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新自然资规罚〔2022〕76号)-11330624002586068M/2022-6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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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新自然资规罚〔2022〕76号)-11330624002586068M/2022-61577

(略) : 点击查看>> 68M/2022- 点击查看>> (略) : 发布机构: 县自然 (略)
生成日期: 2022-05-17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有效性: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公开范围: (略) 会
新昌县自然 (略) (略) 罚决定书(新自然资规罚〔2022〕 (略) )

发布时间:2022-05-1716:12浏览次数:字体:[ ]打印

当事人:石志江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大市聚镇 (略) 案 由: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当事人石志江未经依法审批,于2022年4月20日在新昌县沃洲镇黄坛村地块开采宕渣资源并出售。截止调查时,已开采14车宕渣资源, (略) 为半挂车(每车载方20立方米),共计开采280立方米。宕渣资源售价为每车人民币300元,当事人石志江共 (略) 得人民币42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当事人询问笔录;

2.违法现场勘测笔录与照片;

3.其他相关证据证明材料。

当事人石志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之规定。

我局已于2022年5月9日依法向当事人石志江进行了告知(听证),当事人石志江在规定时效内放弃了听证权利。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自 (略) 罚裁量基准(国土、测绘)(试行)》,责令当事人石志江停止在新昌县沃洲镇黄坛村地块开采宕渣资源, (略) 罚如下:

(略) 得人民币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佰元整( 点击查看>> 元), (略) 得金额29%人民币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元整( 点击查看>> 元)的罚款,共计罚没款人民币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元整( 点击查看>> 元)。

履行方式和期限:限于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略) (户名: (略) ,开户行: (略) 新昌支行,账号: 点击查看>> 00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昌支行,账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缴清罚没款。到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 (略) 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略) 罚款。

(略) 罚决定,可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新昌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新 (略) 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 (略) 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签章)

2022年5月17日


信息来源:县自然 (略)

(略) : 点击查看>> 68M/2022- 点击查看>> (略) : 发布机构: 县自然 (略)
生成日期: 2022-05-17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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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自然 (略) (略) 罚决定书(新自然资规罚〔2022〕 (略) )

发布时间:2022-05-1716:12浏览次数:字体:[ ]打印

当事人:石志江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大市聚镇 (略) 案 由: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当事人石志江未经依法审批,于2022年4月20日在新昌县沃洲镇黄坛村地块开采宕渣资源并出售。截止调查时,已开采14车宕渣资源, (略) 为半挂车(每车载方20立方米),共计开采280立方米。宕渣资源售价为每车人民币300元,当事人石志江共 (略) 得人民币42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当事人询问笔录;

2.违法现场勘测笔录与照片;

3.其他相关证据证明材料。

当事人石志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之规定。

我局已于2022年5月9日依法向当事人石志江进行了告知(听证),当事人石志江在规定时效内放弃了听证权利。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自 (略) 罚裁量基准(国土、测绘)(试行)》,责令当事人石志江停止在新昌县沃洲镇黄坛村地块开采宕渣资源, (略) 罚如下:

(略) 得人民币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佰元整( 点击查看>> 元), (略) 得金额29%人民币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元整( 点击查看>> 元)的罚款,共计罚没款人民币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元整( 点击查看>> 元)。

履行方式和期限:限于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略) (户名: (略) ,开户行: (略) 新昌支行,账号: 点击查看>> 00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昌支行,账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缴清罚没款。到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 (略) 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略) 罚款。

(略) 罚决定,可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新昌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新 (略) 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 (略) 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签章)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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