略) 门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省 (略) 推荐申报工作,组织申报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评价数据表、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管理办法》的附件1—5),提供统计年报、第三方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 (略) 门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适当形式,严格筛选、充分论证,择优确定基础条件较好、有鲜明区域特色、辐射带动力强的创新平台进行推荐申报。福厦泉国家自主 (略) 在的设区市可推荐申报3个省 (略) ,其他设区市2个,各有关高校、 (略) 所、 (略) (略) 门可推荐申报1个。

  (三) (略) 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后,于2022年9月9日前将申报文件(含初评情况)、申请报告、评价材料一式1份(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 (略) 。我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推荐的省 (略) 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论证评审意见,综合研究后,择优予以认定。

  (四) (略) 门根据《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 (略) 全过程监督管理,做好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对 (略) 逾期未 (略) 门,暂停本次推荐申报资格。

  联 系 人:傅明建 点击查看>> 周加同 点击查看>>

  邮 箱:fgwgjsc@ 点击查看>>

  附件:2022年福建 (略) 评价方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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